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世界7奇」的選拔,最早可上溯至希臘史家希羅多德及亞歷山大圖書館館長卡利馬科斯;從「7」在希臘人的觀念裡是象徵「完美」的數字,到入選的景點(例如已不復存在的巴比倫空中花園)都在環地中海區域來看,選拔標準及視野皆有很大的侷限。
到了現代,每隔幾年就有不同團體發起類似的選拔,例如美國土木工程師學會、《今日美國》都曾辦過,但也都招致公信力及代表性不足的質疑。
二次大戰後,由於不少歐洲城市與年代久遠的建築古蹟遭受毀壞殆盡,關心歷史遺產的人士認為,需要藉由國際力量,加以保護這些代表人類歷史文明的累積。197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在法國巴黎通過《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將世界遺產分為文化、自然與複合遺產3種,由公約簽署國提交名單,再由「世界遺產委員會」審核。
審核條件有10項,例如表現人類創造力的經典之作、人類傳統聚落的典範、出色的自然美景、代表生命進化的紀錄與地質過程等等,經過委員會現場調查後,即正式登記為世界遺產,咸認是當今最具公信力的選拔。
不過,聯合國師出文化保護之名,卻也讓文化遺產變成了觀光的同義詞,各國爭相提出認證申請之下,至今已登錄近1,000個文化或自然遺產,包括柬埔寨吳哥窟、澳洲大堡礁等。
相較於UNESCO的嚴謹,民間的選拔活動則顯粗糙。以此次活動來說,問題不在最後的名單,而是主辦單位與選拔方式的公信力,以及選出「新自然7奇」的意義何在?
種種跡象顯示,這場選拔活動行銷噱頭的意味濃厚,主辦單位是2001年由瑞士旅遊冒險家Bernard Weber成立的「7大奇景基金會」。活動開跑後,基金會向候選景點國家「暗示贊助」的負面消息不斷。例如,英國《衛報》報導指出,馬爾地夫政府5月收到贊助50萬美元的要求之後,主動退出競賽。
也難怪UNESCO早在2007年即與該基金會劃清界線,聲明該基金會之前的任何選拔活動與世界遺產無關,對古蹟保存也沒有實質助益。
2007年12月開始的「新自然7奇」全球海選,歷經前77強與最後28強淘汰,台灣的玉山順利闖關,卻又傳出基金會高層人士來台「勸募」,結果沒有企業願意埋單;玉山國家公園也只繳了報名費199美元。
衝著可以行銷玉山,部分國人及民間團體仍賣力拉票。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日前網路票選結果出爐後,基金會竟聲稱只是「暫時調查」,底定名單延至2012年1月才會公布。
旅遊作家陳志東在〈投玉山一票,我反對〉一文中說,當他看到喜瑪拉雅山、黃石國家公園、戈壁沙漠等世界級景點,都被摒除在28強決賽名單之外,已經覺得「玉山」這一票投不下去;再看到以韓劇聞名的濟州島入選,他只能說,投票的主旨已經不是比自然價值,而是比哪個國家的人民較團結、網路較快,就更覺荒謬了,因為「世界遺產的最初精神,是積極保護,而非積極行銷。」
台灣積極想爭取申請世界遺產,但礙於不是聯合國會員,只能停留在紙上作業。事實上,能否列入世界遺產是國際政治角力的問題;更重要的是,我們是否重視、認同自然文化遺產,以及有沒有完善的保護計畫與行動。
如果真的用心愛護台灣的玉山,又何必在乎一個頭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