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兩腳,錢四腳」,在資訊科技的助力下,企業財務的槓桿操作,以及金融服務業衍生性商品的多元與複雜程度,正以驚人的速度發展。而從一九九六年英國老牌霸菱銀行一夕崩解,到二○○一年在美國引起軒然大波的恩隆公司做假帳倒閉案,財經犯罪的手法日趨精微隱密,損失的規模也日益驚人,如何防堵金融弊案,已成為各國的當務之急。
以台灣的情況來看,二○○一年「金融控股公司法」通過後,原先必須分開經營的銀行、證券及保險業,如今可以統合在一個金融集團內;而短短數年,國內已有十四家金控公司成立。這些「金融巨獸」固然可藉著大型化、提升跨業綜效而更具全球競爭力,但八爪章魚般盤根錯節的業務,自然也更容易暗藏弊端,必須由更專業、更具權威,「道行」也更高的金融專責管理機構來監管才行。有鑑於此,金管會在千呼萬喚下甫成立,立刻被各界賦予重望。
依據金管會組織法,新成立的金管會轄下設有四局,分別是「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和具有準司法權的「金融檢查局」,總編制約九百人。
在定位上,金管會是直屬於行政院的獨立委員會,和一般行政機關不同的是,金管會採行「合議制」,除了主任委員和兩名副主委外,還有六位委員,同一政黨委員不能超過三分之一,遇有重大事項採表決制,票票等值。
雖然還在草創初期,金管會在首任主委龔照勝的領導下,已展現銳意興革的鐵腕作風。首先是資金流向錯綜複雜的「博達案」,在調查半個月後就有了初步結論,同時對承辦博達財務簽證的四位會計師祭出「停業兩年」的重大懲處措施,由於四位會計師分屬國內兩家大型會計師事務所,此舉對會計師業已產生重大示警作用,希望能革除國內會計師低價搶案、過於信任案主而缺乏主動核實精神的積弊。
此外,博達案的發生,顯示國內「公司治理」政策未能落實,未來將朝強化「獨立董監事」職能(引進沒有利害關係的公正第三者進入董事會)、建立新預警制度、強化跨國金融業務的監理等方面改進,同時金管會將要求由政府支持成立的「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發揮功能,替受害股東出面求償,讓想要五鬼搬運掏空公司的不肖業者,除了面臨坐監服刑的懲罰外,還要負擔龐大的民事賠償費用,以增加遏阻力量。
在加強控管的「除弊」措施外,為了健全國內的金融環境,金管會也正在研擬多項政策,包括銀行及保險業的「退場機制」,讓經營困難的業者可以在不影響客戶權益的情況下轉讓合併等。至於「興利」方面,展望未來,台灣是否還有機會成為亞太區域金融中心?如何吸引大陸台商回台上市?都必須詳加擘劃。
金管會的成立與運作,攸關台灣的金融改革成效及國家競爭力。成果如何,值得國人關心與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