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時代,人才移動本屬尋常,然而過去10年,在台灣合法居留的外僑約49萬人,其中40萬人為外籍勞工,白領階級和技術人員僅約二萬多人,但每年台灣的移出人口就有2~3萬人,以白領階級占大多數,這種高階人才「只出不進」的模式,形同我們用教育資源培養人才,再拱手讓給他國。
台灣產業以「創新」為導向,而「創新」需要各方面條件配合,其中人才最為關鍵,眼前的人力結構顯然不足以支撐,再加上出生率下降、人口老化等因素,若不儘快檢討改進,人才失衡危機將更形惡化。
因此我們積極推動彈性薪資專案及《科技基本法》的修正。前者於2010年8月實施後,突破了台灣學界以學歷、資歷計算薪資的窠臼,對於延攬及留住人才很有助益。
至於甫在立法院3讀通過的《科技基本法修正草案》,則是我國走出「公教脫勾」的重要里程碑。
長期以來,我們把教授、研究人員當作公務員來看待,以致學界在採購、兼職、專利移轉等方面處處受限,對於留住人才及推動產業進步相當不利。
例如,過去中研院籌建基因體中心時,我每個月都要到行政院報告,坐在我旁邊的就是規劃高速公路隧道工程的人員,但蓋高速公路和籌建基因體中心本質完全不同,前者可能日日皆有進度,後者的進度卻須以「年」為單位衡量。可笑又不合理的是,這兩項計畫卻是同一套採購標準規範。
另外像研究人員兼職和智慧財產移轉的問題,法規也處處掣肘,不但不利於推動產學合作,也常讓許多具獨創性的專利在公文往返中失去先機,此次的《科技基本法修正草案》在「智財權歸屬」、「人才兼職」與「採購事務」一併鬆綁,總算賦予學研界更多彈性,研究人員也終於走出「隨時可能違法」的陰影。
台灣的人才問題要治本,制度改革只是起步,未來教育體系、人口及移民政策都得通盤檢討。
人才牽涉的是國家競爭力,而學界正是培養下一世代人力資源的重要基地。學者應具有關懷社會、改變社會的使命感,這也是我願意站出來呼籲社會改革的動力。
中研院院長翁啟惠關心社會議題,多次站在第一線參與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