問:首先請您談談推動民間參與治水的淵源和經過。
答:以往做水資源開發時,和環保團體常有接觸,體認到雙方理念上仍有差異,如何加速溝通腳步,一直是我們努力的方向。
原本石門特別條例是以改善庫區設施和提升中下游供水系統功能為主,後來加入集水區的保育,是因為「易淹水地區條例」加入了河川上游的治理,而石門在921地震和艾利颱風後,大家深切體認集水區的保育與水庫壽命息息相關,而集水區保育不只土地管理,也涉及原住民權益,就在特別條例中加入了和在地民眾的協商機制,以及環保團體要求的資訊公開。
特別條例通過後,環保朋友和我們一直保持聯繫,包括桃園在地的林長茂,關心河川生態的林淑英、陳儒東,整個預算分配的文魯彬、李根政等。我發現他們各有關注領域,有時甚至互相衝突,後來他們成立監督聯盟,先把意見整合,接著逐步參與了我們的會議。
由於集水區地質脆弱,地貌的變化很快,對上游整治必須長期追蹤,因此我們設計了「滾動式管理」機制,其中每年舉辦2次的「評鑑」,都邀請監督聯盟參加,一次是颱風後去看個案工程有沒通過颱風檢驗,另一次是每年春天看去年做的工程是否達到預期目標,結論再做為新工程和類似工程的參考。統計起來,第一階段工程(至民國97年6 月底止)在集水區取消、減做和改變施工的,總共二十幾件。
問:監督聯盟成員以環保人士為主,常以「擋工程」來避免環境破壞,但站在公務機關立場,一直刪減工程,會不會有預算執行不力的顧慮?
答:過去公共工程都以預算執行率應達90%為管考指標,而且是唯一的指標,達不到就要議處。但石門計劃在審核過程中,我們(水利署)就提出,特別預算既是以250億元為額度上限,表示需求多少,執行多少,那管考機制就不能以預算執行率為唯一標準,而必須做更細膩、周延的考量。例如納入工法是否恰當?工程位置適切與否?是否達到預期目標等,否則為了消化預算而致使工程浮濫,既浪費錢又破壞環境,就太不值得了。
目前石門的預算執行率約6到7成,統計第一、二階段中,運用在上游集水區的100億元預算,已減少近12億元,由於目前第二階段才剛開始,到民國100年結案時一定還會再減少。
問:近來極端氣候不斷,暴雨經常發生,清淤速度永遠跟不上淤積的速度,究竟該如何解決?
答:現在石門水庫最大的問題是泥砂。據我們估計,石門集水區只要降雨超過600毫米,就會發生災害,而近年颱風雨量動輒上千毫米,泥砂難以避免。目前我們想到一個較根本解決的方式,就是在進入庫區前,挖一條「繞庫排砂隧道」,有點類似城市的外環快速道路系統,隧道出口則直接進入大漢溪下游。這樣,颱風期間的高濃度泥砂會藉著洪水和高低落差一路排到大海,減少進入庫區的數量。這就是所謂的「水力排砂」,利用大自然的力量讓排砂效益事半功倍,而且由於汛期的水是超出庫容的,也不致造成水資源的浪費。
它還有2大附加功能,一個是排洪,一個是當平時清運砂石的專用道。
每個水庫都有一個「最大可能洪水量」(洪峰流量),石門在民國52年剛建好時,就碰到超級強颱葛樂禮,洪峰流量就快逼近水庫的上限,讓協助設計的美國工程師嚇一大跳,因此在之後20 年間新增了2 座「排洪隧道」以預防潰壩。但以目前氣候趨勢看,現有的設施要應付未來30年的洪峰流量可能不夠,因此這個排砂隧道另一大功能是排洪。
至於排砂隧道平時如何清運砂石?構想是在隧道上面掛鋼軌作為運輸軌道,軌道上再掛桶子來運輸粗顆粒砂石,就類似運水泥的原理,來解決目前上游清運砂石時,碰到北橫因係觀光公路、會有砂石車運輸容量限制的困境。
依桃園縣府核定,義興壩和羅浮淤積的砂石,每年共可清運約45萬立方公尺。扣掉上下班尖峰、假日、夜間和水蜜桃旺季等時段,高峰時的車流量可達一分鐘一部,密度實在太高。若有此專用道提供24小時清運,可大幅提昇清淤效益,也減緩北橫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