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竹東警分局十三日偵破一件駭人聽聞的青少年案件──十三名青少年男女囚禁一名十四歲少女,凌虐致死後,掩埋棄屍。由於這群青少年的手法兇狠,被警方逮捕後又毫無悔意,還反問辦案員警:「有那麼嚴重嗎?」引起全國民眾嘩然,也掀起「青少年到底出了什麼問題?」的討論聲浪。
被害人錢姓少女是在十月五日被徐姓主嫌騙至家中,直到十日被凌虐致死。經過法醫驗屍發現,錢姓少女在囚禁的過程中,除了未進飲食,並且遭到毆打、燙傷和性虐待,致命傷則是頭顱遭到重擊致顱內出血。而被害人的身上還被刻上辱罵的字眼,顯示施暴者極盡所能地對被害人凌虐和羞辱。案件爆發後,接連著幾天,又傳出多件青少年集體械鬥、竊盜等事件,使這群邊緣青少年一時成為眾人關心的焦點。
根據調查,台灣的青少年問題已經嚴重到每隔十七分二十三秒就產生一名少年犯。究其原因,新竹市警察局少年隊隊長張中輝指出,基於群眾壓力和責任分散的心理,青少年很容易受同儕團體影響犯下非行。根據台南歸仁警分局的統計,青少年最容易犯下的非行以竊盜為主,其次是濫用麻醉藥品和賭博,至於械鬥和暴力事件也時有所聞,只是類似此案的青少年重大虐殺案件,過去較少見。
除了同儕影響,家庭和學校因素是眾人檢視青少年問題時,提到的主要背景原因。徐姓主嫌與父親雖然同住在一棟五層樓房,但是父親平時起居和生意都在一樓,和父親不和的徐姓少年自己住在五樓。對於徐姓主嫌的父親渾然不知兒子在自家樓上做些什麼,檢察官將傳訊徐父到案說明,如果徐父事先知情,可能涉及幫助犯罪;如果不知情,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也可能因教養疏失,而被裁定必須到法院上「親職教育」課程。
在教育方面,由於這一群青少年多是輟學生,教育部長吳京在案發後遂指出教育體系至今沒有實施小班小校、常態編班,是問題發生的原因之一。為謀求補救,將把國中、小四千兩百多名中輟學生找回校園,並將在五個月內,把約一萬名未就學、未就業、在外遊蕩的國中畢業生找回學校,繼續上「第十年技藝教育──實用技能班」春季班。
事實上,教育部自八十學年度開始,已陸續推出多項專案,加強輔導國中小問題青少年,諷刺的是,這次被害的錢姓少女就是其中「認輔制度」專案的指定輔導對象之一,而犯案的十三名青少年也應該在國中階段接受過相關的方案輔導。對於教育部要找回輟學生的決定,除了有人懷疑這些學生能不能找得回來,也有人害怕輟學生回校,會帶壞其他同學。
看到這些問題,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董事史英認為,問題不在把學生找回來,而是常態編班沒有落實,這些青少年原本就已被放棄,現在如果要藉著把他們找回校園來解決問題,實在太天真。另一方面,小班小校也一直未能落實,導致這一群在家庭裡被忽略的學生,到了學校也未能得到老師的關注。
根據台北市教育局長吳英璋所做的研究指出,其實青少年剛進入國中時,仍以實踐「好學生」角色為目標,但是在實踐有了困難、漸漸被貼上「壞學生」的標籤之後,學生和學校教育系統的距離就會愈拉愈大。這時如果再加上家長、老師的嫌棄或是同儕影響,很可能就會走上歧途,成為被社會評價低、被放棄的一群。
另外傳播媒體的力量在這一波討論中也被提及,原因是這十三名青少年的施虐手法,不少就是從包括日本性虐待錄影帶在內等傳播媒介上學來的。而目前有許多父母忙於賺錢而忽略孩子,甚至乾脆讓電視和電腦擔任起電子保母的角色,似乎使這個問題更加嚴重。
整體而言,青少年犯罪可以追溯出許多前因,不外乎這些孩子是被忽視和被放棄的。中華佛教青年會於十月十五日發出「青少年監所關懷訪問員」的召集令,催生青少年犯認養制度,希望有人能定期關懷這些邊緣青少年。而於十月初甫通過的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案也採取「保護優先主義」,而不是以「管訓」為主。例如,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的少年犯下最重本刑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之罪,法官如認為情可憫恕,可免除其刑,改判保護處分。如同台灣高等法院庭長翁玉榮所說,這次修法的特色在於不放棄任何孩子,孩子只有非行,沒有罪,這是一部由愛心所修成的法。
這些非行少年不是破壞社會安定的元兇,而是在某種程度上反映無情社會的鏡子,雖然台北市警方今年實施加強保護青少年措施後,二到八月的少年犯人數比去年同期減少近四分之一,但是要讓非行青少年迷途知返,社會還需要付出更多的愛與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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飆舞、飆車,狂飆青春?青少年真正的需要是什麼?「大人」們有答案嗎?(薛繼光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