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源「太陽」不僅是風力、水力、生質能等再生能源的最初能量來源,也可供人類直接運用,太陽一小時送到地球的能量約是全球一天所消耗能源的一萬多倍,如此源源不絕的能源堪稱人類珍寶!
位於亞熱帶的台灣,陽光普照的時間是日本、德國的2~3倍,利用太陽能的條件十分優越,但為何多年來國內大量生產的太陽能電池卻都外銷到歐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通過2年了,至今為何無明顯進展?
2010年是台灣的太陽光電元年,各界殷殷期盼7年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終於過關,法令強制要求台電收購各類再生能源電力,但太陽光電業者向能源局申請設置的一千多件案子卻一波三折,因為趕不及在年底完工,無法適用去年的躉購價格,而慘澹收場。
到底是怎麼回事?
由於太陽光電板設置成本過高,政府為了推廣家戶和民間使用,便仿效德國作法,立法規定裝設太陽光電系統發的電力,可賣給台電並且併聯到國家電網中,這麼一來,電力互通有無,解決了「沒有太陽或陽光小」,電不夠用的問題,不僅用戶不需負擔高昂的儲電設備及維修費用,也可因台電的收購逐年攤還裝置費,約十年後還可由售電賺取「綠金」。
這種具有「投資獲利」概念的方式比《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施行前只半額補助硬體設備更有誘因。辦法一出,吸引了民眾和太陽能相關業者投入,有人自己籌錢申請裝設,有人租下政府屋頂,有人和社區合作,紛紛要發電賺綠金。不料,去年政府訂出的太陽光電收購價格為1度12.97元後,覺得收購價太高,廠商有暴利之虞,就在廠商辦完複雜的併聯手續並將和台電簽約前夕,經濟部突然發函修改收購辦法,政策瞬息生變:原來在99年底簽好購電合約、一年內完工者,可適用99年的費率,竟更改為99年底「完工」者才能適用,讓申請人和系統業者措手不及。
2009年高雄世運會場館的屋頂由八千多片太陽光電板鋪設而成,是「建材一體型」的代表,也是目前台灣發電量最大的光電系統。
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賴增華解釋,躉購價格事關重大,每年一訂下去就適用20年,修改辦法時距離年底不到半個月,根本來不及施工,但系統業者已經買了模組,而這批設備成本會比隔年高,第二年的躉購價又不知會降多少,許多申請人因為變數多而放棄,系統業者甚至得賠償收不到的30%尾款,整個產業一片譁然。
這個「簽約日改成完工日」的大烏龍,也讓屏東縣政府在八八災區推動的「養水種電」計畫陷入進退不得的兩難困境。
原來屏東縣長曹啟鴻為了幫八八水災後林邊和佳冬地區漁塭無法復養、蓮霧田無法復耕的農漁民找出路,想出了發展太陽能的點子:何不在魚池和廢棄果園上架設太陽光電系統發電,可賣電賺錢,但顧慮農漁民沒有本錢,因此縣政府居中招商,引進太陽光電業者,以租地的方式和地主合作,業者投資設備、負責申請、安裝等。
依照縣府規劃,第一年申請和裝設機組期間,地主可獲得一分地6,000元租金,開始發電後地主一年可以分到一分地4萬元的賣電收入,共計20年,雖然收入比養虱目魚、石斑少很多,但對已經被水災淹窮、淹怕的農漁民來說,還算穩定。
「養水種電」計畫面積43公頃,裝置容量25MW,已達台灣十年來太陽光電裝置量的2倍,原本是對環境和漁民雙贏的好事,結果政策逆轉,成了政府失信、民眾失望的糗事,許多業者紛紛退場。爾後曹啟鴻向中央「力爭」,政府以專案另訂新辦法,大致維持了地主和業者的收入,縣府又重新招商,計畫才重上軌道,目前業者正趕工安裝,希望能在年底前發電,以適用今年地面型7.32╱度的躉購電價。
德國經驗:十萬屋頂太陽能台灣發展太陽光電的腳步顛簸曲折,和國外的飛速成長不可同日而語。
德國、日本、西班牙、美國是目前推展太陽光電最成功的國家。尤其常常下雨、日照時間有2/3是陰天的德國,發展太陽能「先天不足」,但竟能走到今天全球5成的太陽光電都產自德國,裝置量高達7.4GW、占全德總發電量3%的先鋒地位,他們是怎麼做到的?
前國家實驗研究院副研究員陳彥豪的研究指出,德國2000年通過《再生能源法》以及「十萬屋頂太陽能計畫」是2大推手。
其中「十萬屋頂太陽能計畫」對裝置者提供低利貸款補助,由於前2年不須還本金,用戶可以輕鬆地用賣電的收入償還設備的成本,低門檻的設計加上《再生能源法》提供20年優厚固定的收購價格,使得德國掀起裝置太陽能板熱潮。之後又對不同形式的發電設備(併網和獨立型)給予差異性獎勵,引導能源事業走向,同時課徵生態稅(即能源稅)改變企業與民眾使用能源的習慣,並以專款專用的原則將90%能源稅用於投入發展再生能源。
德國經驗顯示,太陽光電設置成本雖然高昂,但靠政策補助及技術進步降低成本,不斷拉近消費和供給端的距離,終會形成一個成熟市場,這種模式也成為許多國家取經的對象。
都會電力、應用多元太陽光發電的原理是藉由光電效應,將太陽光中特定波長的能量轉換成電流,產生電力。和風力等其他再生能源相比,是少數可以讓全民參與做集中式或分散式利用的發電設備,運作時沒有噪音、維護簡便、壽命長達30年以上、光電板的外型尺寸可以隨意變化等優點,因此太陽光電系統很適合在都會中推廣。原本大量消耗能源的都市叢林,即可藉由太陽光電輔助尖峰電力的不足。
但太陽光電的發電量會隨日照強度、陽光射入的角度、遮陰情況等因素而變化,例如陰天、周邊有大樓遮住陽光時就會影響光電板的發電量。
至於攸關發電效率的「轉換率」──太陽能電池將光能轉換為電能的比例,比例越高發電效率越高,單位成本越低——隨著技術精進,也不斷提高。台灣製造的單晶矽電池轉換效率已達19~20%,成績傲人;多晶矽電池的轉換率為16~18%,薄膜電池則達10%。
近年太陽光電裝置的方式也越來越多元。若屋頂為斜屋頂,以「貼覆」在建築物的屋頂外表為主;平坦屋頂或地面通常以支架做出一個斜角,光電板再架設其上;較新的發展是與建材合一,直接替代屋頂、牆面、窗戶等建材,既省建築原料,也同步發電,一舉兩得。
目前台灣的太陽光電還是萌芽階段,裝設太陽能板的多半是學校、政府機構,公共建築等「示範據點」,形式也偏向傳統的「貼覆式」和「高架式」,而國外已有許多大樓帷幕或外牆、停車場遮陽棚、大樓天井,大型建築、車站等屋頂,以及民眾家屋屋頂使用太陽能板的案例。
下一步,開發國內市場2009年啟用的高雄世運會場館,是台灣最具代表性的「建材一體」型、也是發電量最大的太陽光電系統。這座可容納4萬名觀眾、造型流線優雅的運動館,屋頂面積有二萬多平方公尺,鋪設了八千多片太陽光電板,總裝置容量為1MW。一年發電量110萬度,比賽期間可供應8成用電,沒有比賽時則可完全提供場館用電。
高雄世運館的屋頂光電系統由台達電設計、興建,是全球最大的綠能系統運動場,顯示台灣太陽光電的技術面和應用面先進,因此下一步如何推動、開發國內市場才是問題。
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同業公會理事長賴增華表示,台灣現在應大力推動家戶和社區裝設太陽光電,他概估全台約有500萬戶透天厝,加上都會大樓,除了屋頂,房子的四面都可安裝太陽能板,業界已開發許多玻璃、建材和太陽能板整合的商品,推動條件俱足。
賴增華表示,要打開國內市場,「系統應用」的相關技術需要實地練兵才行,也就是依照使用者需求進行設備的設計和安裝,評估採獨立發電或與市電併聯售電型設置等,就像買了冷氣後還需要水電行師傅來安裝一樣,本地廠商才適合肩負此工作。
經過去年的波折,賴增華表示,今年的太陽能躉購電價是一度10.31元,但修改了收購辦法,即只有自宅裝設10kW以下的用戶才能享有一度10.31的收購價,而裝置量超過10kW以上的要參與競標,折扣越高的先得標。業者質疑,如此一來增加廠商不確定因素(因為要先租場地、申請併聯等,才能參加競標),政府設置重重關卡似乎害怕民間裝置太多太陽光電板,實在有違推廣太陽能的宗旨。
台南太陽光電城夢想長遠來看,隨著設備成本逐年降低,太陽光電的發展可期。例如3年前1kW裝置費要三十多萬元,今年已降為12萬上下。英國能源財務公司更預估,2020年太陽光電成本可望降低到1W1.45美分,在陽光充足的地區,足以和化石燃料競爭。
看準此一趨勢,陽光充足的台南市,新上任的市長賴清德就把太陽光電列為主要施政,還請來前能源局長葉惠青擔任「太陽光電城」計畫的規劃者。
依照台南市經發局4月底公布的計畫內容,共分陽光屋頂、陽光社區、綠能新城、農業大棚等10項。葉惠青說,由於只有10kW以下的民宅躉購價格確定,不必參加競標,先期重點會放在「陽光屋頂」和「陽光社區」上,他將引進融資模式來推動,讓民眾、系統業者、銀行共同參與。因為若要一般人拿出一百多萬元投資10kW太陽光電設備及處理冗長的申請程序,且需10 年回收,才開始賺錢,吸引力並不大,因此最好讓銀行貸款給系統業者,由業者幫民眾規劃、申請、安裝,開始發電後,賣電收入由3方照比例分配。例如前幾年分配給銀行的比例高,等設備費用攤提完後,業者和民眾就會分的多。
這個模式就像德國一樣,民眾不必掏腰包,才有意願安裝。以台南的陽光量估算,10kW的賣電「綠金」一年進帳約12萬元,投資報酬率達8%,比收租金的投報率高。
葉惠青表示,陽光屋頂、陽光社區是「胡蘿蔔」策略,「綠能新城」則加入「棒子」手段。即今後台南市新社區的開發,斜屋頂需占3/4,同時若裝置太陽光電系統,將放寬容積率,希望未來台南也能出現像日本關東地區太田市家家戶戶屋頂都是太陽能板的漂亮社區。
太陽能是最符合再生能源小型、分散精神的新時代潔淨能源,台灣除了生產技術優越、日照時間長,推動的法案和獎勵機制已經到位,尤其台灣水災、土石流、地震頻仍,災難發生斷電時,太陽光電即可供應緊急電力,強化抗災能力,實在沒有理由再拖延了。15年後政府預計收購的太陽光電裝置容量2,500MW,只有德國目前的1/3,我們該加把勁了,因為只有改變現在,才能改變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