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價值觀」這個口號是新加坡前任總理李光耀提出來的。
一九九二年,新加坡總理李光耀在一場訪談中提到:「東亞國家如日本、韓國、台灣、香港及新加坡等在『追趕』的發展過程中,其群體價值觀和行為是非常重要的助力。東亞所擁有的價值觀,例如犧牲個人利益而追求群體利益,是這個地區快速發展的一大原動力。」
群體社會
一項調查顯示,亞洲比起美國有較多人將「親密的家庭關係」、「有秩序的社會」、「尊重知識」、「維護團體和諧」視為重要的價值觀。
聯合國世界人權會議,中國代表也針對其人權記錄經常遭西方批判而反擊:「人權的觀念是歷史發展的產物,其與一國特定的社會、經濟狀況,以及歷史、文化、價值觀有關。不同的歷史發展階段對人權有不同的需求。處於不同的發展階段,或者有不同歷史傳統及文化背景的國家,對人權有不同的瞭解和措施,因此不能將某些國家的人權標準放諸四海,並且要求其他國家比照處理。」
從義務到權利
東亞社會認為西方過於強調自由與個人權利,造成許多嚴重的問題。在現代社會看來,東方傳統的價值觀更是不可思議。
在中國傳統社會中,家長的權威不容質疑。在孝道的教化下,子女沒有自由意志和人格的獨立權。元代郭巨敬所編的《二十四孝》記載,漢代郭巨家境貧寒,一日,郭巨對其妻曰:貧乏不足以供養母親大人,而兒子還要分吃母食,何不埋掉兒子少張嘴。於是夫婦兩人挖好坑,親手將自己三歲的幼兒活埋。
《清律例•刑律》明文規定:父母控子,即照所控辦理,不必審訊。元明清的刑律也規定:子孫有毆罵不孝的行為,被父母殺死,可以免罪。
古時候的孝親楷模與律法,放到今天的社會來看,不但完全違背兒童人權,連基本人權也談不上。
市立師範學院初等教育系教授湯梅英指出,儒家思想中也有講求人權的部分,像父慈、子孝、君仁、臣忠,各有各的角色,但碰到父不父、君不君時,卻拿不出抗衡之策。
湯梅英認為,儒家思想基本上講義務,但現代社會「義務論」發生問題,當一方不盡義務時,另一方的權利就被剝奪了。但反過來從權利的觀點來看,由法律介入保障,保障權利比維護義務好。
優劣互見
受「亞洲價值觀」影響較深的地方,像鄰近的日本、韓國、香港等地,與我國相同,對「士」的觀念都較強烈。湯梅英指出,這種觀念一旦放到教育上,父母對孩子就會產生較高的期望,個個期待孩子「出人頭地」。
當然,父母重視教育的價值是台灣教育的優勢,但從負面的角度來看,付出越多,期待也就越多。
當多數西方兒童每天玩耍時,我們的孩子已經開始學英文、電腦、珠算、才藝,進出各種補習班、才藝班教室。
湯梅英指出,西方孩子看似在玩、遊蕩,但過程中在自己找興趣和意義,他們有很多機會改變志向。而我們的教育體制卻很少給孩子機會選擇,甚至受教育的意義都是別人給的,而不是自己找的。「現在很多人躲進研究所裡,一來可以延緩面對現實,二來可以繼續符合父母的期望,因此坊間甚至還出現研究所補習班,」湯梅英說。
不過,西方尊重孩子、讓孩子自己決定、選擇的教養模式,也不見得毫無缺點。一位年近四十才拿到博士學位的美籍人士說,自己成長過程中,每遇十字路口、不知如何決定未來方向時,向父母求教,他們總是說:「無論你如何決定,我們都尊重、支持你!」他認為,徘徊、猶豫、缺乏指引,讓他蹉跎了不少時光。
現代父母難為
在東西價值觀優劣互見、新舊觀念夾陳的現代,為人父母者的為難可以想見。
現代父母難為的地方在於既無法排除血液中流傳的觀念,又要面對新的價值。在已有認知卻還無法內化的情況下,往往造成認知和行為上的差距。
從近日信誼文教基金會在網路上票選「父母最常使用的教養模式或觀念」結果,可以窺出一些端倪。「我會用好棒、好乖等方式讚美孩子」得票數遙遙領先其他項目,佔百分之二十一。
信誼基金會執行長張杏如指出,比起傳統父母要求、責難孩子,現代父母懂得鼓勵孩子已是很大的進步,不過仍要注意其中的陷阱。她指出,很多父母在讚美孩子時並沒有明確的告訴孩子為什麼讚美他,好像在「騙」孩子似的,並沒有真正的尊重孩子。
過程比結果重要
尊重孩子,孩子並不會因此就不學習;讓孩子自己選擇,孩子也不會因此就誤入歧途。森林小學、北政國中自主學習實驗班等例子,都告訴我們,自主學習的孩子更積極、更快樂!
致力提倡兒童人權的兒福聯盟執行長馮燕指出,賦予兒童人權與維持亞洲價值,其實可以不衝突,過去只講求讀書、好成績,造成社會上人人自私、功利、投機等畸形現象。講求兒童人權,是改變過去那種「粗暴」的方式,透過啟發、尊重的過程去達到最好的結果,本質上並不衝突。
換句話說,只要擷取東西方的優點,亞洲價值也就是世界價值。人類的價值,沒有東西方的差別;兒童人權亦同。
p.22
身處中西合壁、新舊觀念夾陳的現代,蒙娜麗莎也只好「變臉」,為人父母又怎能不隨時接受考驗。(卜華志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