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從日本神戶到新加坡,亞洲各大港口紛紛籌設自由貿易港區,我國的優勢為何?
答:台灣地處歐美與亞太橋樑位置,空、海轉運便利,加上本身的高科技產業技術以及研發能力,是我們創造物流轉運以及高附加價值加工製造的最大利基。
基隆、高雄營運型態以轉口、倉儲為主,轉型為自由貿易港區後,進駐企業可以進行組裝、重整、加工和製造等事業。也可結合加工出口區、科學園區等高科技產業加值園區功能,讓高效率的「自由港」和高附加價值的「自由貿易區」相結合。
問:台灣的勞動成本一向較高,管理條例對於原住民聘僱比率和外籍勞工比率等規定,可能影響廠商進駐意願,未來可否調整?
答:設置辦法中5%原住民勞工聘僱比率,原意在保護原住民就業立場,經建會也一向尊重。但無論以原住民所佔總人口數2%,或是僅佔就業市場1.7%的事實看來,5%門檻是否合理實在有待商榷。
因此,經建會也提出以獎勵代替處罰的方案,這個替代方案已初步獲得原住民國會議員的同意。不過由於年底大選在即,可能必須要等明年第一會期才能修改法令。
其次是本國人民聘僱需達60%的限制,由於勞委會目前採取外勞聘僱緊縮政策,將自由貿易港區內和區外的外勞總額管制一併計算,在自由貿易港區營運初期可能不會產生問題,但如果試辦良好,自由貿易港區由基隆、高雄拓展到台灣其他地區,區內的外勞聘僱量大,則可能影響區外的企業。因此,區內的外勞聘僱量最好要與區外脫鉤,才能符合彈性化、自由化的原則。
問:香港和新加坡以企業體經營港埠,創造國際稱譽的效率和獲利。未來,我國的港埠經營是否也應走上相同道路?
答:目前政府也在進行「行政法人化」的作業,比如「國立中正文化中心」就已經完成了行政法人化的作業。
未來,公家機關中若有經濟活動進行而有獲利可能的,就應該行政法人化,以減低官僚體制和法令的限制,且降低政府負擔。
在港埠的競爭上,服務效能是極為重要的一環,我國的港務系統未來似乎也應朝向這個方向發展。
問:兩岸的產業發展競合態勢,以及三通與否,對於自由貿易港區的未來有何影響?
答:過去二十年,海峽兩岸的產業曾有一段互補時期,但由於大陸本身的發展,現在已慢慢進入彼此競爭時期;港口也一樣,在大陸東南沿海港埠建設紛紛完成後,將會對台灣的港埠形成挑戰。
但在「深層加工」上,台灣仍有大陸不及的優勢,自由貿易港區能讓在大陸和其他亞太各國投資的台商有一個中繼點,在全球佈局時有個零組件的供應中心,大陸製造的產品可以在此進行加值加工。在國際市場,「Made in Taiwan」畢竟比「Made in China」有魅力。
如果能夠藉由自由貿易港區推展,展開多點直航並且形成兩岸的產業分工,對雙方的船運業、產業都是有利的。換言之,兩岸在競爭外,也可以形成合作關係。
不過,目前自由貿易港區尚未開放陸資和陸勞的引進,我們尊重陸委會的建議,等營運開始後,再視需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