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援」處處
從此袁太太到處討教,她經由「張老師」轉介,找到專為心智、身體不健全兒童提供服務的第一兒童發展中心。中心的工作人員勸她,不要顧慮到阿傑的身心狀況,就事事順著他,必要時要讓阿傑怕她,學習效果會更好。
這招果然奏效,動過三次家法後,阿傑終於會較有耐心地跟「媽媽」學說話,也比較不會對小動物施加「暴力」。
另一位張老師也寄來許多資料,供她參考,並建議她打電話到專為心智障礙兒童提供諮詢服務的「李老師專線」。這些「外援」,使袁太太減少很多困惑。
阿傑預定在袁家停留一年,就回到爸爸身邊。袁太太並不覺得,屆時要放棄自己一言一語教出來的「成果」有什麼可惜,「只要他未來能適應自己的家庭,我就放心了。」
她所照顧過的孩子,都仍和她有聯絡。尤其是當時要替他換、洗尿布,還要背著他做家事的小凱和她最親,兩家人已成好朋友,小凱更是三天兩頭打電話給她,每當電話那頭傳來稚嫩的嗓音輕呼「袁媽媽」,她都會高興老半天。「這就夠了,無論怎樣的付出,我都感覺值得了」,袁太太說。
「待命」的家庭仍多
「付出」的不只是精力、時間,有時還有金錢。
目前各縣市的家扶中心,都接受縣市政府的委託,辦理寄養服務的工作,縣市政府每月補貼每個寄養家庭四千元的生活費,和坊間日夜托兒的報酬相較,這個數字僅有一半,而且必須負擔孩子的膳食、醫療、學雜等費用,十足是個「賠本生意」。
但願意提供服務的家庭還不少,其中更以兒女都大了、在家無事的主婦佔大多數。台北縣家扶中心自七十二年七月起開辦這項業務,已安置四十二名寄養兒童,目前還有七個已登記的儲備家庭,隨時「待命」。
到目前為止,全省的寄養服務已有將近五年的歷史。寄養家庭不須具備什麼「偉大」的條件,只要全家人都樂意接納寄養兒童,夫婦年齡在卅至五十五歲之間、國中以上教育程度、婚姻和諧、有固定收入足以維持生活、十二歲以下子女不超過兩名的家庭,都可向家扶中心申請。
感同身受
感激這項服務的,不僅是直接受益的寄養兒童;他們的父母、親人更是感同身受,在一封已終止寄養的寄養兒童——小佳母親寫給家扶中心工作人員的信上說道:
葉老師:
您好!好久沒聯絡了。
小佳回來,也真夠我忙的。一大早,必須先坐車帶她去上學,再回車站坐車上班。每天大概六點就得起床,準備我和她的東西,剛回來時她較不習慣,送幼稚園時,總是哭著要跟我走,現在已經適應了。
有件事,我感到很安慰,就是上次方媽媽(編按:寄養媽媽)告訴我,小佳拿鄰居玩具的事,那時聽了很傷心,帶回來以後,我怕她到學校會沒法改,所以常慢慢地跟她說道理,現在居然會說我未經許可,拿她外婆的梳子。她是個很聰明、又聽話的小孩,我想只要照著方媽媽的教法,耐心去感化她,她會做個有用的人。
當我最最絕望的時候,社會給了我太多太多,使我重新站起來,雖然只是剛起步,未能完全站穩。但是,給我的是無法形容的感激,假使我沒有機會做到,也要告訴我的子子孫孫,社會是溫暖的,需要時應開放胸襟地接受;有能力時即回饋社會,幫助需要幫助的人,以社會為己任,助人人助。雖然,帶回小佳,日子是苦了些,但是我會盡我的力量來教養她。祝
萬事如意
小佳的媽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