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無法提高能源效率?
台灣目前並不缺電,但假設未來會缺電,政府策略應先以「節制需求」著手,努力提高能源效率,比如實施動態電價、調整高耗能產業結構或課徵能源稅;再從供給面尋求解決的方案。
什麼叫能源效率?能源效率的主要指標是「能源密集度」,也就是,使用能源的密度越低,能源效率越高,其中各部門指標稍有差異,例如工業部門是看每單位產量消耗的能源(其中50%為電力、50%為化石燃料),住商部門看每單位樓地板面積的消耗量(85%為電力),交通部門為每公里消耗的能源(98%為化石燃料),全國指標則是每生產一單位GDP消耗的能源。
事實上,多年來政府大力提倡節能減碳,就是做需求面的管控,包括成立「節能減碳服務團」輔導產業提高減碳技術、推動碳足跡認證等;住商部門則規範電器的能源效率、推動綠建築等,至今成果如何?
台大大氣科學系教授徐光蓉表示,近10年全國平均「能源密集度」從9.43公升油當量╱千元緩緩下降到8.82公升油當量╱千元,表示各界努力略見成效,但由於能源密集產業(包括石化、鋼鐵、紡織、造紙等)的擴廠效應,使用效率越來越差,2000~2009年密集度竟上升了23%,因此把全國其他部門的努力整個拉下來。
立法委員田秋堇指出,能源密集產業消耗全國36%的能源(消耗電力占全國22%),卻只貢獻GDP3.86%,非常沒效率,但過去政府一方面要節能減碳、一方面又批准碳排大戶的六輕(占全國碳排26%)擴建三、四、五期廠房,政策與成果根本互相抵銷。
而真要調整產業結構並落實需求管理,最有效的方式是藉由徵收能源稅、實施《溫室氣體減量法》等政策工具。
以能源稅為例,由於隨能源生產者(台電、中油)課徵,勢必會反應到油電價,高耗能產業成本增加,自然會設法提高能源效率,或因缺乏競爭力而減產、轉型;至於一般民眾和商家,也會看緊荷包節省用電。
台灣的綠黨發言人潘瀚聲說,歐洲的德國、丹麥實施能源稅時,政府會同時降低所得稅,把有所得就付稅,調整為污染者付稅,也會對中低收入提供配套措施。這套提高能源效率、調整產業結構的制度,在歐洲實施十多年來,不但經濟未衰退,還刺激了綠能和節能產業的成長,相得益彰。
「我們的能源稅在全國能源會議上不分黨派沒人反對,但一進入賦改會就完了,現在還沒出行政院!」民意代表紛紛以景氣不佳、增加人民負擔為由施壓抵制。
除了管制能源「價格」的能源稅,管制能源「用量」的《溫室氣體減量法》(溫減法)也是一波三折。
台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教授李堅明指出,《溫減法》應分三階段實施:先做企業碳排放的強制盤查;接著政府訂出各類產品的效能標準(比如一噸鋼胚可排放多少二氧化碳),沒達到標準的企業需要購買碳排放額度,否則課以罰款;最後實施企業排放的總量管制。
而總量管制必須和碳交易配套,是兼具棒子和胡蘿蔔的手段,實施後自然會促使企業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或使用更多潔淨能源,或把能源回收再利用,才能有效促進產業結構「低碳化」。
可惜,《溫減法》目前仍躺在立法院中,亟需凝聚共識再加把勁立法。至於《溫減法》和「能源稅」是要二擇一或是參考歐盟做法──對能源大戶實施總量管制,對小排放戶實施能源稅管制──也需要儘快釐清。
陽光是用之不竭的天然能源,人類過去將之隔絕於建築之外,今天透過太陽光電系統,建築帷幕可搖身變為發電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