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害事業廢棄物曾造成「黑龍江」、「綠牡犡」,人人聞之色變。如今,這些毒物找到安身之所了嗎?圖為位於高雄的合格處理業者崧聖公司廠區。(邱瑞金)
去年底,台塑一批汞污泥露天棄置於柬埔寨,造成當地傷亡的傳聞傳回國內,引起輿情譁 然。國內的有害事業廢棄物問題,一時搬上檯面。為了追查其他汞污泥的下落,各縣市陸續開 挖境內的毒物大坑,也挖出許多潛在已久的問題。
去年十二月十六日,從柬埔寨傳回台塑汞污泥露天棄置當地的消息。台塑雖然緊急「消毒」,事後自陳招標代清除業者的作業過程的確有疏失,並已負 起責任將汞污泥運回暫存於高雄 港外,但是台塑務實穩健的形象仍然大為受損。
高雄縣環保局事後對台塑開出一百五十六萬元罰單,事件也遭到國際媒體及「綠色和平」等國際環保組 織關注。

三鶯橋下,一桶桶不明廢液遭業者棄置多年,至今仍是懸案。(柯金源攝)(柯金源攝)
事件至此並未落幕,台塑汞污泥事件才剛為國內有害事業廢棄物問題,再度揭開檢討的序幕。 因禍得「福」
「若沒有台塑柬埔寨汞污泥事件,台灣地區事業廢棄物管理與處理處置的亂象,和其對人體 與環境造成的世代危害不知要延續到何時,」台灣大學環境工程研究所教授林正芳此時給了 台塑另類的「掌聲」。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第五科科長吳文娟證實,我國自民國八十二年起開始 向外輸出 有害事業廢棄物,至今共輸出過將近四萬公噸,這個數字與全國的總數比較起來, 只是冰山一角。
根據環保署從台灣一千大產業的資料所推估出的最新數據:國內大約每年產生近一千八 百多萬公噸的事業廢棄物,其中一百四十七萬公噸是有害的。

環保署在十多年前到全省各地非法處置場沒收的廢五金,目前堆放在大發工業區內,一批批地送進一千度高溫的焚化爐內焚化,預計今年底處理完畢。(邱瑞金)
在「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中,大致將有害廢棄物分為三大類判讀:第一類為工廠 製程產生或廢棄物本身具有毒性,都直接表列;第二大類則依據特性,將具腐蝕、易燃、感染性 (大部分為醫療事業廢棄物)、單一非鐵金屬,如會釋出氧、激發物質燃燒之廢強氧化劑等歸類為有害;第三類則由主管機關公告認定。法令並將主管機關、使用和運輸規則,以及最 後的清理事宜明文規範,以釐清責任歸屬,並防範毒物外洩。 戴奧辛和綠牡犡
雖然有法律明文規定,但是確實執行與監督卻是一大問題。「家戶垃圾長期都已處理不好,事業廢棄物又是家戶垃圾的二到三倍,二十多年來都到哪裡去了?」林正芳的問題,也是許 多人心中的疑問。
其實,早在台塑汞污泥事件爆發前,有害廢棄物已經惹出多次風波,一再提醒國人正視問題。
民國六十年代末期,台南市灣裡地區居民自美國進口電子零件、通訊器材等廢五金,以酸洗和燃燒等方式,回收金、銀、銅等貴金屬。 當時環保意識不張,居民點把火,露天就燒了起 來,酸洗後的廢液便直接倒入鄰近的二仁溪中。
由於廢五金中有許多絕緣用途的含氯化物塑膠用料,燃燒之後產生的「世紀之毒」戴奧辛,薰人的臭氣逼得鄰近的南寧國中學生不得不戴著口罩上課,居民得到呼吸 道疾病的比例特別 高。至於容納大量廢液的二仁溪,後來成了一條「黑龍江」,還引發著名的「綠牡蠣事件」。
民國七十六年環保署成立之後,全面禁止廢五金輸入,但是台灣產業型態從勞力密集轉型到資本密集,產業界產能大增,工廠產生的廢棄物也逐年增加。

從初步分類的廢電路板中,取出部分加溫、冶煉、化驗,確定成分後,再整批送至國外大型礦場冶煉,所得的貴重金屬,可以再回收轉買,廢物轉眼變成原物料。(邱瑞金)
民國八十三年底和八十四年初,高雄縣大樹鄉和台北縣的三鶯大橋下,相繼傳出毒物污染環境,甚至造成一人死亡的慘劇。事件發生後,環保署開始針對有害事業廢棄物做基本性質和 數量調查,但是至今四年,仍然無法確實掌握有害事業廢棄物的來源和數量。質量難以控制
依照現行法令,工廠必須主動向環保署申報有害事業廢棄物的數量及處置方式,並繳交六聯單交代清運過程。「環保署可以藉 此循線稽查廠商是否漏報、短報;對於不願配合申報的廠 商,環保署可以罰款六到十五萬元,」環保署廢管處科長蘇國澤說。
環保署也希望能與工業局合作,由工業局提供產業界的相關資料,從這些資料 推估 出廢棄物數量,進一步增加管制的效率。
由廠商主動申報,並從廠商的基本資料推估,似乎是雙重保障的好方法,但是環保署站在稽查的立場,手上拿的是棍子,「廠商怕被取締,常常隱瞞數據,因此 政府很難調查到真實數 據,」工業局永續發展小組研究員邢浩然說。

從初步分類的廢電路板中,取出部分加溫、冶煉、化驗,確定成分後,再整批送至國外大型礦場冶煉,所得的貴重金屬,可以再回收轉買,廢物轉眼變成原物料。(邱瑞金)
另一方面,廠商產品推陳出新,工廠製程和廢棄物種類也會變動,增加了推估的難度。長期接受工業局委託、輔導廠商防治污染的中國技術服務社污染防治 中心組長潘建成認為:「這 樣的調查很容易失真。」再加上無照的地下工廠肆虐,政府真的防不勝防。圍堵不如疏濬
除了廢棄物來源、種類難以掌握,需要進一步建立基本資料,曾親身探訪數個不明棄置場的台大教授林正芳認為,處理設施不足才是目前有害事業廢棄物的燃眉之急。
「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有兩道防線,先要經過減量、去毒等中間處理過程,然後運到封閉 掩埋場做最終處置,」潘建成說,不過國內目前雖然技術不成問題,但是礙於成本,兩道防線 尚不堅固。
放眼國內,目前只有一座封閉掩埋場,位於中國石油公司高雄煉油廠(五輕)。這座掩埋場可以承受每平方 公分二百八十公斤的壓力,加上有防水布的不透水層保護下,毒物一旦進到 裡面,想要重見天日,還得大費周章。
不過「由於處理成本太高,光是掩埋場的建造成本,不包括掩埋時所需要的材料和工程成本,一噸就要五千元,」因此中油公安環保處組長吳秋濤表示,至今只存放過一批將煉油所需 的觸媒「氟化氫」安定處理過後的氟化鈣污泥。
除了封閉掩埋,將毒物送進焚化爐高溫分解,只剩少量殘渣,則是另一條出路。以回收廢五金為例,政府出資在高雄縣大發工業區內興建的焚化爐,今年三月一日起爐,也是國內唯一 的有害事業廢棄物焚化爐。這座焚化爐以高達一千度的烈焰,可將廢五金高溫燒掉僅 餘一些灰渣,減少廢棄物的量,又不會產生戴奧辛。

從初步分類的廢電路板中,取出部分加溫、冶煉、化驗,確定成分後,再整批送至國外大型礦場冶煉,所得的貴重金屬,可以再回收轉買,廢物轉眼變成原物料。(邱瑞金)
目前一批自民國六、七十年代留下來堆放在工業區內的廢五金,正在排隊進焚化爐。等到這批廢五金都焚化之後,未來才能多方面應用在處理廢油、廢溶劑等事業廢棄物上,舒緩國內 的有害事業廢棄物問題。 廢棄物搖身一變「都市礦」
「過去灣裡地區留下來的廢五金較無回收價值,所以直接燒掉,」台灣美加金屬股份有限公司環安部副理康敏捷指出,而今日佔廢五金大宗的電子混合廢料、廢印刷電路板裡,含有許 多貴重金屬,經過分類、冶煉等中間處理手續,其實可以回收轉賣。
台灣美加公司處理台積電、德州儀器等知名半導體與電子大廠的廢料與廢五金零件,已有六、七年以上經驗。康敏捷指出,台 灣美加收購這些廢料後,經過慎密的取樣、化驗、分類, 再將其粉碎或磨成球狀,最後分送到歐美等先進國家大型處置場精煉。
「在國外,這些處置場有些原本是礦場,過去採的是自然礦,現在則將技術用在這些『都市礦』上,」康敏捷說。經過處理、提煉出來貴金屬,台灣美加可以再出售,廢棄物就變成了 有價值的原物料。

含有化學溶劑及重金屬的廢水,經過膠凝、沉澱,去除水份後,留下的汙泥還必須進一步做固化、掩埋等最終處置。(邱瑞金)
因為國內尚缺乏類似國外廢五金的處理廠,台灣美加只能輸出「廢棄物」。「這類投資太龐大,若是設在國內,由於處理量太小,對廠商而言,比較不具經濟效益,」康敏捷點出國內 無法設置這類處理設施的原因。 毒物「移民」
「廢五金是有價的,所以目前只聽說有人違法回收處理,不會看到有人到處亂丟,」高雄縣環保局技正陳偉德說。然而工廠產生的許多有害物質並非都可以回收,在中 間處理與最終處 置設施仍然不足的情況下,運往國外處理遂成為一條可能的出路。
有害廢棄物在國際間的越境移動已行之有年,不過目前為止,卻也是糾紛、醜聞不斷。
二十年前,一批在義大利受到戴奧辛污染的土壤,非法越境到法國鄉下,造成法義政府間的糾紛,由於造成問題 的農藥公司總公司位於瑞士,瑞士政府負起道義責任,將這批土壤運回 瑞士境內。
諸如此類的問題,在國際間層出不窮,為了維護國際正義,一九八九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在瑞士巴塞爾通過「巴塞爾公約」,目前已經有一百二十一個國家簽署。
公約內容主要是對有害廢棄物的定義及其越境處理做出明文規定,並強調有害廢棄物的產生者必須負擔第一責任。同時,巴塞爾公約也規定,工業化國家不得向外輸出有害廢棄物到中 低度開發中國家。
隨著環保標準提高,巴塞爾公約也一再增修,除了表列出五十多項管制越境的有害廢棄物,還與世界海關組織協調,增訂國際貨物碼,以有效管制毒物在國際間的流通情形,這方面我 國也將隨時跟進。
巴塞爾公約仍在建制,而簽約國也在增加當中。在國際間的管制尚未完備的情況下,有害廢棄物的越境移動,仍有賴各國環保法規以及廠商自律。環保署吳文娟舉例說,曾有我國業者 從歐美國家進口非我國列管的有害廢棄物,但是對方的環保單位主動告知我國政府,在我國政府要求廠商進一步提供相關資料時,廠商自己就打了退堂鼓。

含有化學溶劑及重金屬的廢水,經過膠凝、沉澱,去除水份後,留下的汙泥還必須進一步做固化、掩埋等最終處置。(邱瑞金)
當然光靠尚未完備的法令和廠商的自我約束,難免會出問題。以台塑汞污泥案為例,廠商找不到出口名目,以碎水泥塊的名義出口,連我國海關都 無法事先做好把關工作,終於釀成風波。 合法掩護非法、劣幣驅逐良幣
另一方面,由於還沒有懲戒條款,「巴塞爾公約目前還是隻沒有牙齒的老虎,」邢浩然說,因此,巴塞爾公約組織正在草擬保險與責任賠償的部分,「未來,若是發生像台塑這樣的案 例,不但企業主受到影響,政府官方也必須負責,直接影響到國家的聲譽與經濟。」 為了自保,同時善盡國際成員義務,避免捲入國際紛爭,我國急需儘快修法,趕上國際環保水準的腳步。另一方面,則是國內必須儘快增加有害廢棄物處理設施的設置。
事實上,為了緩解廢棄物無處可去的壓力,目前有害事業棄物的各種法令也只規定,經過固化、穩定化的有害事業廢棄物,再經溶出實驗,已無毒物逸散之虞,可以直接運到各縣市衛 生掩埋場獨立分區掩埋。中技社工程師古晏菁認為,這是現階段同時考量到成本以及安全性的作法。
儘管如此,國內可供獨立分區掩埋的場址還是不夠。根據環保署去年公布的數字,全國有一百三十九處非法棄置場,私人的合法衛生掩埋場只有六處。
雪上加霜的是,在台塑汞污泥事件爆發後,幾家合法業者的管理問題也搬上檯面。
曾承包處理台塑汞污泥的運泰公司因為以合法掩護非法,將汞污泥到處亂丟,這次一併曝光, 處理執照被吊銷,全國六家合法擁有掩埋場的清除業者又少了一家。
位於高雄縣的崧聖掩埋場,三月中也被縣長余政憲帶著環保局的大隊人馬親自抽查。崧聖公司總經理李世方面對縣長大吐苦水,他說,業者之間的削價競爭情況嚴重,許多同業甚至隨 意棄置,草草了事,導致合法業者經營利潤不敷成本。
一位工程師就指出,有些不肖業者,乾脆簽約時提出兩種價碼,一種是合法處理價,另一種是非法處理價。根據業者自己的說法,一噸的處理價可從九千元被對手殺到三千元,後續的 處理品質可想而知。
以台塑為例,這批汞污泥在台灣掩埋,一噸要花六千元,到柬埔寨只要三千元,若是 兩個方法都合法,業者為何不選擇便宜的做法?
廢棄物「治平專案」
照理說,廢棄物這麼多,處理設施卻少得可憐,供不應求,應是商機所在。不過一位地方環保單位人員指出,在制度不健全、收回扣、黑道介入等因素影響下,蓋一座一億元的處置設 施,可能要花上二、三倍的預算,多出許多額外的成
本。
市場上的惡性競爭,縮小了正派經營者的生存空間。一家外商處理業者則指出,只把綠色產 業當成生財工具,卻缺乏永續經營的觀念是不行的,雖然目前利潤很低,但是他們放眼的是 未來十年的市場。
有些外商選擇分散風險,把處理對象擴大到紙類、木材等一般事業廢棄物的資源回收,同時期待政府能夠拿出公權力,整頓市場的亂象。

含有化學溶劑及重金屬的廢水,經過膠凝、沉澱,去除水份後,留下的汙泥還必須進一步做固化、掩埋等最終處置。
目前政府除了對合法業者祭出密集稽查的監督手段,也會同檢警調單位組成執行小組,以治平專案的方式來掃蕩,將違法業者依佔用河川水利地或國有土地,或是依照公共危險罪、提 報環保流氓等方式告發。另一方面,政府則是必須儘快修改環保法規,直接以處理廢棄物不當的相關罪名懲治不法。 建立環保標準
在地方上興建處置設施,暗藏許多困難,環保署因此也提出廢棄物暫存中心的構想,由政府出面協調業者興建暫存中心,將 全國有害事業廢棄物集中儲存,有了一定的保證量之後,業 者再興建處置設施,保證日後一定有生意可做。
不過要為有害廢棄物找到長期的家,一家中外合資的代清除處理業者指出,政府應該出面規劃,只靠鼓勵民 間興建,耗時廢日,緩不濟急。他舉例說,芬蘭的廢棄物處理中心最大的股 東就是政府,我國政府不妨可以考慮從公有公營做起,等到市場成熟,再轉為公有民營與民有民營。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業者也不願意一天到晚鑽法律漏洞,和公權力較勁。常與廠商接觸的中技社工程師古晏菁說,「如何合法處理有害廢棄物也是大部分業主關心的問題。」
中技社污染防治中心組長潘建成說,在大家連污染都不知道是什麼的時代,中技社的工作是向業者證明他的工廠正在製造污染;當業者知道自己的工廠會製造污染之後,中技社的主要 工作轉型成說服業主添購防污設備;現在大家都有環保意識、願意花錢了,如何輔導業 者選用又好又符合的設備,就成了中技社的現階段工作。
不論是政府或民間企業,「環保標準就是這樣一步步前進,不能後退,」潘建成說。以汞污泥為例,民國六十年代以前,我國採用水銀電解法電解鹽水產製液鹼,每一噸 產量大約會釋 出五百克的汞到空氣和水中。工業局七組組長林志森指出,民國六十三年開始,工業局開始提高標準,五年內就從五百克降到三十克,最後索性在民國七十八年八月,將水銀電解槽完 全趕出產業製程。「目前全球只有我國和日本做到全國沒有一座水銀電解槽,」林志森指出。
不過,早年曾採用此法產出大量汞污泥的廠商為了處置問題大傷腦筋。以台塑事件為例,廠商也希望妥善處理,甚至在苦無其他合法去處之下,曾在台塑仁武廠裡一堆將近二十年。
台塑旗下的南亞銅箔也有污泥問題,崧聖副理黃照欽指出,南亞銅箔是他們的客戶 之一,除了把污泥交給他們之外,還經常派員監督處理情形。

成堆的汙泥加入固化劑之後,裝入太空包存放,待固化完成後,必須運到分區掩埋場掩埋。圖為高雄縣環保局稽查人員前往崧聖公司掩埋場抽查,由於各地環保局人手都不足,還有一百多處非法掩埋場成了稽查的死角。(邱瑞金)
台灣美加康敏捷也指出,台積電也每半年派人,從新竹科學園區遠道到高雄大發工業區視察他們的作業情形,確定委託處理的廢棄物都得到妥善處理,才改為每年一次。 企業主的環保責任
身為國營事業,台電處理敏感的有害事業廢棄物,也是戰戰兢兢。
民國六十七年十二月,國內發生多氯聯苯中毒事件,全球也開始淘汰這類產品,台灣電力公司由於使用大量含有多氯聯苯的電容器與變電器,因此受到監察院和環保署的層層監督壓 力。
由於能夠處理的國家和廠商不多,台電審慎評估境外處理的可能性,同時將所有含有多氯聯苯的製品以太空包包裝,集中儲存,並展開招標。
「事前規劃重要,事後監督更重要,出了任何差錯,不但危害環境,也損害台電形象,」台電環保處污染防治課課長李建平說,台電完成招標、決定運到法國後,仍全程參與清運工 作,包括押車、監工,甚至在船運過程中,到過境的港口等船。
為了確保清運廠商會負責到底,合約中明定分批付款,而且廠商每次請款,必須檢具每一具電容器的出入境許可與海關證明,以及進最終處置場的證明和退運、工安、運送過程等各項 保險的保險證明。

成堆的汙泥加入固化劑之後,裝入太空包存放,待固化完成後,必須運到分區掩埋場掩埋。圖為高雄縣環保局稽查人員前往崧聖公司掩埋場抽查,由於各地環保局人手都不足,還有一百多處非法掩埋場成了稽查的死角。(邱瑞金)
「廢棄物終究是企業主產生的東西,以汞污泥案為例,大家不會追究代清運業者的責任,卻會把帳算在台塑頭上,」李建平說。綠色企業
在環保趨勢下,企業已不能只求合於法規。國際間正在推行的ISO 14000系列認證,正是敦促業者必須負起環境管理責任的力量。目前國內已有近三百家、各產業別的廠商取得認證。
以民國八十六年五月取得認證的台灣松下電器中和廠為例,除了自設廢水處理場,處理家電用品塗裝過程中產生的化學溶劑廢水,還進一步推動「高循環產品」。在產品設計時納入綠色設計的概念,盡力做到每一件家電的每一片組件,都能夠回收再利用,也就是在產品和製程的設計之初即開始考慮「減廢」。「原本是廢棄物,現在都變成利基,」台灣松下電器環保推進室經理張茂吉說。
綠色生產、綠色消費的概念,將是下一世紀的主流。企業界負起責任,不但減少對環境的破壞,也增加了利潤和競爭力。政府則必須儘快解決既有的廢棄物問題,並儘速修治相關法令、從嚴執法、及宣導環保知識,以免環境繼續惡化下去。

成堆的汙泥加入固化劑之後,裝入太空包存放,待固化完成後,必須運到分區掩埋場掩埋。圖為高雄縣環保局稽查人員前往崧聖公司掩埋場抽查,由於各地環保局人手都不足,還有一百多處非法掩埋場成了稽查的死角。

人民走上街頭,提醒產業界和政府正視環境汙染問題,深怕眼前的青山綠水、藍天白雲,將在經濟第一、利潤掛帥的前提下犧牲。(邱瑞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