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到6月的鮪魚季,台日海域就開始不平靜,今年初至今,已有十餘艘漁船,在兩國重疊或爭議海域遭到日方扣捕或驅離。
問題回溯至1994年,聯合國海洋公約制訂200浬專屬經濟區規則後,無可避免地造成相鄰各國家海域重疊問題。尤其台日之間,因為涉及主權爭議不斷的釣魚台,日本主張的200浬經濟海域竟包含了整個台灣,而台灣的200浬經濟海域則包含了部分的琉球群島。即使雙方主張的「暫定執法中間線」,也因為釣魚台主權歸屬認定的不同而難有共識。再如漁民傳統的東海漁區、釣魚台海域、日本八重山群島漁場,也因為緊鄰中間線,而爭議不斷。
儘管國際法賦予各國對於經濟海域漁業資源的管理權,但該區的基本性質仍為公海而非領海(領土週邊12浬),日本艦艇在經濟海域內任意驅離我國漁船,的確有必要嚴正面對。
過去,海巡署以內政部公佈的暫定執法線為護漁範圍,但因為不少台灣漁民的傳統漁場都超過這個範圍,因此在不侵入他國領海的前提下,海巡署未來考慮把護漁範圍擴及到200浬經濟海域,包括東沙與南沙海域,以及在東海的春曉油田附近海域。
未來海巡署將每天派一艘500噸級的艦艇巡護待命,一旦我國漁船遭到日本公務驅離或拘捕,海巡署也將不惜與對方對峙,確保漁民權利與安全。
事發之初,一度被質疑護漁不力的海巡署並以數字證明:根據日本水產廳統計資料,從2000年迄今,遭日本扣押的漁船,韓國達102艘,中國次之,有38艘,台灣則僅有11艘,並沒有所謂台灣被日本欺負、「吃定」之事。
對於部分漁民主張以軍事護漁,國防部長李傑則於21日與立法院長王金平,率領國防委員會立委和記者搭乘軍艦赴蘇澳外海護漁並宣示釣魚台主權。
行政院長謝長廷則指示相關單位建立多邊對談機制,以協商研議處理方式,希望周邊海域爭端能夠和平解決。基於保護漁民的安全,行政院表示,政府絕對不鼓勵漁民做不必要的自力救濟,政府除了向日方遞交抗議書,也已透過外交管道表達重啟談判的意願,日本也同意將在7月底啟動談判。
處理漁權,必須擬定長期一貫的政策並落實執行,而在爭端解決之前,我們除了持續主張釣魚台的領有權,要求日本負起維持現狀的義務外,同時提高雙方協談層級,早日完成台日漁業協定的簽署,相信在官民攜手下,國家的尊嚴與利益必能得到最好的維護。

海上風波險惡,海巡署展現的護漁決心,已獲得漁民大聲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