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垢」成立近15年,一路篳路藍縷,雖曾受文建會扶植,目前也因為在歐洲累積些許佳績,猶可獲得政府少許的補貼,但卻因經年在國外演出,每年的國內演出不超過10場,以致評鑑永遠吊車尾,得不到政府「演藝團體分級獎助計畫」的補助,形成知名度「外熱內冷」的弔詭現象。
「評鑑的方式需要改變,」「無垢」團長、林麗珍的先生陳念舟認為,國內對演藝團體評鑑的方式,一直停留在極為制式的觀念中,例如表演團體一年得演出30場,其中10場要在國內「主要場地」、10場要在大台北以外的地區演出,才能獲得每年新台幣500萬元的「卓越計畫」補助金;至於每年150萬元的「發展計畫」補助金,也必須符合一年演出12場以上的條件。
「問題是,一場耗資千萬元的大型製作,如何能在地方藝文活動中心,或是學校的禮堂完整呈現?」他質疑。
為了獲取優渥酬勞以維持劇中幾位主要舞者的專業身份,也為了避開自己張羅票務、行銷等繁瑣的行政工作,「無垢」不得不把重心放在國外應邀演出上。「把在歐洲國家劇院演出的一場,與在本地鄉鎮一兩百個座位的小型舞台演出相提並論,是荒謬而且不公平的。」
陳念舟建議採用積分制,讓國內外演出的場地大小、門票所得,及媒體的評論報導,甚至演出舞碼是屬於「自製」或「委製」等,都列入積分,由舞團自行彙整後交由評審單位查核。
在拮据環境中仍在國外獲獎無數、並為台灣「文化外交」尖兵的「無垢」,希望自己扎根於鄉土的舞作,能在家鄉獲得更大的共鳴,這樣,他們向外跨出的步伐,才能更踏實,更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