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我把車開回來」
爬上階梯,步入板橋分局的大門,兩位志工媽媽靠坐在壁上,協助警局抄錄收發的書信文件,並傾聽許多來警局投訴與被投訴者的牢騷;因為員警工作繁重,得把全副精神放在治安維護上,實在無法分出心力來開導不滿民眾的情緒。
想像中,員警的工作是機動性的,他們平時留守警局待命,直到接獲報案才出動執法;其實不然,在真實的員警工作裡,每天24小時都有不一樣的勤務等著:指揮疏導交通、出外巡邏、深夜值班,或是前往勤區查察,以便掌握當地居民動態等,這些都是一個月前就擬好的排班規劃。
基本上,管區員警的工作不同於刑事警察專門針對罪犯進行調查和緝捕,他們的工作是向上級反映治安情報,與當地居民的生活作息緊緊環扣著。
基層員警的工作永遠作不完,他們一天至少得工作12小時,除了執勤外,還經常接獲民眾大大小小的報案;從協尋走失的小狗、處理「路霸」、排解被攤販訛騙或鄰居亂倒垃圾的糾紛,或是深夜進行攔檢酒測等,五花八門。
其他像是取締攤販或亂丟廢棄物等違規事件,並非員警的權責,而是分屬縣市公所及環保局,但接報員警還是得到場關心,有次紀澤民還接獲民眾電話,要求把他因違規停放而被拖吊的車子開回來,令紀澤民啼笑皆非。
但紀澤民最感辛苦的,莫過於支援別的單位執行臨時勤務,像是選舉期間的治安維護、查緝賄選、在投開票所站崗,或是支援刑警隊追緝重大刑犯。當年造成治安大震撼的陳進興,就曾是他們協助追緝的對象。
員警值勤危機四伏,需要紮實的功夫與臨場反應。各警局每半年舉辦一次綜合逮捕術及機動組合等訓練,為警員的安全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