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公共汽車的車窗往外望,午後的街道,完全沒有行人。盛夏陽光的威力,坐在有冷氣的車廂裡,也絲毫感覺不到,只是在經過寬廣的大街時,感到那刺目的亮,再開過有樹蔭的路時,又眼前一暗,陰涼起來。
就這樣一明一暗地晃蕩著,勞倫斯程幾乎要打瞌睡了。
平常難得坐公共汽車的,堂堂京華大餐廳的老闆,那次不是開著自己豪華的座車?偏偏今天小萊瑞和女朋友有約會,硬要借老子的車去充場面。不給又不行,太太幫著兒子說話,「就讓他用一用吧,你坐公共汽車還不是一樣?」女人就是這樣不合邏輯。兒子十六歲,剛考上駕駛執照以後,千反對、萬反對給他買車子的也是她,就怕她的寶貝兒子出事。現在又想錦上添花了,覺得只有夠帥的車子才能配她帥氣的兒子,也不想想這麼貴的車子,碰壞了多可惜。
他無聊地向窗外望著,手腳不習慣這樣閒著,好像沒處放一樣。他從十八歲高中畢業,在自己父親的餐館打雜幹起,一直到後來自己有了一個小餐館,那家小餐館又換成一家大餐館,到今天,京華是全市最大的中國餐館了,他的手從來沒有停過。即使現在餐館裡的人手夠多了,他只要每天去督察一下就好,但他還是忍不住這裡摸一摸,那裡碰一碰的,到處找機會幫忙。
公共汽車開過大學區,走路的人漸漸多起來。這些大學生暑假也不休息啊。他記得自己的第一家獨當一面的餐館,就是開在大學區附近。來吃的學生並不多,但要找端盤子的人倒不愁來源。
突然人行道上走著的一個女學生吸引了他的注意。微鬈的黑髮,斜瀏海下,是一雙黑亮的眼睛,微方的臉龐,卻不減那眉目間的柔和。太像了,這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相像的人!連神情和走路的姿態都相同。他幾乎失聲喊了出來:「嗨,菲比!」
但一想,菲比林不可能這麼年輕。她現在也有四十歲了。四十歲的中年女人,不可能還走得這麼輕快。但也難說,菲比這個人是什麼都很難說的。他感到很大的震動,心急地從椅子上站了起來。這時車子正轉彎,恰好讓他把女孩子的正面看個清楚。不是她,但很像她。
他又坐了下來。畢竟是老了,菲比林形象的重現,所帶給他的只是一陣好奇的衝動,想要看看她現在到底是什麼樣子。當年那種不能想,一想就痛的感覺已沒有了。十七年的婚姻生活,畢竟有它的後果。雖然是父親一手促成的,匆促草率的婚姻,但他自己也沒有反對。這些年來,家庭、事業,種種的負擔,不知不覺地把他圈住了,讓他逐漸安於自己份內該有的,不去想那份外的。像菲比,就是份外的,他真是想也不該想的。但當年,他廿九,她廿三,兩人年貌相當,他哪會想到什麼該不該的問題呢?
十七年前那個初夏的午後,當菲比林踱進他店裡來的時候,他就有種異樣的感覺,說「一見鍾情」實在太俗套,但他知道他不會讓這個女孩子,像進來時那樣輕易地從他店裡出去。
她站在那兒,穿著一襲白色的夏裝,背後是他暗暗的店堂,深紅色的桌椅,更襯出她的明亮。他頭一個印象就是:「好一個乾淨的女孩子!」看慣了美國女孩子的濃裝,對著這樣一張完全不化妝的臉,他覺得新奇。她的短髮鬆鬆地向後披散著。幾撮瀏海,蓋住了一小部份額角。還未開口,已讓人感到她的靜,靜得像一個避風港。站在收銀機後的他,只覺銀錢叮噹之響漸停,大小角子,各就各位,塵埃落定。他像一隻倦遊的船,只想早早收帆,進港停泊。
她走過來,先向他露齒一笑。顯然不是剛來的,他想,起碼這點美國作風學到了。但她那過份客氣、正確的英文,卻讓他心裡有了數:「不到六個月」,他估計著。
「請問你們這裡需不需要人幫忙?」她問。
他知道答案應該是否定的。他這個店並不大,又不是在熱鬧的城中區,生意只是七、八成而已。已經雇了三個女招待,都是美國人。一個是寡婦瑪莎,瑪莎的兒子就幫忙洗碗擦地,一個是妖冶的凱西,還有一個是找外快的小學教師海倫。這三個人都做了很久了,但他還是說:
「要呀。你有經驗嗎?」
她搖搖頭。
「那你就先試試看,今天就開始。」那時正是下午三點半的樣子,大家正在做清潔、整理的工作,以便迎接四點鐘開門就進來的早班客人。
「今天?」她似乎沒有料到事情會那麼順利,有點不知所措的樣子。
「有事嗎?」他繼續打量著她,這樣的女孩子不可能沒有男朋友。
「我想還是明天來比較好,可以嗎?」她又笑了。
「可以,可以,明天三點半來。」
「多謝啊。」她轉身走了。
「慢著,你把名字和電話號碼留下來。」
「啊,我差點忘了」,她轉回來說,「我叫菲比,菲比林。」
「我是勞倫斯程。這是瑪莎、凱西和海倫。」
她笑著和她們打了招呼,寫下電話號碼,他一看,是大學區的。
她走後,凱西和瑪莎馬上擠到他面前來說:
「老闆,這樣不行,我們分到的桌子已經夠少了,又來一個人,更不夠分配了。」
他安撫著她們,說「別擔心,別擔心,我自有辦法。」
只有解事的海倫,沒有說話,站得遠遠地向他微笑,似乎完全看透了他。他有點慚愧,因為這三個女人裡頭,他一定要辭掉一個,他實在是雇不起四個人啊。
想不到在菲比開始上工以後兩天,海倫自動來向他請辭。他正在為難,不知該向誰開刀,這一下大大鬆了一口氣,臉上高興的神情都快蓋不住了,可是他還是留了一句:「海倫,你別走,我可以應付。」這話也不完全是虛情。三個女侍之中,只有和海倫,他還可以談談。他多希望他那個離了婚的下堂婦——嘉露,有海倫一半的善解人意。但天下事就是這樣,嘉露曾經讓他著迷,可是一點婦德也沒有;海倫善良,體諒別人,卻無法使他動心,因此只能做他一個忠誠的朋友。海倫是知道他與嘉露這一段的,以及他在嘉露身上受到的委屈,因此對他的挽留,只搖搖頭,笑著說,「暑假裡,我也該給自己放假了,一年到頭,打兩份工,現在不去玩玩還等什麼?以後我想再找一個餐館的差事,大概也不會有什麼困難,倒是你,老闆,要珍重這個好機會啊,別讓它溜掉了。」
兩人會心一笑,一生做別人忠誠朋友的海倫,就這樣在他的生活裡消失了。
菲比林的中文名字叫林飛飛。當她告訴他飛飛兩字的英文意思時,他大笑,對她說,「你想想看,假如一個美國妞用這個字做名字,豈不要叫人笑死?」她大概也覺得滑稽,也跟著笑,但並沒有臉紅;因此他知道,她的英文程度還不到瞭解這些美國俚語的程度,當然不知道這字的雙關意義。他自然也不敢放肆向她做任何解釋。
她卻反擊了,說中文名字都是有意義的,不像英文名字,人名和狗名沒有太大分別,像他的名字勞倫斯,簡稱為萊端,她聽大家萊瑞、萊瑞地叫,還以為是叫狗哩。他笑笑,心知這女孩子厲害,卻不介意,只對她說,「那你給我想一個中文名字。」
他已是第三代的華僑,在祖父的督促之下,他父親還受過一些中文教育,到他這一代,就完全不行了。只認識幾個中文字,其中一個就是自己的姓氏:「程」字。這已經比許多其他的華僑子弟強了。因為這字的英文拼音聽起來像「清」,因此也可以是姓秦的,也可能是姓陳、姓金。很多年輕人根本不知道本姓是那個中文字,也不在乎。但他知道自己姓「程」。
他告訴她,她想了一下說:「就叫程鵬吧,鵬程萬里倒過來。」她向他解釋鵬程萬里的意思,他覺得很奇怪,為什麼中文裡有那麼多現成的、野心勃勃的片語,但程鵬兩個字聽起來好聽,他很高興地接受了。
她有時叫他「程鵬」,有時和瑪莎她們一樣,叫他「老闆」,臉上帶著調皮的神情。他對她則是有時「菲比」,有時「飛飛」地混叫。
程鵬在高中二年級的時候,就和嘉露交往了。
那時他是校裡足球隊的健將,個子高,鋒頭健,又因為是中國人,帶那麼點「異國風味」,迷他的女性子很多。
他正是在叛逆階段的青春期,恨他父親所代表的一切——中國城的餐館、炒麵、雜碎——他要跳出這個圈子,做一個道道地地的美國人。他哪一點不比那些美國男孩子強?運動、智力、相貌,樣樣出人頭地,難不成他也要在餐館廚房的油煙裡埋沒一生?
在那些崇拜他的女孩子群中,他挑中了金髮健美的嘉露,因為她代表典型的西方美。而她的虛榮心,也因為能跟著他出鋒頭而得到滿足。兩人彼此互取所需,毫無顧忌地任青春的激情燃燒。
高中畢業以後,不顧雙方家長的反對,他們結婚了。為了養家,他做了一個時期低薪的零碎工作。較為像樣、有前途的正式職業,卻一直不在他的掌握之中。他認為是種族歧視的緣故,卻不知他的學歷不夠,也是一個很大的阻力。
最後他決定還是先從餐館業幹起。他告訴嘉露,他父親願意幫助他,先讓他在自家的餐館打雜、見習,照樣支薪,等他學得差不多了,再資助他另外開一家餐館。「這樣我們就自己做老闆了」,他說,「過幾年,我們再開第二家,一直發展成連鎖餐室,那你就是百萬富豪的太太了。」
但對嘉露來說,丈夫從亮熠熠的足球明星,一下子變成灶下廚師,未免有幻滅的感覺。她唯有靠物質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程鵬的一點收入,都用來給她置裝了。即使在兩年後,程鵬有了自己的餐館,所得的利潤,也都給她花光。開第二家、第三家餐館的美夢,由於沒有積蓄,成為泡影。父親借給他做為資本的錢,也一直還不成。
程鵬每天小心翼翼地儘量不把餐館裡的自己帶回家。每天開業時間是下午四時至清晨二時。兩點關門以後,打雜的把廚房的地洗乾淨,裡外打掃一番。他清點一下,準備好第二天的材料,已是三點了,他讓其他的人先回去,自己在餐廳的浴室裡淋浴,換好乾淨的衣服才回家。
在家裡的床上,已經睡醒一覺、生龍活虎般的嘉露正等待著他。無論他怎麼疲倦,她都有辦法讓他興奮起來。他們之間剩下的,也只有那一點肉體之愛了。
這樣又過了兩年,直到有一天,嘉露突然流著淚對他說:「你放我走吧。」他才知道,單靠一個溫暖的軀體,已不夠維繫他們的婚姻。他也不算頂快活,但由於整天忙著,來不及想,因此表面看起來像是安於現狀。而嘉露有整個白天,單獨細細品味她的不滿。丈夫不再神氣,但即使這樣一個不神氣的丈夫,也難得一見,更別說陪著她到處逛。白天她像一個沒有社會地位的寡婦。寡婦還可以名正言順地出外交際呢,她卻是已婚身份。有興趣的男人,只消向她指上的戒指瞄瞄,就都打退堂鼓了。她的日子實在是無趣,無趣到極點!
他們離了婚,她拿了一筆贍養費。父親安慰他說:「這樣的女人,走了也好,幸好你們還沒有孩子。」他點頭同意說:「幸好還沒有孩子。」那年他才廿四歲。
以後五年,他規規矩矩地做生意。把欠父親的債還了,自己也存了一點錢,買了一幢公寓房子。除了房租的收入外,也是為將來自己要經營的大餐館打基礎。父親勸他趕快再娶。「這次不要番婆了,好好娶個唐人街的女孩子」,老人說:「兒女也是一種投資呀。」他搖搖頭。一夜風流可以,再那麼傻呼呼地把自尊都交給一個女人的事他不幹了。他變得愛喝個幾杯,有時閒下來喜歡去賭馬,這些他父親都不管,一個大男人總得有點消遣才行。
林飛飛來了以後,他半認真、半消遣地逗著她。她告訴他,她在大學裡唸比較文學的碩士,這是她在美國的第一個暑假,文學院裡談不上什麼獎學金,所以她一定要打工賺錢。剛來那兩天,海倫指點了她幾下子,她竟然做得頭頭是道,而且也學了海倫的勤快。客人不多的時候,凱西和瑪莎喜歡站在一邊兒聊天,飛飛卻不閒著,到處找活兒做,連醬油瓶子也不放過,瓶口上的醬漬都擦得一乾二淨,個個透亮。有時碰到找麻煩的客人,她走過去,用她那學院派的英文,三言兩語就把他們說得點頭。有一次一個常客特地跑到後邊來對他說:「我喜歡你新請的那個女孩子,氣質高貴。」
當然這些話聽到凱西和瑪莎耳裡,兩人都氣得直撇嘴,然而知道老闆護著她,也不敢說什麼。他有時問她:「今天在學校又比較了什麼呀?」她就告訴他一些課堂上的事情。
有飛飛在的日子,總是充滿笑聲的。他在廚房裏工作得也格外起勁。把他那唯一的小伙頭軍指揮得團團轉,菜出得飛快,他通知女侍們菜好了的鈴聲一個接一個。三個女兵們你進我出,那兩扇活動門總是不得休息。飛飛的記號是三聲鈴響。他最愛緊密地一連按那麼三下,然後看飛飛像一陣風一樣進來,故意逗她:「你今天太慢了」,就等著看她瞪大了雙眼生氣的樣子。
飛飛羨慕他會烹調。她自己是出國以前,連蛋也不會煮的。她告訴他們她鬧的笑話。有一回煮了蛋忘記關火就去上課,下課回來滿屋的臭蛋氣味,像是有人在做化學實驗。又有一回炒菜不曉得那點不對了,一屋子的煙。她又不敢開房門,怕房東以為中國人做菜就是這樣聲勢驚人的,因此緊閉窗門,自己讓煙火燻燎了半天。
這樣的一個人,程鵬憐惜地看著她,實在是只適合做些「心」和「肺」的比較工作的。她讓他覺得男女實在應該平等,她應該有一個會煮飯的丈夫。
有一天,他閒下來,拿起報上賽馬新聞那一欄,看得津津有味。
她經過時問他:「你在看什麼呀?」
「賭馬經。你喜歡賭馬嗎?很有意思的。」
「賭馬,那不是和賭博一樣嗎?」她說,「我恨賭博。」
「為什麼?你老爸愛賭錢?」
她沒有想到他會有此一問,深深看了他一眼,眼神裏有那種「給你說中了,看不出你這小子還有這種聰明」的意味,他一方面得意,一方面又有點不是滋味,心想林飛飛你別把我看扁了,你以為我腦子裏除了糖醋排骨就沒有別的?
她神情黯淡了許久。最後還是打起精神來,笑著以他話岔了過去。從那時起,他們之間的了解似乎又深了一層。
日子一天天地過去,程鵬的父親卻有點沉不住氣了,他受不了兒子這種「慢慢了解」的方式。老人有一天特地把在中國城的大餐館交給別人料理,自己跑到兒子的店裏來「幫忙」。其實是想看看這個兒子老掛在嘴邊的叫「飛飛」的女孩子是個什麼人物。
他像一個陰險的偵探,故意裝著在忙著切菜,卻用眼角瞄著這三個進進出出的女人。反正廚房的事他已經是熟得閉上眼睛都可以做出一桌菜來,因此他擺出的架勢很逼真,沒有人懷疑他。他把飛飛尤其是打量得夠了。她進來時他看她的正面,她出去時他就看她的背影。他觀察她走路的姿勢,細聽她說話的聲音。他滿心歡喜地聽她喊他的兒子「程鵬」,心想這名字取得吉利。自己當時只想讓孩子上學方便,忙不迭地取了個英文名字,中文的根本沒想。
十一點鐘的時候,老人心疼年輕熬夜的姑娘,衝了一杯熱巧克力牛奶,把她叫到跟前來:「來,把這個喝了,對身體好啊。」
程鵬在旁看著,看出飛飛並不想喝那杯巧克力奶,但她在看了老人一眼之後,還是溫順地笑著接過來了,輕聲地說「謝謝。」那杯子滾燙,她是用雙手接的。
老人後來對程鵬誇讚她的手長得好,是有福氣的手。又贊她溫柔敦厚。從此以後,程鵬就沒有太平日子過了。老人不斷向他嘮叨,鼓勵他去追飛飛。在他眼裡,身高六呎、儀表堂堂、有店有產的兒子,是足配得上這個小女留學生的。雖然他也承認這樣的女孩子罕見,他做著美夢,有媳如此,於願足矣。
但程鵬卻不敢貿然地去邀約飛飛。平常在店裏大家是處得極自然的。假如他突然約她出去,而她拒絕,以後就很難維持一種自然的氣氛了,徒然留下一個痕跡。飛飛可能會感到不安而辭職,而他知道她是需要這筆打工的收入,做為下學期學費的。何況大家幾乎每天見面,剩下的時間,休息和辦點私事都來不及,尤其是飛飛,說不定還要念點兒書,那裏還能有什麼多餘的時間呢?
有一天正巧瑪沙有點感冒,支持到十點左右,看著客人漸稀,程鵬叫她先回家了。平常飛飛是搭瑪沙的便車回家的,這一下落了單,凱西又不順路,因此程鵬自然而然地對飛飛說:「等一下我送你回去好了。」飛飛說好。
那時已快近九月末梢了,早晚天氣涼了下來,飛飛穿著一件白色的風衣,頭髮比初見時長了。她用一根絲帶紮在腦後,在清爽俐落之中,多了一點成熟的風韻。微低著眼眉,靜靜坐在他身邊。
「學校快開學了吧?」他聊著安全的話題。
「還有一個禮拜,十月一號開學。」她說。
「這麼快!」他真的吃了一驚,想不到他能掌握的時間已是這麼短。「到哪裏去坐坐好嗎?吃點東西?」他提議。
她看了他一眼,「不了,謝謝,實在是太晚了。」
他知道她會拒絕。車子在靜夜的街頭駛著。無論他開得多慢,也還是很快到了她住的地方。他沒有在她門口停下,卻向左轉了一個大彎,在街對面的一塊空地上停了下來,車頭的燈,正對著在二樓她所租的那個房間的窗口。他把車燈熄了,引擎關上。對她說:「我們談談」。
她沒有出聲。他語氣裏既然沒有徵求她同意的意思,她大概也覺得無須回答。
他點起一支煙來抽著,先讓了她。她搖搖頭。他看她表情鎮定,知道她是信任他的。
「還有多久可以拿到碩士?」他問。
「還有一年。」她說。
「然後呢,你準備做什麼?」
「不知道,找個事情做吧。」
「教書?」
「大概沒希望。誰要請個外國人來教文學方面的課程?大家都勸我再去念一個圖書館學的碩士,找事容易。」
「大家?誰是大家?」
「噢,同時出來的幾個女孩子。」
「你想唸嗎?」
「不想」,她乾脆地說,「不過,我也不能太不實際,反正還有一年的時間讓我慢慢考慮。」
「你幾歲了?」
「你猜。」
程鵬笑了。到底是女孩子,在年齡方面,都希望別人把自己猜得年輕一點,天下沒有一個例外的。
「廿三?。」
她似乎想不到程鵬會說得那麼準,一歲也不少。她看起來有點失望地嘟著嘴坐在那裡。
「我沒有妳那麼大野心」,程鵬說,「我已經廿九歲了,並不想去求什麼高深的學問,只想把這個餐室的生意做好,最多另外再開一家,兩間餐館足夠了。我是沒有什麼大野心的。」
她聽著,眼睛沒有看他。他看著她的側面,心越來越慌,話也說得顛顛倒倒了。
「我是沒有什麼野心的」,他重複地說,「只求生活安定而已,生活安定是沒有問題的。」
他不知道應該怎麼樣把他心目中的遠景,向她描繪得更美麗一點。他生活裏假如有她,一切就都完美了,他想著就覺陶醉。但他能夠給她什麼呢?怎麼樣才能讓她也有同樣的感覺呢?
「你的餐館生意很好啊」,她轉過頭來看著他說,她的眼睛堸{著冷靜的光芒,那種在一個女人生命中重大的時刻裡,常會出現的要命的冷靜,「再開一家應該不會有問題。你何必發愁?」
該死。他在心底咒罵。妳是真不懂,還是故意避重就輕?妳一定要我說明白了,你好直截了當地拒絕我,然後向別人去誇耀你又一次的勝利?但又想不能怪她,一個男子漢大丈夫都不敢爽爽快快地求婚,還能希望對方的態度明朗嗎?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氣,把她的肩膀扳過來正對著他。「菲比,我要你嫁給我。」他說。
她似乎真是一直沒有弄懂他的意思,現在也一時會不過意來,只是怔怔地望著他。
「我會好好地照顧妳,聽我說,你以後一點苦都不會吃。你可以繼續去念你的比較文學。我每天回家來做飯給妳吃。妳也不必為我的嗜好擔憂,我都會戒掉。我,我什麼都可以為妳做……」
她眼裏一連串的問號,終於被「領悟」取代。但接著令程鵬沒有想像到的事情發生了。飛飛的嘴角慢慢向上彎,眼媞窄i了笑意。在這個時候,他最不想看的就是她的笑容了,而她竟然在微笑!而且那笑容有逐漸蔓延的趨勢。
這事很可笑嗎?他痛苦地問著自己,他向她求婚是一件很可笑的事嗎?
「對不起」,她終於控制住自己,正色說:「我沒有冒犯妳的意思。我只是覺得人生像一幕幕鬧劇,這其中很多成份讓我忍不住想笑。」
「飛飛。」他啞聲喚她。在她從她那不著邊際的抽象世界回到這現實的人間來以前,他是完全無能為力的。她當然看不到他的心在猛烈地跳動,他整個年輕強壯的身體在渴望著把自己奉獻給她。一個男人的一輩子呀,每天辛勤工作,賣力氣流汗,這些我都願意奉獻給妳。林飛飛,你別小看了這一切呀。他恨不得跑回家去,把銀行存摺、房契、地契,都一股腦兒地搬來,抖在她眼前。
「你知道,我千里迢迢地到美國來」,她深思地說,眼裏的笑意又湧起,「不是為了嫁一個……」
她突然住了嘴,但他已懂了:不是為了嫁一個——廚師。
他沒有再說話,發動引擎,把車子開到她家門口。她幾番想開口,卻被他臉上的表情嚇住了,不敢出聲。她看來像一個做錯事的孩子,但他已沒有餘力來安慰她。他全部的力量都用來控制那膨脹在他體內的憤怒和憎恨上了。她的俏麗、她的天真、她的無助,都再不足以使他動心了。一個能那麼狠心用利刃一樣的話傷人的女人,是絕不可能全然無助的。他說:「請妳下車吧。」
也不管她是不是已安全進到室內,他就轟然把車子開走了。他先去酒吧喝了個夠,那尖銳的痛苦才好像變得可以忍受。幸好那時的街上,完全沒有行人和車輛,他歪歪斜斜地開了半天,才勉強開到家。
飛飛第二天沒來上工,以後也一直沒來。他把欠她的工資開了一張支票寄給她,附了一封短簡:「不是妳的錯,別責備妳自己。」
他反正已被貶入十八層地獄了,樂得大方。她那一句話,宣判了他們天人兩隔的永刑。他想起來就要發抖,坐牢還有期滿的一天,給她貶在地獄裡,卻是永世不得超生。但他能怪她嗎?在她那方面,一切都是無意的。在他狂飲狂賭、喝醉酒開車到處亂闖的那一段日子裡,傷心流淚的老父,一邊勸他,一邊怪怨飛飛,說她是「殺人不見血」的兇手。
可不是「殺人不見血」嗎?廿九歲的程鵬被林飛飛殺死了,她卻不必坐牢。他端詳鏡中的自己,找不到一點不如人的地方。究竟是什麼無形的隔閡,讓他不能進入林飛飛的世界呢?
京華大餐廳的程老闆一走進那鋪著朱紅地毯的敞廳時,杜經理馬上迎了上來。「老闆饞來」,他陪笑著,「您的少爺和他的朋友在那邊雅座坐著哪。」
「這小子」,程鵬想,「害得我坐公共汽車,結果還是帶了女朋友到自家店裏來吃飯,總算難得他還看得起他老爸的職業。」
程鵬這大兒子和他自己年輕時完全不像,一點叛逆性也沒有,只想跟著父親的腳印走。他已經向程鵬表示過,不想念大學,願意搞餐館。程鵬暗地有點失望。他以為兒子會不滿現狀,他心裡早已有準備了,只要兒子跑來頂撞他,質問他為什麼他認識的叔叔伯伯都是開餐館的?為什麼中國人一定要開餐館?他就會告訴他:「隨便你,你可以自由發展,做你想做的事,爸爸都支持你!」或許會贏得兒子的驚詫與敬愛。
但兒子並沒有來問。程老闆無聊地踱到餐館的陽台上,俯視萬家燈火的都市。他愛把視線轉向大學區那一帶。那區的燈不夠亮、不夠密,但自有一種吸引力。他想像住在那裡的一堆人中,有一個四十歲的中年女人,提著公事包,剛下了課,在路上走著,偶而會有一兩個學生向她打招呼。在她身旁,走著一個文質彬彬、戴眼鏡的中年男士,是她的丈夫。兩人都在大學裏教書,每天同出同進。對,一定是這樣的結果。他希望能靠近一點,看清楚她的臉,看看歲月在她身上刻下的痕跡,是輕是重?但這一天,可能永遠不會到來,而此刻他的眼前,只是糢糊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