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六日,兆豐金控公司舉行董監事改選,董事長鄭深池順利轉由民股身分繼續出任董事長。不過,當天會上,不少股東就質疑鄭深池和陳水扁總統關係良好,股東們擔心鄭深池可能「掏空」兆豐金控。
針對質疑,鄭深池表示,「我不代表財團,而是代表專業經理人。雖然官股所佔比例很少,但有那一個老百姓能和政府對抗?而且,兆豐金控的風險控管做的很好,沒有任何人有本事掏空公司。」
為什麼兆豐金控的高層人事風波,會遭致掏空國庫的批評?這可以從交通銀行民營化的過程說起。
國營事業民營化是朝野早有共識的政策,自民國八十八年起,為充實國庫,政府逐步釋出持有的交銀股份,希望將官股比例逐漸降低到百分之五十以下。九十年七月,鄭深池頂著長榮集團駙馬爺、扁政府人馬的光環,轉換跑道出任交通銀行董事長,由於鄭深池與金融業的淵源不深,當時引起一陣質疑聲浪。接著,鄭深池以與國際證券公司結盟,作為取得金控執照的敲門磚,不久又與為國家處理外匯業務第一名的銀行──中國國際商銀──合併成「兆豐金控」。合併後,兆豐金控的資本總額高達台幣一•六兆元。
此次,兆豐金控董監事改選,依照財政部的規劃,十五席董事中,官股占八席,民股七席。財政部認為,以財政部加上行政院開發基金持有的兆豐金控股份,約在百分之二十左右,官股取得八席董事,已相當優厚。
但外界批評的焦點在於,財政部將第八席官股改為以行政院開發基金為代表,如果開發基金的股份依照民營化政策釋出後,屆時官股將喪失多數席;到了明年總統大選,萬一政黨輪替,兆豐金控龐大的經營權將歸屬於私人,鄭深池的董事長寶座將「穩如泰山」。
對此,財政部長林全解釋,在民營化過程中,董事長、總經理讓出一席給民股,應屬合理,董事會席次要過半才是關鍵。何況行政院開發基金釋股要看時機,也得面對立法院的審查,目前看來要在大選前完成釋股,恐怕不易,當然也就無所謂「替鄭董護航」的說法了。
事實上,為了不讓官股銀行脫離政府掌控,早在五月下旬,國、親兩黨團決定在九十二年的國營事業預算中做成決議,要求政府及國營事業轉投資事業、國營事業民營化後的官股董事席位,不得少於其持股比例,而且人選應經立法院同意,以強化監督。
親民黨立委李桐豪說,國營事業的定義及官股的權益,不論在高鐵案和併入金控公司的銀行官股等問題上,都引起爭論。就法律和契約行為而言,金控公司的銀行官股自動放棄權益,讓渡民股,「沒有法律上的問題,但有道德風險問題。」他呼籲總統新提名的財經專業大法官候選人,未來可以針對「執政黨與國家資產的倫理道德關係」,做出盡釋群疑的解釋。
民進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則表示,國、親提案強行規定公股股權代表不得支持非公股代表的董監事,可能會破壞財政部和銀行民股在董監事選舉的協商機制,將逼得民股拚命收購委託書,但官股不可能編列收購委託書預算,如此一來,反而對政府掌控該投資事業不利。
輿論指出,國營事業民營化是國民黨執政時代就確立的方向,但施行起來,問題重重,不論廢省或政權替換後,國營事業、官股銀行高層人事往往一夕變天。官股操控國營事業人事,備受外界非議,財政部此次願意讓出官股席次,給予民股更多席次,從理論上,似乎是讓未來官股減少酬庸或操控人事機會,但選在總統大選前夕,改變兆豐金控官、民股比重結構,卻很難避免瓜田李下之嫌。
正如政治大學企管系教授賴士葆所言,目前的金融檢查工作分別由央行金檢處、財政部金融局、及中央存保公司三個單位負責執行,然而矛盾衝突的是,這三個單位卻又易受立法院牽制。而可以集中監理獨立運作的金監法仍躺在立法院,社會各界期待的陽光法案始終難產,目前除了公職人員必須申報財產之外,其餘的財產強制信託及政治獻金法,都僅止於空中樓閣。因此,陽光照不到的陰暗角落成了罪惡的淵藪,數不清的政商可疑資金得以安然往來,不受法律約束。什麼時候司法檢調及金融監理單位可以獨立,不成為服務政治的工具,台灣才能擺脫黑金白金的惡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