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之大,品類之盛
一九九二年,一百五十三國領袖在巴西里約舉行的「地球高峰會議」中,首度簽署「生物多樣性公約」,如今已有一百八十個國家加入,成為國際上最大的保育公約。
「生物多樣性」是指地球上繁多的物種,包括過去在保育上被忽視的微生物、無脊椎動物,與其環境組成體系,比如水、空氣、營養鹽的循環。簡言之,正是繁星般散佈大地上的生命與自然的分工合作,形成了欣欣向榮的地球生命體。
但各國簽訂的「生物多樣性公約」,意義遠超出保育命題,隱含了複雜的政治角力。六○年代以歐美為首帶起的全球性環保運動,在往各國推廣時其實屢屢受挫。西方殖民時期以來造成南、北半球國家資源使用不公,使得相對弱勢下的貧窮國家,因為缺乏管理與技術,無法有效利用資源,加上人口增加與緊迫的開發壓力,在歐美保育聲音頻頻催促下,不平與反彈聲音四起。
另一方面,工業革命以來,西歐原始野地盡失,貧窮國家則保有較完整的自然。開發國挾著強勢科技與資本,將熱帶雨林大規模開發成牧地、在其中篩選生物基因研發成藥物等商品牟利,「生物資源」被盜取造成的惡性循環,使貧者更貧,也使保育頻生衝突。
但物種的滅絕並非少數人的問題,而是全人類的損失,只是世人很少意識到自己強烈依賴著它們存活。比如說,若非真菌,人類就不可能開發出抗生素(參閱「大自然的神祕小園丁──真菌」一文)。若非野生稻米、小麥,過去多次世界性糧食蟲害,就無從進行品種改良,人類將立刻面臨飢荒威脅。從食衣住行育樂到醫療,人類每天仰賴著生物多樣性。從長遠歷史來看,人類社會的文化多樣性、族群多樣性,也都依賴生物多樣性才得以開展。「生物多樣性是人類最有價值,卻最不被珍惜的資源,」今年度首開台灣「生物多樣性」課程的林曜松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