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元月一日實施的第二階段限用購物塑膠袋及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政策,是繼去年七月於政府機構、國軍福利品供應站、公私立學校等機構實施後,擴大到全民限用的措施。新一階段實施的對象為百貨公司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有店面之餐飲業等六大行業,計六萬多家業者。新制規定這些商家不得提供消費者厚度未達○.○六公釐的塑膠袋,若要提供厚度達○.○六公釐以上的塑膠袋,必須由消費者付費購買。
至於業者不得提供的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則是指:盛裝已調理過的可食用食物、飲料、調味料之容器及餐盒內盛裝食物的塑膠內盤;但不包括以免洗餐具裝填食物後、再以商品形式封膜包裝並陳列於貨架者。
第二階段限用政策的勸導期從元月一日到二月十五日止,二月十六日起,違反規定的六大行業業者將處新台幣六萬以上、三十萬以下罰鍰。
環保署署長郝龍斌表示,限用塑膠袋政策並非全面禁止使用,而是為抑制國人過度使用的現況。目前國人平均每人每天使用二.五個塑膠袋,是歐洲和日本的二倍以上,雖然解決垃圾問題更根本的方法是推動廢棄物源頭減量,但環保署制定的「分階段、分對象」政策,希望國人循序漸進養成自行攜帶環保袋的習慣,新制中「不可免費使用」塑膠袋的目的,就是要改變大家「用了就丟」的觀念。
環保署並預估第一批及第二批限用政策實施後,每年可減少二萬噸塑膠袋用量,塑膠類免洗餐具則可減少一.六萬噸用量,比目前使用量分別減少百分之三十一及百分之三十七。
新制於元月上路後,在各縣市環保局視察列管業者的紀錄中,北、高二市的合格率最高,在五、六成以上;全台平均合格率在三成五到四成。六大類賣場中,只有第六類──有店面之餐飲業者如早餐店、小吃店不合規定的比例最高,這類業者多以需要消化掉庫存塑膠袋及免洗餐具為由,尚在繼續使用;也有業者抱怨紙製便當盒、湯碗等不但漲價還缺貨,只好繼續使用塑膠餐具。
在民眾認知和支持方面,據蓋洛普公司於一月中旬所做的民意調查顯示,民眾對限用塑膠袋政策的認知已超過九成,支持的民眾也高達八成以上,現在民眾外出購物自備購物袋的比例已達五成三。
實施限用政策遭受最大衝擊的,則是塑膠袋與免洗餐具業者。塑膠製品業者代表表示,限用政策實施後,塑膠業的訂單少了三至五成,多數工廠都處於半停工狀態。而塑膠製品屬傳統產業,現有廠商無論設備、資金、經營知識等普遍不足,短期內要完成轉型不易,環保署驟然實施,對相關業者衝擊太大,希望政府能暫緩五年實施。
對於塑膠業從業人員非自願性失業問題,環保署與勞委會已提出二項就業輔導措施,包括輔導至餐具清洗產業或其他傳統產業,及補助各地方政府僱用失業勞工,從事環境維護工作二類。行政院已編列十五億元,預估將輔導八千多名受此政策影響的失業勞工。
針對協助塑膠業者轉型方面,經濟部則提供廿五億元的專案優惠貸款;然而由於大多數中小塑膠業者未在經濟部登錄而無法申貸,使得此項紓困政策也遭業者質疑。
整體而言,社會及輿論仍傾向支持此一塑膠製品限用政策,但也有論者指出,目前許多商家使用替代的紙製品在製程上有極大的問題,台灣百分之九十食品用紙製品基於成本考量,印刷油墨根本不符合規範;許多買家為使包裝看來更高級、耐用,要求紙袋要貼上PET等膠膜,也使得這類紙袋完全無法回收。可以說,這些觀念上的不環保更需要改善,環保署應積極要求餐飲業者使用可重複使用的餐具,或運用高溫殺菌清洗設備來降低垃圾量。
環保是百年大計,限用塑膠製品只是生活文化的一環,要營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台灣需要努力的還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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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用塑膠袋政策上路後,消費者外出購物不得不自備購物袋,也出現許多臨時找不到提袋,以各種方式將東西帶回家的畫面。(薛繼光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