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看護與特別護士有何不同?
看護與特別護士都是受雇於私人,代為照顧病患,二者做的事有何不同?什麼情況應請特別護士?何時則請看護即可?
臺大醫院護理長舒巧英指出:「特別護士必須是護校畢業、並通過護士資格檢定考試,及有二年以上護理經驗者,才能擔任。她們可勝任打針、注射點滴、換藥等較具醫療技術的工作;看護則僅受過短期的訓練,多只能陪伴病人,照顧病人吃藥、進食、起居生活等。」
因此,回家休養,每天仍需在家注射、換藥的病人,應由特別護士照顧;而住院病人,因醫療性工作有院中護士負責,則請看護即可。
特別護士按鐘點收費,目前的行情是每小時150元。看護則分日、夜班,每班(12小時)均為600元;收費便宜很多,因此頗受歡迎。
看護行業存在已久,日據時代稱為「附添」,是富裕人家請來陪伴生病家屬的。
現除馬偕醫院仍沿用「附添」稱呼外,少數醫院稱其為「陪病傭工」、「陪病人」其餘的都已稱其為「看護」。
早期,這些職業看護多打零工,並無組織;而需要者也只有自行透過親友、醫院工友或其他看護介紹,收費並無一定標準。
直到近年來,我國逐漸進入工商社會,一方面因家庭結構改變,由大家庭趨向小家庭,家中成員少,且各有工作,萬一有人生病住院,很難抽出人手去醫院照顧;另一方面,經濟繁榮的結果,使許多家庭有餘力花錢請專人代勞,看護的需求於是大增。
居中擔任病人與看護橋樑的「看護中心」,乃應運而生。
「教友」開風氣之先
民國五十六年,「教友看護」中心成立,是國內第一家專業的看護組織。
「教友」負責人陳再鳴,原來擔任軍職。民國五十五年,他的妻子因直腸癌住院,當時請看護的風氣未開,他為照顧妻子,每天在部隊、家庭與醫院間奔波勞累,苦不堪言。他也見到有些患者沒有親人在旁照顧,有任何需要都得呼叫護士;護士人數有限,常抽不開身,弄得彼此都很困擾。
他妻子是位虔誠的基督徒,離世前,除交代將其遺體捐給臺大醫院解剖,供做學術研究用外,也叮嚀他多助人,多為社會服務。
陳再鳴有心承繼亡妻遺志,設法在餘年做點服務工作,再加上長期照顧病人的親身經歷,於是有了成立看護中心、義務到醫院照顧病人的構想。
他邀集了十幾位眷區鄰居,及妻子的教友(多半是家庭主婦),輪流抽時間到各醫院,為沒有親友照顧的病人提供服務。
這種服務很受歡迎。有些病人家屬實在抽不出時間到醫院照料,就要求他們把服務時間拉長,多陪陪病人,也付給他們一點車馬費。
「義務看護」因此供不應求。
隔年,陳再鳴由軍職退役後,便把組織擴大,公開招募人手,正式成立教友看護中心,使服務範圍擴大,並訂定收費標準。
雖然從免費服務走向了專業化,陳再鳴仍不忘創辦看護中心的本意,對有需要、又請不起看護的病人,「教友中心」會自行付費給所屬看護,請他們前去照顧。
醫院多與看護中心訂約合作
「教友」首開國內設立看護中心之風,由於深受歡迎、生意興隆,吸引了不少人投入此行,看護中心遂紛紛成立。
看護人數的增多,也給醫院帶來些困擾。
看護不是醫院的人員,院方很難管理,難免造成素質良莠不齊的情形,偶會發生看護對病人態度惡劣、違反院方規定等情事。後來醫院為了維護病患權益及便於管理,以免妨礙醫療程序與院內秩序,就自行招訓看護,或與看護中心訂約合作。
臺大醫院自民國六十四年起,自行招訓看護,從此不歡迎其他看護在院中活動;馬偕醫院則規定到院照顧病人的看護,均須先向護理部報備,並接受督導與管理。
此外,榮總、三總則和看護中心訂有合作契約。由中心負責訓練、管理看護,醫院則介紹、提供工作機會,中心及醫院各抽5%的佣金。
一般中心挑選看護的條件很鬆:只要年齡在20∼50歲之間、學歷在小學畢業以上即可。較特殊的是,應徵者須繳交體檢書(含胸腔X光透視),若身體不夠強健或有傳染病者,均不得擔任。
榮欣看護中心負責人易良安說:「看護工作須長時間與病患相處,若本身不夠強健,很容易被病菌感染,或將自己的疾病傳給病人。因此看護在應徵時除須通過體檢外,往後也得每年檢查一次。在較具制度的中心,若發現看護有病,會立刻中止合作。」
「即使是健康的人,在睡眠不足、體力不濟時,也較易被病菌侵入,因此看護在下班後,應有充分的休息,也要注意營養。工作一段時間後,最好要休息一陣,才能使身體常保良好的狀態。」他又說。
參與看護工作得先受「職前訓練」
初任看護的新手,須先參加中心安排的職前訓練,由具有正式執照的護士講授基本護理常識,授課內容包括:如何協助行動不便的病人上下床或坐輪椅,冰枕、冰袋的使用方法,排洩物、穢物如何處理,尿器、便器的清潔方法……。然後,便隨經驗豐富的看護到醫院實習一至二周。
「看護的任務是陪伴、照顧病人,固然不必什麼高深的專業技能,但卻不是每個人都能勝任的。」易良安指出。
有的「準看護」在受訓期間表現良好,但真到醫院實習時,接觸到病人的排泄物、未癒合的傷口,以及病人身上發出的種種味道……,就嚇得打了退堂鼓。如果還要幫鋸腿病人穿義肢,扶老弱傷殘者上下床或做其他活動,就更覺難以負荷。因此,一場實習下來,總有不少人未能通過考驗。
但這些對能堅持做下來的職業看護而言,不過是些基本工作,「最難處理的,是碰到脾氣不好的病人,似乎怎麼做都不合他意,得以極大的耐心與他相處,才能慢慢步入『坦途』。」「榮欣」的看護高隱濃表示。
職業看護要能做到「有始有終」
看護中心規定,一旦接受某一個案,若無正當理由,不得中途辭去。「這一方面是方便病人,不必再適應新看護;另方面則讓看護有心理準備——工作必須『有始有終』,因此,即使碰到脾氣不好的病人,也較能沉下心來耐心處理。」「榮欣」另一位看護許碧麗說。
看護沒有權利中途退卻;患者及其家屬如對看護不滿意,卻可要求換人。被要求撤換的看護,中心視情節輕重多會予以處分:輕者有一段時間不為其安排工作,重者則被除名。
「『顧客永遠是對的』,也適用在我們這行。何況顧客又是病人,情緒多半不穩,更應該對他容忍。」一位資深看護說。
此外,看護還有許多須遵守的規則,如:上班時要穿制服,不可濃妝豔抹;不可當著病人談及他的病情,以免影響病人情緒;看護間也不該談論病人病情,以免病人無意中聽到;有些人家較迷信,看護應隨時小心,不可打破用具或將東西掉在地上……。
中心會派人不定時查班,由護士、病人或病人家屬口中,瞭解看護的工作情形,敷衍塞責或行為不檢的都會受到警告,屢誡不改者則予開除。
不只照顧「病」,還要照顧「人」
每日與病患、藥物、細菌為伍,工作辛苦不說,碰到壞脾氣的病人還得默默承受,看護這行,確實不是一般人都願做、能做的。到底都是什麼人在從事這項工作?他們為何選擇投身此行?碰到挫折時,如何排解?
目前從事看護工作的,絕大多數是中年的家庭婦女。這一來固然是因看護工作不需很多專業技能,家庭婦女多可勝任;二來她們有照顧先生、小孩的經驗,做這些工作較能駕輕就熟;三來則因看護工作的收入不壞,又有權決定承接個案與否,時間上有彈性。故不失為家庭主婦賺外快的好機會。
少數從事看護工作的男性,絕大多數是榮民。他們從軍中退役後,因無一技之長,不容易找其他的事,而體力好、膽子大(從軍多年,經歷過許多戰役,流血、呻吟、肢體傷殘等場面見多了),因此滿適合照顧男性的中風、傷殘或癌症患者。
「雖然從事看護工作的,都是些未具有專業知識者,但一般而言,敬業精神並不差。」與看護接觸頻繁的馬偕醫院護理主任蔡秀玉說:「所謂『久病床前無孝子』,人在病弱中因身體差,情緒也會受到影響,難免會惶恐、焦躁、易怒,不太容易照顧。看護如果不心存關愛,把提供服務、幫助需要幫助的人,視為工作的成就與價值,也很難持續做下去。」
她指出:「一個好看護,不只是照顧患者的『病』,還要照顧『人』。也就是,除了儘量使他身體舒適,也要讓他心情愉快,這樣才有助病體復元。」
照顧病人也得兼顧「心理建設」
病人多缺少安全感,且心情容易沮喪,看護要懂得為病人做些心理建設,常為他打氣,或在人前稱讚他勇敢,說他氣色愈來愈好……,以加強病人的信心。
當病人及其家屬都被悲觀的愁雲慘霧籠罩時,看護往往還可以「見多識廣」的態度,「旁徵博引」地告訴病人,曾看過多少情形比他嚴重的患者痊癒,只要安心休養,一定可以很快復元……。
「有經驗的看護也常能轉移病人對傷痛的注意」,「教友」看護中心的蔡美慧舉例說:「對兒童,說故事最有效;大人則陪著聊天或念書報雜誌上的文章給他們聽;有宗教信仰的病人,就為他們讀聖經,讓他們心靈安定下來;……都可使他們較能忍受病痛的折磨。」
除此之外,照顧病人時還應注意什麼呢?
「恩光」中心的一位看護指出:「照顧老年人或中風病患,必須特別小心。因為他們行動不便,稍一疏忽,就容易跌倒、骨折,因此即使病人嫌煩,也得盡責地『緊迫盯人』。」
看護較能堅持原則,對病患有利
有的病人醫生交代「禁食」,有的病人飲食須有限制,如腎臟病患者不可吃含鹽食物,糖尿病人忌吃甜食等,看護亦得善盡職責,嚴格執行醫師的規定。
「國人在探病時,習慣帶點食品慰問,這當然是好意,但最好先瞭解病人有無忌食什麼,以免送來『誘惑」病人。碰到這種情形,如果病人能自製還好,有的病人忍不住要吃,我們就得想盡辦法阻止。有時甚至像哄小孩一樣,實在是滿累人的。」資深看護蔡美慧說。
因此,有些人家請看護,並不純粹是沒有時間照顧病患,而是要借重看護熟練的行動及豐富的經驗,以及因為有距離而能堅持某些原則,……使病人得到最好的照顧。
與病人在朝夕相處中結下情緣
看護和病患有時也能在朝夕相處中,培養出一份深摯的感情,直到看護工作結束後,雙方還繼續聯繫。
黃滿子與忠仁、忠義兄弟,就結下一段「祖孫緣」。
黃滿子是臺大醫院的看護,曾照顧連體嬰忠仁、忠義兄弟五年,看著他們從「二人一體」,到分割、蹣跚學步;從生死未卜、與藥物為伍、與病魔相抗,到能活潑地笑、正式入學;……「我整個心都在他們身上,他們情況好,我就高興;看到他們受苦,就像自己孩子受苦一樣心疼。」黃滿子說。
黃滿子的子女都已成人,不用她操心,因此當忠仁、忠義移居露德之家時,她又跟過去照顧。
如今忠仁、忠義已七歲,對黃滿子的需要已不似過去那般殷切,她就回臺大醫院繼續擔任看護。但雙方的情感依然深篤,黃滿子常利用沒班的時候,到露德之家探望二個小兄弟。二個小兄弟每聽到「阿嬤」來了,也總是拄著柺杖,一拐一拐地飛奔而出。平時這二個小兄弟還會寫信或打電話給她。
親人的關懷最重要
除了醫院自行訓練,及看護中心提供的看護外,也有少數看護採「獨立作業」,他們多半已有經驗,照顧過不少病人,留下不錯的口碑,於是由照顧過的病人代為推介新客戶,或自行在報上登廣告。
雖然看護工作愈來愈受重視,而且看護的確經驗豐富,由他們來照顧病患,無論患者本身或家屬,都較省事與放心,但是,「千萬不要以為花錢雇了看護照顧就夠了,家人仍應儘量抽時間到醫院陪伴,畢竟病患最需要的還是親人的關懷。」蔡美慧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