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回國設籍仍可保有雙重國籍
僑務委員會表示,華僑申請回國設籍或恢復原有戶籍,國內戶籍管理機關並不收繳其外國護照。在設籍定居後,仍可繼續持有外籍護照,保有雙重國籍。
僑務委員會指出,華僑設籍定居後,已屬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的一切活動應依一般國民的規定辦理,因此乃有設籍後不在國境內使用外國護照之規定,但並不必放棄外國護照,亦不影響其雙重國籍身分。
目前政府對華僑回國訂有許多優惠辦法,以回國投資為例,只要經由經濟部核准投資有案的雙籍華僑,其投資事業如系以華僑身分申請設立,不論在台設籍定居與否,均可按其投資結匯金額多寡,申請發給投資人一年效期多次使用的出入境證,即是一項方便華僑的措施。
此外,華僑雖未在國內設籍,如要回國投資、置產或從事其他經濟活動,都可向僑委會申請華僑身分證明及印鑑證明,憑以辦理,亦不致有任何不便。
美國在台協會實施郵寄申請簽證辦法
美國在協會開始實施郵寄申請簽證辦法,凡商務(B-1)和觀光(B-2)簽證申請人,如獲有全面有效簽證(五年多次入境),並且其中華民國護照已在過去十二個月間過期,可以郵寄申請新簽證,不必親自前往美國在台協會辦理。
申請人必須送交填妥的申請表格,目前的護照(如簽證非載於目前的護照,則寄載有舊簽證的舊護照),最近的戶籍謄本一份,電報費新台幣一百元和書妥地址的回郵信封。如申請人希望簽妥簽證的護照以掛號郵件寄返,則須附寄掛號郵資。
港澳僑胞入境限制放寬、覓保制度研擬廢除
由於港澳僑胞入境的保證人制度目前出現有人藉機牟利的情形,使保證人制度趨於形式化,內政部已決定放寬保證人的限制,並研擬廢止港澳入境保證的規定。
依規定,港澳僑胞入境需找政府所認可的僑團負責人或旅行社作保,部分僑胞在申請入境時找保困難,而不得不花錢「買保」。
內政部有關官員指出,這項對港澳僑胞入境保證制度,已造成不少旅行社圖利的情形,也有的僑團負責人以此為辦公經費。
因此內政部已放寬對港澳僑胞入境的保證對象,放寬的保證範圍包括僑校、僑團的負責人,擴大就地簽保的對象。
空中書院招生
中華函授學校為適應海外華僑、華人、華裔學習中華語文,認識中華歷史文化而設立的空中書院,第九期已開始招生,報名日期從十月一日到一九八七年一月底止,同年三月一日正式播教。
空中書院課程分為三種:(一)華語會話(初、中、高級限選一種);(二)中華歷史講話;(三)中華文化。學生可同時修讀三種,或選讀其中一種。
空中教學課程廣播,每天每一地區播講華語會話、中華歷史講話及中華文化各十五分鐘,每天定時定向播講(台北時間星期日停播),分別在亞洲之聲及自由中國之聲播出。收聽範圍遍及菲律賓、印尼、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香港、日本、韓國、中近東地區、美國、加拿大、澳洲、歐洲、紐西蘭、中南美洲、非洲等地區。
該期修業年限為一年,學生在學期間,依規定繳交習題答卷,期滿成績及格,即發給該校空中書院結業證書,不收任何費用。
有志學習中華語文及中華文化者,可逕函該校索寄簡章及報名表。地址是中華民國台灣省台北市泰安街一巷三號二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