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及外人投資大貿易商將比照國人辦理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基於國際平等互惠原則,決定放寬華僑及外人投資大貿易商標準,完全比照現行國人大貿易商的申請條件及規定實績辦理。
國貿局同時決定放寬七十五年大貿易商實績標準,即按七十四年出進口實績並計的一億美元,乘上七十五年貿易成長率。原訂另加百分之五十部分,將予取消;估計今年貿易成長率可達百分之十,換言之,七十五年大貿易商實績標準(出進口並計)約為一億一千萬美元。
國貿局日前邀集經建會、外匯局等有關單位協商,決定放寬七十五年大貿易商實績標準,並修正僑外資大貿易商標準與國人大貿易商標準相同。這項修正案日內將呈送行政院核定公佈。
修正後的僑外資大貿易商申請條件及實績標準如下:
——實收最低資本額二億元(現行辦法三億元)。
——國外分支機構三處以上(現行辦法為六處以上)。
——七十五年出進口實績比照前述通過的國人大貿易商七十五年實績標準,估算大約一億一千萬美元(現行辦法僑外資大貿易商實績標準比國人大貿易商高出一倍)。
在考核處分上,國人大貿易商若當年未達規定者,隔年考核就撤銷資格;僑外資大貿易商當年未達規定者,考核時取消其所得淨利孳息的結構權利,連續兩年未達規定,再撤銷其投資案。
出入境證延期及加簽機場將增設櫃台作業
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為便利僑胞及國人出入境,計畫在中正國際機場增設出入境證延期及加簽櫃台,簡化作業流程。
目前華僑在中正機場入境時,可先行申辦再出境手續,並在四十八小時後至境管局領證。但華僑迭有反應,由於作業程序,使他們無法在入境後翌日出境,因此,境管局將一併研擬在增設加簽櫃台時,也考慮增加這項業務。
境管局指出,如果在中正機場增設加簽櫃台時,國人及華僑即可在入境的同時辦理加簽或延期手續,節省申辦時間。
歡迎僑胞十月慶典回國,僑委會訂定注意事項
僑務委員會表示,該會今年十月的慶典活動時間,已決定自九月十六日至十一月十五日,歡迎各地僑胞踴躍回國參加。
為便利海外僑胞回國參加十月慶典各項活動,僑委會特訂定「中華民國七十五年海外僑胞組團或個別回國參加十月慶典注意事項」,並印成小冊,已分寄海外各地僑團。僑委會,希望各地決定回國參加十月慶典的僑團,將名冊即早寄至該會。該注意事項內容包括:
——今年慶典活動分為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自九月十六日至十月廿一日、第二階段自十月廿二日至十一月十五日。
——僑胞組團回國參加十月慶典,請先向僑居地我使領館或政府指定之機構、團體申請,由上述單位,函轉僑務委員會辦理。
——僑胞回國參加慶典,以現在僑居地之僑胞(包括華人、華裔),持有當地回程簽證者為限。
——僑胞組團人數,最好由十人至四十人為度,團員間如有父母、子女、夫妻關係者,請在名冊備考欄註明。
——僑團組成後,請即按所附格式詳列名冊二份,附同二寸半身正面照片每人三張,由使領館或政府指定之機構團體核轉僑務委員會。
——僑團名冊,請即早寄到僑務委員會,如需辦理入出境手續者,逕向鄰近之我使領館或我駐外機構洽辦。
——港澳僑團組成後,請即按所附格式詳列名冊十五份,附同二寸半身正面照片每人十張,並附入出境申請書由香港華僑旅運社核轉僑務委員會。
——僑團所有人員務請集體到台,離台時亦以集體離台為原則。
——僑團回國請事前自行洽訂旅館,抵台後,請盡可能同宿在一所旅館,以便聯絡。
——僑團啟程回國前,請將搭乘飛機及班次、船名及船期、回國人數、抵達日期,及預定旅館名稱,先期電告僑務委員會(電報掛號 TAIPEI-9452或TELEX 26094 OCACOM TAIPEI)。
——僑團來台前,請依照檢疫法令規定有效期限,辦理防疫證明文件,入境時請隨身攜帶憑驗。
——僑團團員或個別僑胞除隨身自用之適量行李外,請勿攜帶違禁物品及違背海關規定之貨物。
——僑團團員或個別僑胞攜帶入境之外幣,如須離台時攜帶出境者。請於入境檢查時,在報關單內填明外幣種類及數目,並向海關索取證明文件;備供出境時檢查之用。入境後,如欲兌換新台幣使用,請向政府指定之處所(十月慶典回國僑胞接待服務處設有世華銀行服務台,亦可兌換)洽兌。
——僑團抵達台北後,請即持護照(持用入出境證地區,則憑專用入出境證中之「僑胞報到證」),到僑務委員會「十月慶典回國僑胞接待服務處」辦理報到手續,並領取參加慶典團員佩證。
——個別回國參加慶典僑胞,應持護照((持用入出境證地區,則憑專用入出境證中之「僑胞報到證」)及二寸半身照片三張,到僑務委員會「十月慶典回國僑胞接待服務處」辦理報到手續,領取參加慶典佩證。
——南下參觀梯次之編列,以全團報到先後為序,由接待服務處統籌安排。凡自行南下之僑團,膳宿交通等費一切自理,僑委會不予補助,及不安排各項活動。日期為:第一梯次:十月十一日至十四日。第二梯次:十月十五日至十八日。第三梯次:十一月一日至四日。以上梯次以報到先後編排,邊遠地區及特殊情形者,必要時得由接待服務處予以調整,不得有所爭議。
——慶典期間,參加僑委會規定之集體活動時,所需交通車輛,由僑委會統籌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