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分五區,各有特色
墾丁國家公園位居恆春半島南部,東面太平洋,西臨臺灣海峽,南瀕巴士海峽,北至南仁山北側,海陸範圍共計32,631公頃,其中17,731公頃為陸地面積,餘為海域部份。它劃分為:生態保護區、特別景觀區、史蹟保存區、遊憩區及一般管制區五部份。
生態保護區是指為提供生態研究,而應予嚴格保護的天然社會——未被人為干擾,尚保存原始狀態,其中的生物種類繁多,且具代表性。保護區最主要供學術研究,非經申請許可,嚴禁任意進入。這也是國家公園的精華所在。
特別景觀區係指無法以人力再造之特殊天然景緻,嚴格限制開發行為的地區,如佳樂水與貓鼻頭等地的沿海珊瑚礁、港口苗圃、熱帶雨林、龍鑾潭冬候鳥區、大小尖石山等廿處名勝。
史蹟保存區則是為保存重要史前遺蹟、史後文化遺址及有價值的古蹟,而劃定的區域,現有鵝鑾鼻燈塔及南仁山石板屋二處。
遊憩區指適合各種野外育樂活動,並准許興建適當育樂設施,及可進行有限度資源利用的地區,也是目前容納遊客最多的地方。
上述四區之外,則屬一般管制區,包括鄉村住宅、機關、學校、交通、農、林、牧業等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