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兼球員?
雖然很多人質疑新聞局又要對內對外發言,又要「管理」「輔導」出版、廣電、電影事業的多重角色,檢討行政院所有部會的組織條例也正在研擬作業當中,但若「以此杯葛新聞局,卻不免有些冤枉,」主任秘書顏榮昌說。
新聞局本來以國際宣傳業務為主,在民國六十一年,現國大秘書長錢復擔任局長時,還只編有三處三室──國內宣傳處、國際宣傳處和資料編譯處;以及人事室、會計室和聯絡室。直到民國六十二年,輿論傾向大眾傳播事業的管理應該事權統一,行政院於是進行規劃,將原屬內政部的出版業務、教育文化局的電影和廣播電視業務,劃規統屬新聞局,新聞局一下子膨脹了一倍,變成六處三室,粗具今日的規模。
新聞局接掌三處後,一方面開始研擬「廣播電視法」,讓已有數十年歷史的廣播事業和十數年歷史的電視有法可據;另一方面,創設了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籌設電影圖書館,就是今天電影資料館的前身,救下不少老電影。目前電影資料館還在尋求有線電視業界的合作,整理保留台語片,做錄影帶拷貝,建立電子資料檔案,希望能接駁起這一代和上一代生活經歷的斷層,讓台灣早期大眾文化能早點現身,更能成為我們的文化財。
新聞局並未爭取擴編,但接下新工作後盡了滿大的努力,未來是去是留,其實並不是新聞局的問題,作為一個政府機構,它的職責就是做好它被交付的工作,而不是檢討它該不該做這些工作,現任主秘顏榮昌這麼說,也象徵著一個資深公務員的基本行政倫理,只問能否做好交辦的任務,絕不質疑「為什麼要交給我辦」。
對於新聞局定位問題,確實不是新聞局本身能談的,然而立法院有沒有共識呢?
多年來在教育文化委員會、對新聞局無論是業務的瞭解和支持,都可算是立法委員之最的執政黨立委洪秀柱說,新聞局的角色如何,做得好壞,是個見仁見智的問題,但不要忘了,行政單位是得負行政責任的,做得好不好,和以後是否能繼續執政有極大的關係。立法院扮演的是監督的角色,監督經費有無浮濫、行政是否中立,執行業務是否有績效即可,無需越俎代庖,替行政單位決定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
民進黨籍立委劉進興則認為新聞局的角色應該很明確,就是政府發言人,至於廣電媒體的管理,應該建立類似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那樣的公信機構,不屬任何黨派,立場才可能公正。
笑說自己常在報上為文「修理」新聞局的資深記者唐湘龍說,新聞局的媒體管理角色是戒嚴時代下的特殊產物,現在心態既然已調整鬆綁,為什麼體制不能隨著調整?到現在還把媒體當做「特種營業」管理,認定這種行業有問題,基本上和它所服務媒體的發言人角色杆格不入,當然不討好。
「記者中的記者」
另一資深記者瞿德忻卻不以為然,新聞局的角色多元,各有功能,也並不衝突,當然對記者而言,最重要的是新聞局長的政府發言人角色,這一點他和唐湘龍很有共識。
「很多東西我們問不到,這時就要靠新聞局長,幫我們問問題」「行政院的事,我們作的是二手傳播,所以新聞局長這時就得扮演記者中的記者,他的新聞感和判斷力,對新聞的品質有很大的影響」,兩位資深記者的看法恐怕也代表了所有跑行政院記者的心聲。
新聞局從「服務」記者、「利用」記者、也由老記者自己建立的國際宣傳處起家,走過風雨飄搖的中日戰爭、國共內戰、戰後台灣、退出聯合國、中美斷交、經濟奇蹟、解嚴、開放兩岸關係、媒體開放、務實外交、以至於今天雖已全面民主,卻面對嚴酷的競爭力衰退和社會治安惡化的挑戰,一路行來,和國內外新聞媒體合作,紀錄半世紀以來的國家興革大事,但也和新聞媒體所面對的未來一般,腳步越來越快,變化越來越迅速,挑戰也越來越劇烈。
誠如前主秘尹沅所說,內外一體,國際是國內的延伸,代表輿論的新聞界也是政策的源頭和監督,新聞局能不能如記者所期待的,成為「記者中的記者」、政策的雙向溝通者,將是新聞局不變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