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我的家人,我無法信守諾言與你們廝守一生……。孩子們,媽媽有錄好的錄音帶和錄影帶,可以看到、聽到媽媽的聲音,還有每天要記得刷牙、洗手,要乖乖聽話,好好吃飯,好好孝順奶奶與爸爸……」摘錄自《最後的許諾》一書中,一位血癌母親的遺囑。
「人生,是向死的存在」,西方哲學家海德格如是說。然而,死亡這普世唯一的真理,卻一向是國人的禁忌話題。誰要是好端端提起這兩個字,別人一定「呸!呸!呸!」三聲,就怕招來晦氣,「一語成讖」。
最後的欺瞞?
即使家有垂危病人、死亡陰影已迫在眉睫,這類話題依舊極少攤開來談。被尊為國內「安寧照顧之母」的台南成大醫學院護理學系副教授趙可式指出,成大醫學院附設醫院自今年六月初成立安寧病房以來,三個月間照護過上百名癌症末期病人。令她震驚的是,「臨終前知道自己罹患癌症的人,不到怳壑坐@!」
「許多病人都是糊里糊塗『走』的,」趙可式無奈地說。也有病人會私下偷偷問醫生,「我到底得什麼病,怎麼越醫越糟糕?」等知道答案後,患者自己很認命,卻叮囑醫生說,「我太太很脆弱,受不了這種打擊,請醫師千萬不要把我的病情告訴她!」
就這樣,醫生、病人和家屬三方「騙來騙去」,都假裝死亡還很遙遠,都不敢、不忍或不願意去揭穿這最後的謊言。當死亡終於降臨時,即使是夫妻、母子至親,也往往沒有留下一句交代、甚至沒有互道珍重,就這樣不告而別,空留遺恨。
有著漫長死亡過程的癌症病患都如此,那些遭到空難、車禍等意外身亡的就更不用提了。這樣的遺憾看多後,國內逐漸有一些宗教、老人社團挺身而出,希望能打破禁忌,推動「預立遺囑」。
去年因舉辦「最後的許諾」遺囑徵文比賽而備受矚目的佛教蓮花臨終關懷基金會董事長、三峽恩主公醫院院長陳榮基指出,傳統中,國人沒有預立遺囑的習慣,或許是以前的社會很單純,尊卑倫理很清楚,家中父親或長子就可以決定一切,就算發生爭執也有族長出面調停。然而時代變了,多元的價值觀加上個人主義盛行,為了避免紛爭、讓生死雙方都了無遺憾,「預立遺囑」是有必要的。
身後事,自己來
預立遺囑要談些什麼?別的不說,「自己身後這副臭皮囊要怎麼處置,總要交代一聲吧,」陳榮基說。
在台安醫院服務多年的蔡姓護理師,看過一位糖尿病引發多器官衰竭的老太太,即使七十多歲又罹患重病,卻對自己的病情絕口不提,家人也不敢開口探問,結果老太太彌留之際,六、七個兒女竟為了「要不要趕快更衣沐浴」開始爭執、怒目相向。有的兒女深信「不能讓媽媽光著身體上路」、有的認為「身體在臨終前後絕對不能觸摸、搬動,以免干擾母親往生淨土」……。每個人都堅持自己的意見才是「對媽媽最好的」,越吵越大聲,最後被看不下去的護理人員轟出病房。
趙可式看過一個更荒謬的例子:一位有錢有勢的老先生在罹患癌症去世後,因為子女各有宗教信仰、又要藉著舉辦盛大喪禮來彰顯人脈和權勢,結果老先生死後竟歷經五場喪禮,從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一應俱全;每次吹鑼打鼓一番後又將遺體加打防腐劑、冰回冷凍庫,等著下次重新上場!
「這簡直是把父母的喪事當兒戲了,」趙可式說,如果當初最有權利決定自己身後事的病患能白紙黑字立下遺囑,做一番清楚的交代,甚至再找幾名至親好友當見證人,也就不會累及屍身遭此折磨了。
事實上,「身後事自己來」的人並不少,住在新竹的顏老將軍,早在二十多年前就開始預立遺囑、每年年初固定拿出來審視一番。顏老將軍往生後,子女將密封的遺囑拆開,發現裡面不僅詳細交代喪葬事宜、需要通知的親朋名冊及地址,甚至連訃文及平生事略都自己寫好了,讓子女對父親的豁達與自我負責的風範感念不已。
當然,「黃泉路上無老少」,預立遺囑絕不只是重症患者或老人的事,終日奔波、承受著事業壓力的青壯年族,同樣應該隨時做好死亡準備。只是青壯年族若要立囑,最惦記不下的,可能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問題。
心肝寶貝託給誰?
目前也大力推廣「預囑」理念的台北市長德老人基金會董事長郭均祥舉例,前年柬甫寨空難中有多位同屬獅子會的台商罹難。其中一位是個單親爸爸,他的妻子於三年前因癌症去世,自己獨力撫養兩個年幼的孩子;誰又料到老天作弄,孩子竟會淪為父母雙亡的孤兒。
由於這位台商在生前並未立下遺囑,雙方家族為了爭奪孩子的監護權、以及隨監護權而來的龐大遺產管理權,不惜對簿公堂。爭取最力的,是死者財務狀況不佳的兄弟,而太太娘家的姊妹雖然從小呵護孩子長大、和孩子很親,卻可能會敗訴。據傳這位罹難者還托夢給好友,泣訴自己的不安,希望在孩子的監護權沒有結果前,不要將他下葬。
因為這樣的案例不少,郭均祥特別呼籲,經常奔波各地、尤其是在治安不佳的大陸、東南亞、拉丁美洲經商的台商,必須要有風險意識;此外,一肩挑起育兒重擔的單親家長們,為了避免自己發生意外後孩子所託非人,一定要早早預立遺囑。
從身後事、子女監護權延伸出去,財產雖是身外之物,卻是一般遺囑的焦點所在;這也常是家人最惦記、偏偏將往生者最不願意鬆口的部份。
最後的心防──財產
在新店耕莘醫院安寧病房聖若瑟之家擔任牧靈工作已經四年的周長旗修女,看過許多臨終病人與家屬,為了錢事而心有不安、甚至互相怨懟。她舉例,有位五十多歲的企業家,發現自己罹患肺癌後,不過幾個月病情就急轉直下,最後住進安寧病房。這位企業家的三個女兒均已成年,可是平日很少過問父親的事業。眼看著父親不久人世,母女們心裡雖著急,卻又不敢、不忍心向他提起這件事,只好請託周修女去探探口風。
「我問他,老伯,目前你還滿清醒的,你有沒有想過,你的事業要轉給誰?公司的重要文件在哪裡?你的債權、債務有哪些?家裡的人應該要怎樣幫你處理?你的家人為了這些事情滿不安的,你想不想跟他們做一點交代?」
周長旗還記得,她問這些話時,病患面無表情,聽若罔聞。但不出幾天,病患太太來謝謝她,原來病患其實有聽進去,而且默默在著手處理了。
「這種時候,往往越是親密的人越不能啟齒,反倒像我們這種沒有利害關係、也沒有太重感情包袱的第三者,可以扮演很重要的橋樑工作,」周長旗感嘆。
長期待在安寧病房,看過無數生離死別,周長旗深深體認到,金錢不光是代表購買力,還具有太多的象徵意義。能不能保有錢財,關乎一個人的安全感、尊嚴和自我控制的能力;願不願意把錢財交託出去,則代表他對周圍親人的信任、好惡甚或獎懲、賞罰。
許多人一味否認大限將至的事實,總把希望寄託在「說不定明天就有新藥物出現」的幻想上;即使病得下不了床,他們仍不肯向家人透露自己的全盤財務狀況。也有老人家把財產當做操控子女的工具,堅持要「留到最後一分鐘」,看看那個子女最孝順、最體貼,再決定財產要怎麼分。
「金錢是臨終者最後的心防,」周長旗建議,家人在鼓起勇氣提出這個問題後,不要忘了用加倍的耐心和愛心陪伴臨終者,切莫讓臨終者深感寒心,抱恨而終。
用遺囑「養老防兒」!
在《金錢心理學》一書中,美國作家魏斯曼指出,人類制訂遺產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遠古時期,原始人為了安撫下一代,以免自己年老體衰時被野心勃勃的兒子們分食驅逐而做的設計;歷史上一再重演的故事也說明,最赤裸裸而慘絕的,往往是父子間的財產權位之爭。
曾在國稅局任職的郭均祥,有著豐富的遺產稅承辦經驗。他表示,國稅局每年都會查到幾件為了爭產、侵佔或是竄改遺囑而引發的人倫悲劇,這也是促使他推動預囑的原因之一。
郭均祥記得,有一位企業董事長,在病危送入加護病房時,他的幼子迫於債務,偷拿父親的印鑑去開保險箱,盜賣了父親的股票。本以為這件事神不知鬼不覺,沒想到老先生的病情居然一天天好轉,這下子兒子慌了手腳,狗急跳牆下潛進加護病房,把氧氣桶關掉三分鐘!父親去世後,精明的母親越想越起疑,把三個兒子叫來質問,果然問出了自己最怕聽到的答案,這位母親當場昏倒。
「如果這位企業家的重要文件及保險箱都用親筆簽名代替印鑑;如果他有預立遺囑,把各項財產交代清楚;如果他的預立遺囑有見證人,請問兒子還敢侵佔父親遺產,最後弄得不可收拾嗎?」郭均祥指出,「古人是『養兒防老』,現代人卻要靠預立遺囑來『養老防兒』!」這番話或許尖刻,卻是他多年來的經驗之談。
從另一方面來看,林玫卿律師指出,現代工商社會,人際關係和財務糾葛往往錯綜複雜,因此預立遺囑,是一種負責任的態度,為的是「避免孩子們繼承到這些紛爭。」
例如許多人為了節稅,把車子、股票甚至存款掛在朋友名下,由於借用人頭是欠對方人情,誰又好意思要求對方寫借據?家人縱然有所耳聞,然而一旦人死了,在沒有白紙黑字、登錄確鑿的情況下,對方若是不認帳,家人往往催討無門。
法條外的心願
此外,民法「繼承編」中,關於財產由誰繼承、如何分配,有著粗略的規定。然而冷冰冰的法條無法涵蓋人世千絲萬縷的牽掛和心意,「除非你相信每位親人都是深明大義,不貪不伎,否則最好是白紙黑字立下遺囑,才能貫徹你的意思,」林玫卿指出。
林玫卿解釋,依據繼承法,繼承的第一順位是死者的子女,第二順位是其父母,第三則是兄弟姊妹。死者的配偶雖然不排入順位,卻有著當然的繼承權。法條同時規定,死者有子女時,其財產由配偶和子女平均分配;如果亡者沒有子女但有父母,則配偶可以獨得一半,另一半才由亡者的父母平分。
然而,「法條的公平是表面公平,卻往往不符合實際需要,」郭均祥指出。譬如老先生去世後有一百萬遺產,由老太太和三個子女平分,各分得四分之一、也就是二怳飛U元。然而,子女年富力強、老太太卻沒有收入,真要靠那區區四分之一遺產,如何能安度晚年?甚至老太太住的房子因為是和子女共同繼承、「公同共有」的,如果有不孝子硬逼著要賣房子分產,老太太就要流離失所了。
為了避免老伴在自己身後頓失所依,林玫卿點出幾項一般人可用的立囑技巧。譬如繼承法中規定,自己財產的一半可以自由支配,不受法律的限制。因此老先生不妨在預立遺囑時明訂一半財產歸給老伴,另外一半再由老伴和三個子女平分。換句話說,老太太可以獨得六十二•五萬的遺產,大大減輕了晚年的經濟壓力。如果不願意子女擅自變賣房屋,還可以在遺囑中加註「遺產在十年內不能分割」的條款,做為一種「保持現有狀態」的手段。
十一份同意書的難題
林玫卿特別提醒,在許多情況下,一般人籠統的、「你們兄弟姊妹要平分,不要相爭」之類的交代只會替後人增添麻煩、埋下手足失和的伏筆。
譬如一棟房子讓三個兒女平分,意味著賣房子時必須要三個人都蓋章才算數,可是老大急著要賣房子時,老二可能嫌房市景氣不好不肯賣,於是街頭巷尾多的是一「凍」抴X二十年而無法動彈的房子,徒然糟蹋了先人奮鬥的成果和嘉惠子孫的心意。
最近就有兩個令人扼腕的例子,一是台北鬧市有棟透天厝,因為兄弟間意見擺不平而被棄置,最後淪為遊民避難所,直到有遊民暴斃其中才被媒體揭露。而國寶級攝影大師郎靜山過世後,封箱的作品遲遲無法重見天日,也是因為散居國內外的十一個子女意見不一致。湊不齊這十一份同意書,作品不能開箱,眼看就要潮濕毀壞,徒令藝文界人士大嘆無奈。
郭均祥則指出另一種情況,譬如一些企業負責人當初創業時,父母曾拿出大筆積蓄資助他,他則以定時奉養做為回饋。問題是這位企業主若不幸中年早逝時,除非他的子女自願拋棄繼承權,否則在繼承法上排第二順位的父母將落得兩手空空。結果公婆、媳婦為了爭產而形同仇寇,分不到財產的公婆去法院控告媳婦侵佔、遺棄,明知必然敗訴,也要給媳婦套上一個「不賢不孝」的罪名。
「遺贈」與「剝奪」
郭均祥指出,如果這個兒子當初有替父母設想過,不妨早早預立遺囑,在遺囑中表明自己若有三長兩短時,要將一定比例的財產「遺贈」給父母,就不至於發生至親間反目成仇的憾事了。
在林玫卿經手過的遺囑案件中,曾經碰過一位老太太,她早年被有了外遇的丈夫遺棄,卻堅守名分不肯離婚。多年來老太太不僅含辛茹苦把孩子養大,也靠著自己的能力購置產業。然而,當老太太罹患癌症後,想到自己一死,負心的丈夫還能來分產,分到的財產又會流到小老婆的子女手中,她就覺得怒火中燒、不能甘心。
其實,像這樣的情況,老太太可以立下書面遺囑,在遺囑中詳述自己被侮辱、虐待的情形,要求剝奪丈夫的繼承權,再經過法院的公證手續,就可以生效了。
林玫卿指出,法律不外人情,種種人生情境的曲折和無奈,其實都可以藉著有法律效力的遺囑事先規範,做好圓滿妥善的安排。只是大多數人不願花時間去瞭解、也不懂得利用,甚至認為「等老了、病了再想這些也不遲」。然而生命無常,一旦驟逝,除了家人苦惱外,最悔恨的還是無法瞑目的死者。
因此林玫卿呼籲大家,要建立「遺囑是一種健康檢查」的觀念,趁健康時預立遺囑、定期檢視修改,千萬不要像掛急診一樣,面臨生死關卡時才想到還有千言萬語沒有交代,結果在「不知從何說起」的無助感中,黯然無言地離世。
誰要聽你說!……
然而,正如許多人逃避健康檢查,只因他們不敢面對自己可能有病的現實,許多人不願預立遺囑,也是因為他們無法正視自己生命中的挫折和混亂。
前兩年空難頻傳,經營中小企業的游先生不諱言自己的憂懼,「要是我也有什麼三長兩短,我的公司一定垮。」然而,憂慮歸憂慮,他卻始終沒有預立遺囑、為死亡做準備。
「有什麼好立的呢?」游先生表示,他的財務狀況不穩定,兩座小工廠能不能在經濟凋敝的東南亞繼續存活都成問題;再說,由於和妻子聚少離多,他的婚姻處在破裂邊緣,萬一離婚,他也沒把握能不能拿到兩個孩子的監護權……。
「我的人生至今乏善可陳,現在寫遺囑有什麼意義?還是等我可以『蓋棺論定』的時候再說吧,」游先生語調悲哀地說。
有婚外情、卻多年來沒有曝光的王先生也認為自己的預囑是「寫不下去」的。對他來說,預立遺囑不啻婚外情的犯罪告白書,風險未免太高了。
「如果我要預立遺囑,我一定會將我那個沒有名分、也沒有繼承權的(私生)女兒納入『遺贈』名單,但這樣的遺囑若是不找見證人,將來我老婆就算看到遺囑,也可以一口咬定是偽造的;如果要找見證人、或是要留一份遺囑在我的小老婆那裡,萬一哪天被當做把柄、被人要脅,我也不願意。」
左思右想,「算了,真有三長兩短,她們要爭就隨她們去吧。」在員工面前最強調負責、誠信的王先生,明知這將是他人生中的最大敗筆,仍然選擇了「眼不見為淨」的逃避策略。
在母親病重時,曾經想過要不要「提醒」母親留下遺囑的張小姐,則有著另一番掙扎。
「我們家是很疏離、很冷漠、很緊張的那種家,從來沒有人會好好聽別人說話,也沒有人會向家人透露心事,」她的哥哥知道她想請母親立遺囑後勃然大怒,「死就死了,還留那些廢話做什麼!財產我們自己不會分嗎?」………
讓生死兩無憾
每一份遺囑,背後都有個曲折的人生故事,而越是人際關係複雜、世俗名利掛慮多的人,越難靜下心來,對過往人生好好做一次回顧與沈澱;也很難用短短幾頁的遺囑,將一生做個清楚的了斷。從這個角度出發,趙可式認為,思考死亡其實就是思考生命,唯有藉著觀照死亡,才能讓我們更有智慧、有力量去承擔生命的責任。
趙可式指出,一個人的死亡觀和人生觀是互相滲透的,對死亡有積極正面態度的人,往往也有比較積極的人生觀。
三十多歲,已經立下預囑的鑫報副社長黃崇就是一個例子。雖然婚後選擇做個不生孩子的頂客族,但黃崇和太太都愛小孩,把兄姊的孩子視如己出。在目前的預囑版本中,他們將來的財物都會留給甥姪輩。
「雖然我也會顧到世俗上分多分少的公平原則,但我不會從金錢的角度去估量每件事物。」黃崇認為,遺產是一種紀念品、一項禮物,而不是錙銖必較的權利義務。未來資源更豐富後,他的最大心願是要捐贈公益事業,讓自己的努力更有意義、讓更多人分享。
「如果到了人生盡頭,我還是兩手空空,什麼也留不下來,我會覺得很痛苦、很窩囊的,」這樣的觀念,激勵著黃崇「要更奮發圖強」。
一個人生故事的終結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長江綺雯指出,很多人會認為自己沒有什麼財產,何必立遺囑?「其實,遺囑可以包含理念的傳承、對後繼者的叮嚀,甚至人生恩怨的澄清與化解,」江綺雯說。像「國父遺囑」彰顯著那一代的革命情懷,令人緬懷再三;而一位臨終母親對幼子的細細叮囑,也同樣撼動人心。
「最怕的是生者憶及逝世的親人時,發現親人沒有留下隻字片語、沒有任何叮囑與道別,那種空虛,有時真會讓生者喪失向前邁進的勇氣,」江綺雯說。
台大哲學系副教授孫效智則認為,遺囑是個人意志在死後的延伸和貫徹,遺囑不可能做到完全公平,也沒有必要「取悅」每一位親人。然而,一份讓大家都心悅誠服的遺囑,絕不是光靠下筆那一刻的用心就能完成的,因此平日就應該和家人養成無所不談、坦誠溝通的習慣,「常談、深談,讓彼此的心貼近」。
「沒有有深度的人生價值觀、欠缺好好經營人生的能力,就不可能有好的死亡準備,」孔子曾說「未知生,焉知死?」然而孫效智卻認為這句話不妨改為「未知死,焉知生?」因此,推動預立遺囑,重點不在那張白紙黑字要怎麼寫,而是那張紙背後所反映的整個人生歷程,是生命教育的一環。
的確,每一則遺囑都彰顯著一種人生態度,是一個人生故事的終結,也是一個家庭關係的縮影。「未知死,焉知生?」你希望自己的故事有著怎樣的結尾呢?不妨現在就思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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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遺囑,幾幀照片,一個家族的故事就此綿延下去。(張良綱攝)
p.79
身後事何妨生前籌畫?可以為自己的人生劃下最合己意的句點。
p.81
遺囑在傳統社會中不是那麼必要,因為家有家規、族有族法,少有個人意志的表達空間。(邱瑞金攝)
p.83
「黃泉路上無老少」,車禍、火災、空難頻傳,若不早立遺囑,此時將空留多少憾恨?圖為華航大園空難現場一景。(陳正昌攝)
p,84
向晚人生,心頭是否掛慮重重,有千言萬語想交代?何妨藉遺囑釐清紛擾、盡情抒懷。
p.87
圓滿的臨終心境,要靠生命中踏踏實實的每一步來造就。在做死亡準備的同時,
人生也將更形開闊。
遺囑在傳統社會中不是那麼必要,因為家有家規、族有族法,少有個人意志的表達空間。(邱瑞金攝)(邱瑞金攝)
「黃泉路上無老少」,車禍、火災、空難頻傳,若不早立遺囑,此時將空留多少憾恨?圖為華航大園空難現場一景。(陳正昌攝)(陳正昌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