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蘇建和、莊林勳和劉秉郎等3名被告第一次被判處死刑,此後,年輕的生命在煎熬等待中虛度:判刑、上訴、駁回、再上訴……。2003年,11年暗獄繫縛後,自由曙光初現,3人一度改判無罪,當庭釋放。
然而,在原告家屬和檢察官相繼提起上訴後,今年6月底,蘇建和等3人重回法庭。這回,他們的無罪判決遭到撤銷,死刑枷鎖重新上身,而這場纏訟16年仍無法落幕的司法悲喜劇,反映出台灣的累訟之風,已對法界、訴訟者乃至整個社會,形成了極大的身心負荷。
青春變調曲
當判決宣讀,在環伺的鎂光燈照射下,蘇建和等3名被告顯得語音沙啞、虛弱無奈,彷彿經過十幾年的生死拉鋸,意志力早已渙散。但短暫休息後,3名被告及營救團體決定再度出發,以人權律師林峰正為首的義務辯護律師團偕同被告,已向最高法院再度提起上訴。
「這次,等待判決的不只是3個人的生死,」林峰正強調,「一起被放上正義天平的,還有違反『無罪推定原則』與『嚴格證據法則』的台灣司法!」
依據起訴書,1991年3月,服役休假的王文孝帶莊林勳、劉秉郎、蘇建和與胞弟王文忠,前往鄰居吳銘漢、葉盈蘭夫婦家行竊,不慎驚醒了吳氏夫婦。遭到吳銘漢斥責後, 4人憤而制住兩夫婦,除繼續搜獵財物外,更起意輪姦葉女,4人(除在屋外把風的王文忠外)更猛刺被害者79刀致死,刀數過多,遂讓警檢推論犯案者不只一人。
案發5個月後,現場的一枚血指紋,將線索指向了當時正在海軍陸戰隊服役的王文孝。面對鐵證,王文孝認罪並且詳細交代了一人犯案的作案經過。然而隔日王文孝卻推翻證供,供出弟弟王文忠為共犯;之後王文忠又供出蘇建和等人,一場由行竊引發的雙屍刑案,自此進入冗長的司法程序。
1992年初,在軍法「速審速決」原則下,王文孝執行槍決,隔日蘇建和等3名被告進入一審,同年2月,台北地方法院判決3人死刑。之後屢經上訴、更審均維持原判。1995年,最高法院以死刑判決定讞。
不過,最高法院的判決並未為此案劃下終點。由於缺乏直接證據,人權團體質疑,僅憑王文孝的供詞自白,難道就足以判定3人死刑?何況這份供詞極有可能在刑求下取得。在聲援者奔走下,時任檢察總長的陳涵曾2度提出非常上訴;此後,包括馬英九在內的多任法務部長,皆拒絕簽署執行死刑的命令,終爾纏訟至今。
審判司法?
檢視此案,從自白與證據孰輕孰重、刑求取供、證據的搜索鑑定,到人犯羈押等問題,蘇案已被視為國內要求司法改革、廢除死刑的指標性案例。但另一方面,看在受害者家屬眼中,聲援團體只顧被告人權,卻漠視家屬失親之痛,以及企望司法伸張正義的渴求,也令他們辛酸怨怒。
蘇案纏訟16年來,台灣司法其實已有大幅進步,包括總統府國務機要費案、馬英九市長特別費案、高雄市長選舉訴訟等涉及當權者的大案,過往無法想像的政治權貴接受審訊的場景,如今已司空見慣。但在司法進步的大旗下,還有許多像蘇案一樣的民刑事訴訟案,因為無效率的冗長審判而牽拖一生。這種「司法無邊」的亂象,值得法界與社會給予更多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