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為什麼自由貿易港區的設置,須要以特別法的方式規範?專法審核能否順利通過立法院這一關?
答:自由貿易港區是採「境內關外」的構想,貨物尚未入境,而且不需要通關,但這不表示自由港就是「無法無天」,它的運作最需要業者自主管理的密切配合。在這種考量下,政府必須相對建置適當的法律機制,讓業者能在規定中的最大活動空間裡,依據對自己營運最有效的模式來作規劃,同時對「故意走私」等的違法行為,也必須施以處罰。
此外,自由貿易港區的營運事項牽涉關務、稅務、人員移動等,對象不一、事項繁雜,如果僅以修改相關法律的方式進行,修修補補會有漏洞,也容易受到其他的各項法規限制,無法整體考量自由貿易港區的規劃。現在政府以訂定「特別法」的方式進行,可以具體協調,提高立法效率,未來如果需要修法,也較易進行。財經部會都感謝立法院的支持,應允排入優先審議法案,若無意外狀況,「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應會在二○○二年年底通過立法。
問:自由貿易港區勢必分處各地,各縣市地方政府是不是都已表態爭取?
答:目前規劃中,可能涵蓋為自由貿易港區的對象,包括國際機場、加工出口區、科學園區和保稅工廠等,這些園區的管理權基本上都不屬於地方政府,因此雖然不乏有代表地方的立委多方爭取,但中央還是會加以協調,讓地方人士了解,如果是園區本身的條件不適合,或是地點不適當,貿然爭取為自由貿易港區的設置,也很難得到圓滿結果。
為避免地方政府基於自我利益,過度表態爭取,「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草案中,才會加入自由貿易港區「意指經行政院核定於國際機場、國際港口管制區域內,或毗鄰地區劃設管制範圍……」的具體條文,只是現在看起來適用範圍可能被迫擴大。但我個人認為,自由貿易港區設置在國際機場成功的機會比較大,至於海港,就要看管理機構與業者如何運用它了。
以日本為例,日本曾有意發展自由貿易港區的理念,以沖繩島為基地,藉此刺激經濟、增加就業機會,引進外來投資,但是至今成效有限。背後原因就在於沖繩島原本並沒有在國際貿易上扮演什麼重要角色,日本政府的做法只是「憑空」賦予沖繩自由貿易港區的功能,結果當然達不到政策目的。
因此,良好政策的規劃,一定是著眼於強化既有的功能,若是違背邏輯、強行設置在不適合的地點,勢必沒有辦法發揮功能,只會徒然增加業者的成本而已。一旦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通過,第一批落點將是「模範生」,作為接下來其他地點的學習對象。
問:加速貨物流通是自由貿易港區的設立目標之一,這方面的規劃如何?
答:自由貿易港區的設置,主要是時間特別節省,對於需要快速組裝、並隨即轉運交貨的產業最為有利。例如現在國際間科技產業要求的「955」(訂單百分之九十五的供貨量,要在接單五天內送達客戶手中)、「983」(百分之九十八的供貨量,在三天內送達),須要區域供應鏈中配銷中心的支援,就相當依賴自由貿易港區加速貨物流通的功能;此外,高附加價值的產品,總不希望出貨過程被迫在某地停留過久,因為那樣會加重業者的成本負擔、減緩產品流通的速度,因此這種不必通關的自由貿易港區,讓業者能夠掌握「時間就是金錢」的優勢,當然最符合市場需求。
有業者曾經試著以高雄小港機場為運籌管理園區,讓飛機降落後,一旦接上空橋,機上的半成品就和產品組裝線銜接上,再經過輸送帶的自動管理,讓產出的成品立即回到飛機上,隨即搭機送往世界各地。台灣唯有把自由貿易港區做成功,配合機場鄰近的組裝園區,才會顯現出它們的價值。
我們在原始規劃上不只是提供跨國企業,更希望我國的業者也能充份運用這項便利。不管是貨物自國外或國內其他自由港區、課稅區、保稅區進出自由貿易港區,或是由自由貿易港區輸往區外,或是貨物在自由貿易港區內部交易流通,都可以依照規定方式,向海關通報或申請核准。
問:自由貿易港區商務人員的進出,是一體適用、開放給世界各國企業嗎?
答:根據草案的規劃,為便利外籍商務人士進入自由港區從事商務活動,以發揮自由港區的功能,國際商務人士除了可以依照一般(停留或居留)簽證、免簽證、落地簽證或申請旅行證入境外,碰上緊急案件,還可以由港區管理機構核轉主管機關,也就是外交部,於三個工作天內辦理「選擇性落地簽證」入境。
我們對這部份有些期待,但因大陸人士來台是依「兩岸人民關係管理條例」辦理,因此將由陸委會提出最後決定。
問:稅負問題現在多被業界列為投資參考重點,規劃中的自由貿易港區在這方面有何優惠?
答:稅的部份,需要經過財政部的認可,所幸經過跨部會的溝通,財政部已同意配合未來的稅負架構規劃自由港區的免稅項目與範圍。我之所以用「稅負架構」來分析自由貿易港區的租稅規定,是因為它涵蓋區內業者營運自用、輸往區外使用或銷售兩大範圍,這也是源自自由貿易港區「境內關外」的定位──自由港區各企業自國外輸入的貨物,無論是供營運的自用機器設備,或是半成品、原料,其實尚未進入關內,相關的「關稅」等,都可以免徵。
對於在自由貿易港區內營運活動的國際企業,課稅重點不在於直接創造稅收,而是著眼於國際企業保持密切互動,背後所隱含的商機及其他附加利益。自由貿易港區如今定位為免稅區,是為了避免租稅負擔造成業者競爭上的障礙,這在吸引投資的過程中必須先予以排除,甚至未來進駐廠商還可望享有國有土地租金三免五減、租金作價投資,以及優先分配外勞等優惠措施。
問:相較於其他國家,台灣設置自由貿易港區的動作並不是最快的,政府有什麼樣的作法,以加速企業界接受、運用它?
答:雖然我們不是最早設置的,但本著透明、誠信、可靠的做事原則,以及台灣在國際間的優質形象,尤其是相較於中國大陸,台灣的健全法制與做事表現,讓企業界因為「可以控制」而心甘情願選擇此地,這一點是相當重要的。很多台商都有經驗,貨櫃明明進了大陸某一港口,卻遍地找不到貨品,不然就是急著出貨的產品,因海關莫名的規定或意外狀況而受阻。這些情形,在未來國際企業或本地業者選擇使用我們的自由貿易港區之後,發生的機率應該很低。業者如果因為出貨順利而賺大錢,就會愈來愈偏愛台灣,我一點都不擔心我們會輸給別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