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就能解決問題?
「有錢才好辦事」,垃圾費因此被視為解決垃圾問題的良方,國外的例子也不斷被用來支持徵收垃圾費。
至於要收多少錢、怎麼收,環保署目前已請學術單位研究如何由水電費中附徵。
由於水費基本費很低,用戶普及率還不夠高——很多人仍以馬達抽用地下水,若再隨水費加徵垃圾費,會有許多漏網之魚。除了水費,用電量也和我們生活有密切關係,且用電普及率在百分之九十九以上,因此有學者建議可以由水、電各定一個匯率收費。
也有學者認為,由水、電各收一半,必需多與一個主管機關溝通,民眾也會對收「雙份」產生排斥,不如只由電費徵收。意見雖有不同,但環保署已確定不久將由這兩案中取一實施。
但是專為垃圾設一個收費項目,更積極的意義其實是為了使大家能節制垃圾量,尤其台灣土地、資源有限,唯有「垃圾減量、回收」才能真正解決垃圾問題。許多學者擔心,若依附在水電費中徵收,也許會使大眾因此節約用水、電,卻不會使垃圾量有效地降低。
以量收費才有好效果
要居民自動回收、減產垃圾,必須有直接的經濟誘因。以先進國家的例子來看,他們多採「以價制量」的方法。
比如美國新澤西州高橋市,市民必須購買貼紙貼在垃圾桶上,否則清潔人員拒收桶內垃圾。每家的垃圾桶容量一律為卅加侖,每週收一次,每戶一年五十二張貼紙,收費一百四十美元;若需額外貼紙,就得再花錢購置。結果在一年內,該市垃圾量銳減了百分之廿五。
德國有些地方乾脆就限制每週只收一次和一桶,使大家不得不少製造垃圾;當然政府也為他們設有很好的紙張、鋁罐等可再利用物品的回收管道。
政治大學財稅系副教授鄭文輝三年前在對台灣垃圾問題做深入了解後,也曾有「以量收費」的提議。他建議,我們可以採行購買專用的垃圾袋,家中製造的垃圾愈多,就要多花錢買垃圾袋。
但有環保官員擔心會有不少人,不肯花錢買專用垃圾袋,再趁著沒人注意時把垃圾丟出來。為環保署研究「垃圾費徵收辦法」的台大經濟系副教授熊秉元也認為,購買垃圾袋的方法,會造成民眾的「迴避行為」;然後,又是守法的人倒霉。有人甚至擔心會有人仿冒垃圾袋圖利。
不要只想走簡單的路
包括中研院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蕭代基在內的多位學者則以為,主管單位不應對大眾沒有信心,只想挑簡單的路走——由水電費中徵收垃圾費;如此無法控制垃圾量,向大眾徵收的費用也會逐年提高。
蕭代基表示,以價制量的方法可能在開始實施時比較困難,但等路子「走好」以後,卻能產生較大的效果。而且除了購買垃圾袋,以價制量的方法還有很多。至於主管單位擔心的問題,其實都可以解決,比如可以像煙酒公賣局一樣,也設垃圾袋專賣店,就不擔心有人仿製了。
管理垃圾無法「全國統一」
鄭文輝則以為,垃圾處理雖是全國性的問題,但每個地方的情形卻各有不同,因此定一個「全國統一」的方法,其實並不好。
例如台南市是垃圾車挨家挨戶收集垃圾,但清潔人員並不下車,必須倒垃圾的人將垃圾遞給車上的工作人員,因此採行以價制量,誰也別想僥倖不付費。
台北市都是公寓、高樓,一棟大樓有八、九十戶,丟出來的垃圾沒人知道是誰的,就可以試著以水電費徵收。
事實上,在學者專家舉的各國垃圾收費方式中可以發現,這些方法幾乎都只是某個縣或市專門採行的方法,而且也可能只適合當地。
鄭文輝舉日本某一住宅區為例,丟出去的垃圾袋上必須寫自己的姓名,而且可燃、不可燃或有毒廢棄物都要分開裝;若有人不守規矩,被清潔人員發現,立刻當場廣播:「某某先生!你未把垃圾分開,拜託下次不要再如此!」道德制裁的成功,使該區垃圾處理費用很低,居民可能比較麻煩,卻可以少付許多錢。
縮小為「社區問題」
「畢竟垃圾是地方的事,每個地方依自己的情形來處理最好」,鄭文輝表示。
尤其大家最直接感受到的垃圾亂丟、破壞市容、臭氣四溢問題,應該縮小為「社區問題」。他強調,不需要強求市民都「愛大台北」,每個人只要能關心自己的社區環境就好了。由社區里長將每個人組織起來,不准別的社區把垃圾丟到我們區內,社區內的每個人家也能彼此互相尊重,垃圾問題就解決一半了。
可惜我們的社區功能卻不彰。鄭文輝說到自己的經驗表示,常有社區里長表示「不好意思」指責亂倒垃圾的鄰居,「不好意思要你這個里長做什麼?里長要做的不就是這些事!」他說。
不是沒有成功的例子。到木柵考試院的試院里,是不會見到一袋袋垃圾的,因為他們由里長召集起來,每個人依自己家的人口數估算個垃圾量,然後就知道那幾戶門前要多放垃圾桶,那邊可以少放,不會有垃圾四溢和垃圾桶閒置的情形。由於木柵多雨,他們還特地購買有蓋子的垃圾桶。
如果我們自己什麼都不想做,以為只要環保署下個命令收費,就能把所有垃圾問題解決,那未免太天真了。
〔圖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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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充斥已成現代政府的新負擔;收垃圾費遂成新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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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收費,解決垃圾問題還需要配合垃圾分類、回收再利用等方法。(張良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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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街頭專為收集電池設置的垃圾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