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月來,卡債問題引爆限制利率的修法大戰。去年底,先是立法院國民黨團提出銀行法修法提案,限制雙卡利率不能超過10%,並進入朝野協商;接著法務部也決定在民法「債編」中增訂信用卡專章,限制雙卡利率上限;3月14日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初審通過民法修正法案,則將最高利率20%大幅下修到10%至12%。
基於政治考量的修法動作也許讓50萬名卡債族歡聲雷動,但也引發開金融自由化倒車的疑慮,甚至衍生更大後遺症,譬如銀行一旦因風險增高而全面緊縮信用,真正有資金需求的人將借貸無門,可能轉向地下錢莊,而黑道逼債可是沒有一套協商機制的。此外,金融業獲利若大幅縮水,銀行裁撤信貸部門人力,將造成數千人失業;有意承作國內金融機構購併案的國際投資銀行,也可能退出台灣市場。對照韓國放寬利率上限來遏阻卡債族滋生的鐵腕作風,台灣卡債族會不會被「寵」壞,也值得擔心。
種種對金融發展的負面消息傳開後,市場反應激烈,14日台北股市重挫84點,13檔金融股創下今年新低。
傍晚行政院財經小組緊急召開會議,決定尊重市場機制,不設定上限,但希望銀行依照個人風險高低採行差別利率。行政院明確表態後,讓雙卡利率設限的政策踩煞車,但以選票為考量的民意代表能否從善如流,仍有變數。
會議中,行政院也達成解決卡債的6大因應措施:包括由金管會督促發卡銀行,有效處理發卡浮濫及授信過度寬鬆問題,並注意銀行有無超額利潤;自4月起,暫停信用卡及消費性貸款委外行銷、大力拉客的作業方式;對暴力及不法討債,檢警調機關應強力取締等。
事實上,銀行與卡債族的還款協商機制至3月初的統計,已受理二萬一千多件,協商成功者約有一萬多件(金額約一百七十一億元)。協商進度牛步化的原因在於,不少卡債族不願站出來面對現實,或者心中仍有疑慮,例如沒有收入者可不可以進入協商?
日前,金管會再下一道金牌,宣佈中低收入戶、失業的卡債族,若進入債務「專案協商」後,銀行應暫停催收卡債3個月,待其財務狀況改善,再依程序辦理;而符合一致性協商條件者,銀行應在 8個工作天內完成協商。
2月下旬,泛紫聯盟與法律扶助基金會也邀集65名律師,成立「卡債族法扶律師團」,選定628件個案進行集體協商,希望透過案件整合的方式,調解出更有利於卡債族的還款方案。
也有不少卡債族心存觀望,期待司法院4月份提出新版的個人債務清理法草案(俗稱破產法),一筆勾銷所有爛帳。但法界提醒,司法院擬定的版本對象限制在「5年未曾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如公務員、公司員工、勞工、計程車司機等,並不適用所有卡債族;而鑒於目前台灣司法資源有限、案件堆積如山,破產申請效率不彰。
最後即使個人真的宣告破產,更要有過苦日子的心理準備,也就是7年後才能申請復權,法院也將限制破產者的行動自由,例如不能搬離居住所、不能出國、不能搭計程車等,連電話也會被破產管理人監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卡債族不能心存僥倖,與債權銀行進行協商、在能力所及範圍內儘快展開清償,仍是改善債務的正確心態和最有效方式。
台灣社會已為卡債付出龐大代價,如何協助卡債族重建新生活,並灌輸民眾正確的消費觀,建立個人對自身信用的責任感,社會責無旁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