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月的一天,下午四點,鄭台芬在辦公室接到兒子班上導師打來的電話,請她到學校去一趟。到學校看到國一小兒子臉頰上紅紅一道傷痕,才知道上午上課時,因為「頂撞」老師被打了一耳光。
當時情況是,班上很吵,有同學沒聽清楚老師的話,於是兒子請老師再說一次。老師說:「怎麼這麼笨?講過了還聽不懂。」他回了一句:「就是笨才要問!」就被老師叫到教室走廊外甩了一耳光,兒子除了臉頰紅腫、挫傷外,眼鏡也整個歪了。
恐怖陰影
孩子回家後,身為政治學教授的彭懷恩既傷心又生氣,晚上帶兒子到診所驗傷,並拍照存證。第二天,他就把驗傷單傳真給學校,請律師發函給動手的老師,提出刑事訴訟。
「我就是被打出來的,知道打絕不是管教方法,」從事教育工作的彭懷恩說,現在他雖是大學教授,但自己從小就不是會唸書的孩子,考試常常零分,初高中被打的陰影,讓他現在想起來都還很恐懼。
「當年學校打人由校長操刀,親自領軍帶頭打,」他說,後來這所私立中學把他列為傑出校友,幾次請他回去演講,但到現在他都不願回去。
去年小兒子要念國中時,他們並不知道這所學區內的國中以「嚴」出名。才開學,彭家已經知道,他們對孩子的管教理念和老師有很大差距。
學校曾以問卷方式詢問家長管教學生的意見,彭懷恩明白表示不贊成任何形式的體罰。但不久老師仍用「愛的小手」打孩子手心,彭懷恩就在聯絡簿上當週中心德目「守法」一欄旁,寫下「請守法」三個字,暗示教育部已明令公布「不准體罰」,希望老師瞭解他的立場。
缺乏法律觀念
彭懷恩說,很多老師的法律觀念太薄弱,動手老師已觸犯傷害罪。但也有不少老師和家長對彭家非常不諒解,認為學校既然已經記過處分,為什麼還提出刑事訴訟?
鄭台芬說,如果我們不據理力爭,對孩子也是二次傷害,認為爸媽表面上支持法律規定,但出了事就背叛他。不過提出控訴,孩子也有壓力。當鄭台芬送孩子上學時,看到有師生在校門口拉上布條、簽名表示支持打兒子的那位老師。
「其實最大壓力來自其他家長,」鄭台芬說,班上有同學家長打電話給問他們「要不要轉學或出國?如果老師打別的同學,你們介不介意?」她簡直說不出話來。
欣慰的是,也有不認識的家長打電話來支持他們。一位高雄家長說,他的孩子被老師用鐵尺打破眼角膜,老師不肯認錯,學校也不肯換老師。彭懷恩認為,把老師換到其他班,並沒有解決問題,而且這是非常明顯的傷害罪,只有訴諸法律。
當校園師生關係必須靠法律底線維繫時,其實是很悲哀的。最後彭家並沒有和老師對簿公堂,只要求老師付律師費,並捐獻五萬元給人本教育基金會,雙方和解。
鄭台芬說,事情已經過去了,他們只希望對台灣校園能有小小的提醒作用,讓師生彼此尊重,老師、家長共同學習。
只是這樣的期望和現實還有落差,彭家小朋友對媽媽說,「當天我跟老師鞠躬三次,說對不起,但直到現在,老師都沒有跟我道歉。」
大人要求小孩有錯認錯,大人自己呢?

循循教導,氣氛和諧歡樂,學習本來是一種享受。(邱瑞金攝)(邱瑞金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