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時刻刻維持「身價」
「『御木本』只是跳板、你不能妄想一步登天」,江明賢說。
不過,在這漫長的、賓主互相適應的時間裡,江明賢也不免有「做人要比做畫難」之嘆。
原來日本是相當重「門閥」的社會,江明賢舉例說,要想在日本成氣候,就得時刻維持自己的「身價」。若是一時躁進、耐不住性子,先租個三流畫廊「投石問路」,那麼就可謂「大勢去矣」!
日本人極尊崇藝術家,連帶地賦予藝術家許多維持派頭的束縛:例如畫家絕對「不准」自己拎畫;在展覽會場發現畫框歪了,也「不准」自己舉手扶正,而要請櫃台小姐代勞……。不過這些派頭也須付出代價,那就是晚上得待在觀光大飯店堙u寫字」——用書法做為致謝的禮物也是一種畫家們必要的風雅。
這些禮節固然繁瑣,但江明賢最感謝的,卻是日本社會教給他的另一種大禮、一種大度。
原來,同是水墨畫家、又同在「三越」旗下,難免「長幼有序」——一切要以「老大哥」歐豪年為優先。
歐、江兩位在「三越」的真正經紀人本間先生,也很明白這種尷尬,於是有次三人同桌吃飯,本間先生執起分坐兩旁的歐豪年、江明賢之手,語重心長地說:「我們日本人,在國內競爭時可以拼得頭破血流;但到了國外,我們一定是最團結的民族。」這番話,讓江明賢銘記至今。
難求穿針引線人
鑑於對日文化輸出的成功,文建會科長黃才郎三、四年前曾拜訪柯傅,想藉重他的經紀、企劃長才,向日本以外地區開發「新地盤」。
但是柯傅以「成功機會不大」,婉拒這項提議。
柯傅的理由不難理解:身為兩種不同文化「觸媒」的經紀人,首先要對兩種文化、包括語言、禮俗等,都有相當程度的瞭解;而且在兩個社會中,都要有足夠的「背景」、「人際關係」。少了這些條件,再好的社交、企劃才幹也難以施展。
作家林清玄認為:長久以來,我們對歐美已養成了「文化入超」、不求「互惠」的保守心態。而那些有心進軍歐美畫壇的人,則多半選擇負笈當地、在當地奮鬥、生根,久而久之,難免西化日深,真正保有的中國畫藝精神也就有限了。
此外,大多數的畫家,還是難脫傳統「清高」的觀念。著名的藝評家、水墨畫家何懷碩就認為:「汲汲營營想打進國際畫壇,對畫家的藝術生命往往造成傷害。」
「歸根究底」,兼具畫家與畫廊經紀人雙重身分的楊興生說:「癥結還是在國內沒有建立良好的『專業畫家』與『經紀人』制度。」
「藝術品與一般商品最大的不同,是當它還在畫室時,它必須絕對是藝術家發自內心的產物,不能受任何市場取向的干擾。但一旦完成、掛到畫廊時,它又搖身變成絕對的商品。這時候,一切『在商言商』、折衝應對的工夫,就應交由經紀人全權負責。」
「如此一來」,楊興生說,「藝術家可以摒棄俗務雜念,專心畫藝;而經紀人在『利』之所趨下,自然會竭盡所能,參加展覽、開闢市場,而『文化輸出』的路也就可以愈走愈寬廣。」
邁向「文化的中華民國」
民國六十六年,李奇茂應邀到韓國檀國大學舉辦個展。在展覽會場中,當時的大統領朴正熙對一幅訂名「雪中行」的畫作讚譽有加,個性豪爽的李奇茂當場取下該畫,贈予朴正熙。
當然,朴大統領也回贈了豐厚的「潤筆」——一千五百萬韓圜。但李奇茂不願把這筆錢納入私囊,他全數捐出來成立了「李奇茂畫伯獎學金」,用來資助韓國的殘障藝術青年。
第一位獎學金得主是沒有雙手,卻用雙腳做畫而得世界殘障兒童繪畫金牌獎的吳順伊。至今已有多位殘障的藝術青年得到獎勵。
「文化輸出」或許不能每次都像李奇茂韓國展畫一樣,至今仍為藝術界傳為美談;但對於促進國民外交、提高國家形象,自有不可替代的功能。
從「經濟的中華民國」到「文化的中華民國」,中間還有一段漫長的距離,建立經紀人制度就是必須跨出的第一步。
〔圖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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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元月香港中文大學舉辦「水墨創作研討會」,多位圈內畫家應邀出席。(江明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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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代台灣書畫展」在巴黎聖日耳曼拉丁區街頭的巨型海報。(文建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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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奇茂的「時裝」彩墨作品,勾勒人物的動態。(李奇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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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家滿室的古玩珍品,是李奇茂向外國友人引介中華文化的最佳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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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豪年師承融合傳統水墨、西畫,與東洋畫風的「嶺南派」,圖為他的畫作「人跡板橋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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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明賢畫室一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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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色鮮麗的現代水墨寫生是江明賢畫作的特色之一。圖為「萬仞宮牆——大龍峒孔廟」。(江明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