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剋星——保七總隊
此外,為了防堵黑槍流入台灣,警方特別注重海關、港口的安檢工作。一月一日警政署正式在淡水成立了保安警察第七總隊。
「保七總隊」共有二個大隊,第一大隊將在三年內設立淡水、高雄、台中、澎湖、台南、蘇澳六個據點中隊,負責台灣沿海各港口、河口六海浬內緝私、抓人、救人等任務。第二大隊則配合農委會,執行保護漁船工作。
由淡水水上警察巡邏隊擴編成立的保七總隊,目前擁有十四艘巡邏快艇及八艘卅五噸的巡邏艇。陸續將再添購五十噸、八十噸的大型巡邏艇,預計將在七十九年底前購齊裝備。總隊長別棟甫豪氣地說:「保七總隊的裝備都是最新、最好的。我們將廿四小時配合海軍、各地區警備哨及空軍執行勤務,陸海空形成『天羅地網』,務必使不該出去的出不去,不該進來的進不來!」
警民合作方面,刑事警察局發佈了國境內檢舉非法槍、彈、爆裂物獎勵標準(見表),鼓勵民眾利用一一○電話與八號分機檢舉。張科長也特別強調警民合作的重要性,因為它正是打擊犯罪的不二法門。
對付急病的特效藥
此外,法務部為遏止社會治安繼續惡化,研擬了一個特別法,除了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罪犯加重其刑責外,這個法最特別之處在於給誤蹈法網者自新、免刑的機會(第七條中明訂——持有槍械者,在本條例施行之日起三個月內自首,並繳交其持有之槍●、彈藥者,免除其刑。)雖然部分法律學者專家對此條例不表贊同,但法務部政務次長林錫湖表示,加重刑責雖然只是治標的辦法,並不能治本。然而在治本之道尚未建立、發揮效果前,治標仍屬必要。
他舉例,日本在一九二六年及一九三○年短短四年之內,先後制定了二個關於防止暴力行為及強盜犯罪的特別法,及時挽救了當時極度惡化的治安,由於效果良好,這兩個特別法一直延用至今。但值得一提的是,有法還不夠,確實施行才能奏效。
目前法務部研擬的「維護治安暫行條例」草案,只待立法院審議通過,即可請總統頒布實施。但正如林錫湖所言,拯救社會治安,並不僅僅只是查緝黑槍、加重刑罰便可以解決,必須從根本之道——積極改善社會福利、加強教育、培養民眾守法習慣,建立正確的人生觀、糾正人們妄想「不勞而獲」、「一夜致富」的觀念、重視文化建設等做起。如此我們才能真正擁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民眾才能真正免於恐懼,不再生活在「聽到鞭炮聲以為是槍聲」的恐怖聯想裡。當然,這些根本之道必須分近、中、長期來實施,政府要有魄力,也需全體國民的支持。
這些做法會不會淪為「口號」?!關鍵其實在你和我。與黑槍的「抗戰」,必須我們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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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星白朗寧手槍,槍身呈黑色,槍把上有★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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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新聞局長邵玉銘以政府發言人的身分,正告中共當局,勿再縱容黑星、紅星手槍繼續流入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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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陸、空密切聯繫,聯手打擊犯罪,務求沒有「漏網之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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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七總隊擁有八艘35噸緝私巡邏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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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樂場、賭場、地下舞廳……等場所,龍蛇雜處,是最容易發生暴力事件的「危險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