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札
不管我怎麼稱你,我將帶走你平靜的語音。我會記住你的臉孔,還有你的溫馨。天曉得,我傻得連你的姓名都忘了問。老闆娘說你們只是同鄉,不知道你的名字,可是她說,可以幫我問到。
這幾天我心裡總是縈繞著你唸給我聽的那首詩的最後兩行。你說,那是一首情詩啊?你念的時候,我不敢問你有什麼理由情詩寫得那麼深?我什麼也不懂,只聽到什麼三月的柳絮,三月的春帷。「我ㄉㄚㄉㄚ的馬蹄是美麗的錯誤我不是歸人是個過客。」什麼三月啊?明明是一月的呀!寒流來襲,房東還叮囑說,是近年來最冷的一次。這幾天,雖然加了毛衣、大衣,都還覺得在打哆嗦。
我很羨慕你,什麼話都說得那麼優雅。那天下午的太陽,你說是什麼冬陽無力。不知怎的,也許是老闆娘說你們是同鄉,我並沒有像畏懼陌生人那般抗拒你。
我帶你來我住的房間。平常房東夫婦總是出去找牌搭。那天早上出門的時候,我就知道他們又冒著大冷的天氣去打麻將了,我才敢帶你進來的。
這房間是他們分租給我的,我以為你會問起。可是你好像隻顧瞧他們牆上的字畫。一個月三千元,水電包括在內,廚廁共用。
那天我告訴你,三個月前我還是個處女。我沒有騙你,你相信我嗎?那時候,我在中華路上班,是那裡的老闆介紹的。他們告訴我,那男人可以付五萬元,他們抽頭要一萬。
那男人有五十出頭了,穿了黑色的茄克,鼻樑上的眼鏡是厚厚的銀框。老闆介紹他是陳先生。那男的就跨進我等候的房間。他的手指出奇的大,彷彿很短。他迅速剝去衣服,而我一直背對著他。一會兒,他坐在床緣,摸摸我的手,嘴嘟著我的臉頰,把我扳倒在床上。
他一蠕動,我就漲痛得要昏過去,只曉得我的腿一直在使勁用力。我痛得尖叫。我哭了。
那男人走了許久,我喉嚨還咽噎著。我的眼睛哭得紅腫了。我噙著淚水,急急忙忙叫了計程車到郵局去買了一張四萬元的匯票寄給我母親。
有好幾天,我提不起勇氣回去上班。我躲在房間,想不出別的法子。母親的醫藥費少說也要十八萬。在餐廳當會計,分三班輪流,再好一個月也不過一萬多。
三個月來,你是第一個對我的好的男人。我也覺得對你特別,那不只是因為你比他們年輕。你好像不願意談你在補習班教書的事。可是,我卻告訴你這些。你是第一個知道我心底的秘密的人。甚至於我母親,以及我現在的老闆娘——你的同鄉——都不知道。我匯錢給母親,騙她說錢是向老闆預支的;我怎敢讓她知道?要是她知道了,我不被打死才怪!
我來老闆娘這家西餐廳工作才兩個星期。說起來,也是為了離開中華路那個令我創痛的地方。
老闆娘見我廿五歲了還沒嫁人,直說要介紹男朋友給我。我以為她是說著玩的。沒想到她是當真的,更沒想到是你。
我把秘密全告訴你了,我承認,那天下午你的溫柔使我情不自禁。
連著兩個晚上,我夢想著我們將來的種種。不知怎的,我的憧憬中,你的樣子老像是你摟著我時那無言的微笑。可是,我知道,你不屬於我。
還有,你知道我這兩個月都在做些什麼嗎?我真情地擁著你時,我是不能告訴你這些的。我再也沒有處女的羞怯了,你知道為什麼嗎?
我決定離開老闆娘。這裡這封信就打算留給她交給你。一整個晚上。我不知道撕掉了幾張信紙。數數我身上已經湊上十二萬。走了以後,到那裡去?我自己也不知道。我會先回老家,將錢交給母親付醫藥費再做打算。也許我會回去工廠當女工,也許我會再找一家飯店當會計。
我不打算留下地址給老闆娘。我告訴她只是暫時離開,會回來上班。我託她將信交給你,我也等不著她是否問到你的名字了。
你說的,是緣吧,如果是也只是一段錯緣。我走了。我會記得你曾對我那麼好,是我第一次真情……
玉綢 一月七日
二、台中仔
「喂,台中仔」,老闆娘喊著我,神秘兮兮地招手要我到店裡去,「張小姐留了一封拉夫烈達給你。」
我接過彌封的信箋,驚愕著。
當我讀到
我達達的馬蹄是美麗的錯誤
我不是歸人,是個過客……時,我把信按照原來的樣子折好放入信封,帶回家來讀。
鄭愁予的「錯誤」是我最喜愛的一首詩。我在補習班瞎蓋的時候,曾經把整首詩抄在黑板上,逐行解釋給那些大專聯考落榜的學生聽。這一首讀起來比較順口,其實,我更喜愛的一首是「情婦」:
在一青石的小城,住著我的情婦
而我什麼也不留給她
只有一畦金線菊,和一個高高的窗口
或許,透一點長空的寂寥進來
或許……而金線菊是善等待的
我想,寂寥與等待,對婦人是好的
所以,我去,總穿一襲藍衫子
我要她感覺,那是季節,或候鳥的來臨
因我不是常常回家的那種人。
這首「情婦」是比較對我的胃口,我試著背熟它,可是,每次總在「只有一畦金線菊」那地方卡住了;有幾次竟然跳過了三行,只記住那一行,「我想,寂寥與等待,對婦人是好的」。什麼金線菊、窗口、長空,恁多的名詞,怎麼記得起來?
那天下午,從補習班上完早上的四堂課回來,走過西餐廳,被喚進去,說起來只是一個偶然。平常,我若不是匆匆閃過,便是過門也不探頭。坦白說,我最怕的就是見了人就得寒喧,說長話短。
大學的時候,我堅持要念完國文系,倒不是為了高深的研究。我盤算著國文系的訓練只是一條便道,我內心一個真正的秘密的願望便是要當個小蒼。
這幾年,國文系出身的作家蠻多的。像廖輝英,還有一個馬來西亞的僑生。我比他們論年齡,少說也高了七班。可是,我的作家夢迄今一直還沒有著落。當然,一開始我就知道,在台灣要當作家,能夠憑稿費維生的恐怕只有一兩個人,瓊瑤是其中的一個。以前,我聽說還有另一個,一時記不起他的名字來了。也就是這樣,在找工作花了三個多月毫無頭緒之後,我別無選擇來到補習班教國文,起先是試用,現在,大概不用擔心被炒魷魚了。反正,只要有人想要重考,就會有補習班的存在,有補習班就有我安身立命的角落。
現在,我早晚加起來廿四堂課,收入是有了,南部的兼課也辭掉了。我的作家夢就不知飛到那裡去了。記得有一次在夢裡,夢見童年的時候在西屯放風箏,風箏斷了線,先是絆在遠處的電線上,等我衝過去,風箏卻不見了。這種夢並不像我其他的惡夢那樣的恐怖,可是我因為略懂佛洛伊德和其他的解夢說法,不需幾分鐘,我就搞懂了那失落的風箏就是我渴望成為作家的理想。
台灣的作家,尤其是小蒼和詩人,不論是學院的,或是社會派的,總是學生和文士心目中的神。人們崇拜小蒼、詩人,厚此薄彼,甚至於使人覺得作家是這兩種人專用的標籤。說實話,我的虛榮心也是從這種「作家神話」的嚮往當中產生的。
做了那斷線風箏的夢之後三天,我碰巧在報上看到了寫作協會小說班招生的廣告。於是,我花了二千元去報名參加。一期下來,將近兩個多月,來擔任講座的先生們那些高論,不是老掉牙的,便是老王賣瓜。記得有一次,來了一個從沒聽說過名字的教授,談起小說的觀點。我記下了不少枝枝節節。在場的女士們,未來的女作家們,對這位先生的講演並不滿意,我猜想,理由八成是:他並不是一個名「作家」。他們寧可相信名作家的話,也不管什麼教授。
前面我說過,我路過西餐廳回我的公寓休息,總是匆匆行過,不想和人打招呼。西餐廳的老闆娘,是我的同鄉,但是究竟怎麼扯上關係的,我也搞不清楚。平時,她老喊我「台中仔」,我覺得蠻愜意的。至少,這樣子省得我的真實姓名曝光。老實說,我的同事們都說,補習班沒有什麼好自卑的,既不是偷又不是搶,何必怕人家提起?
不過,關鍵不在這個。我的朋友個個在名片上印了正音補習班董事、顧問、教學主任,頭銜可以說琳瑯滿目。我卻一張名片也未曾印過。我就直說吧:我覺得,在社會中打滾,這種隱姓埋名的喜好,倒像是昆蟲的擬態和保護色一樣。
你也許會覺得奇怪,以為我說的話前後矛盾了。沒有啦!我夢想要成名當個作家,那是揚名立萬呀,說不定那一天電影公司看上了我的作品,我不就可以腳踏兩條船,一邊享受我作家的利潤,一邊又可以打進電影圈嘛。至於說,在補習班教書,那只是暫時的——天曉得!說不定像夢裡那樣,風箏都撿不回來了。無論如何,目前我這種匿名的行跡在謀略上是有必要的。
如果沒有人主動問我,我是不會奉上名號的。我那同鄉的老闆娘迄今還叫我「台中仔」。事實上,我對她也知道得很少。聽說,她丈夫是船員,一年當中船靠岸兩個月。
在她店裡看信,瞥到鄭愁予的那兩行詩,我起初的驚慌才底定下來。不錯,那是我背給玉綢聽的。本來我以為那只是一場偶然演出的即興戲而已。這究竟不是我第一次和女人接觸,而她也不是第一次。當時,我心裡幻想著她是一個可能的情婦人選,可是我說過,那首「情婦」我老是背不熟,再說,要把她當情婦也用詞不當。我到現在還沒結婚呢。
收好信帶回家來看,只是不想讓老闆娘當場看到我的反應。我認為,那是我個人的事情,是我的隱私權和秘密。
我不否認對玉綢的感覺特殊。她有一頭垂肩的秀髮,髮梢微微的向內捲起。我問她,為什麼不把頭髮結在腦後打成髮髻。我記得美豔的電影明星,像凱瑟琳丹妮芙、珍西蒙、布魯克席德斯,都是長髮披肩,而她們最動人的鏡頭總是把髮梢髻在頭上,露出白晰的頸子和圓滑晶瑩的肩部。她的臉形是長長的瓜子臉,鼻子的準頭很尖,但卻不是尖細型的。那天她沒有化粧。唇上抹了薄薄的一層亮麗透明的粉紅色唇膏。我嗅得出她臉上用面霜洗過的味道。
當她伏在我身上的時候,她的頭髮落到臉上,遮掩了她半邊的臉頰。半晌,我才發現,她全身唯一化粧過的部分是她的眉毛。那對娟秀的娥眉,是經過修整的,可是並未劃上眉線,就已顯出它們的烏黑。她的手指纖細而修長;她的指甲修得很勻,雖然沒有留長指甲,就已經夠長了。縑素般的指甲,完全沒有蔻丹的五彩繽紛。
這些都只是當時的興致所撩起的官感而已。我對她表示關心,不過,我也害怕分攤——不用說承當——別人的負擔。她的自白只添加了我這幾年來對生命的體會,肯定了我對它的無力感、無奈感。
不,我承認,這樣說是違背了我的良心。換上往日,玉綢這兩個字,也只是記憶中留待時間來沖淡的人名而已。可是,我說到「當時的興致」:當時我確實有點反常地想要進一步瞭解她、關心她。我的平靜和笑臉鼓勵她進一步的表白。
她:三個月來,你是第一個對我好的男人。
我:為什麼說三個月?
她:三個月以前,我還是在室的。
我:……
她:我母親已經第二次開刀……上國中一年級的時候,我父親就死了。我妹妹比我小五歲,可是她未滿就嫁人,從不回家來了。……
我:……
那時候,我差點想「收回」剛背誦給她聽的話。也許,她不見得懂那首詩和我的心態。
人總是難免有自責、愧疚的。現在,她的信就攤在我堆滿了學生考卷的書桌上。我很後悔當時竟然連一句話也沒拋給她。我好像記不得說了「緣」這個字;也許我是說了,大概是聽了她的身世時,說了什麼「這都是命吧」這樣的話。
我們才初次認識,就憑老闆娘那麼一句似真非真的話,她把真情給了我,而我卻什麼也沒留給她,連名字都隱藏著。我是那麼的齷齪。
我的歉疚刺痛著我的良知。
三、作家日記
(一九八六年一月八日)
昨天晚上寫到「我的歉疚刺痛著我的良知」,突然覺得很睏、很疲憊,就上床去睡了。可是入睡以前,腦子裡迷迷朦朦的還是在想著第二部分的結局如何交代。顯然,我把自己的感覺移植到那個沒有名字的「台中仔」身上。這個部分拉裡拉雜的,也許較為詳實,我卻一直覺得不滿意。至於第一部分那封信雖然只寫了一千六百字,可是它卻交代了一個活得很痛苦,但是卻活得很真實的年輕女子。真實是對自己的誠信,也是對別人的誠信。這樣的人,你所看到的就是她的真面貌,她的臉上未曾戴著假面具。
昨晚停筆前的疲憊,事實上也顯示了我的為難。我幾乎不敢面對我為台中仔與玉綢選定的結局。這時候,我才明白,當代的作家一再聲明,他們也是凡夫俗女,他們絕不是什麼無所不知的神明。儘管他們筆下不斷地湧出文字來描寫人物的一舉一動,儼然是控制著他們的思想和行為動機。我不否認,我也必須假裝知道我要寫的人物如何遭遇和分手,可是,我卻不敢面對這個已經在我腦子裡有了雛型的結局。一篇小說的結局要真實,我想,最重要的是要使它最接近、最像是生命中的實際遭遇。可是,讀者們的預期卻不一定與作者的構想吻合。
所以說,我的難題,也是考慮到讀者你啊!
四
昨晚寫到最後一句是:
我的歉疚刺痛著我的良知。
平日如果不是有上午的課,他都是早睡早起的——意思是清早睡覺(因為漏夜批閱考卷),中午以前才起床。第二天,台中仔打了幾個電話找補習班的人代課,就攔了計程車出發。坐進車內,複雜的情緒,搞得他一頭霧水,本來是該往台北公路北站去的,竟含含糊糊地告訴司機說:「台北車站」。於是,計程車載他到了台北火車站。
也好,不是什麼假日,沒有人潮,到苗栗的車票也還容易買到。剛好十二點有一班莒光號。他看了火車時刻表,可以在苗栗搭二點十一分的普通車轉往勝興。
在車上:他方明白百忙中有錯,可是錯得還不太離譜(不知怎的,火車總是教人聯想到田園般的兒時世界。高速公路國道一開,南來北往時間快速,彷彿不像兒時坐火車出門時那樣的興奮。不過,話說回來,有一陣子,他在台中的補習班兼了一個月的課,南下北返的時刻,他都是坐國光號。)
鐵軌的接縫處頂出了搖籃的韻律,可是他反而無法入睡。紊亂的思緒與自責充滿了他的大腦;而且,從上了車安頓就座的那一刻起,他的心像祈禱那樣虔誠的希望著——希望這班莒光號列車不會誤點,轉車才會順利,希望那勝興的小鎮上會有人熟悉「張玉綢」這個名字,希望……
(對不起,前面我好像忘了告訴你們玉綢是勝興的人。)
勝興!這個台灣鐵路縱貫線沿線海拔最高的小站。小時候,他在台中長大,可是卻從未來過這裡。等到高中畢業那年,他們舉家回過台中一次。從台北算起,到豐原中間,山線火車所經過的路途,少說也有十個隧道。他心裡想,也許可以趁機再數個精確。想著想著,後來卻把數隧道的事情忘得一乾二淨了。
有一年農曆初三的時候,他從南部回台北。火車到了勝興、三義總是要加上一兩部火車頭或柴油機引擎的車頭,這樣子前拉後推,拖動著十幾節滿載的車廂。在鐵路拐彎的地方,探出窗外看,可以看到那已經右轉了的火車頭正在喘息著,好像一隻年邁體衰的老牛,就等著被主人賣去牛墟。如今,電力起動的車頭,力量威猛多了。
可是往日的蒸汽車頭過隧道的時候,真是美極了。你坐在車上靜靜地聽著他咻咻轟轟的喘氣,順著它的節奏。一步一步地在心裡為它喊著加油加油!小時候,第一次坐火車,媽媽教他們唱那首火車快飛火車快飛,經過高山穿過隧道,一天要跑幾百裡,快到家裡快到家裡。現在,電力車頭穿著隧道,一連串爆竹似的希里軋拉嚇啊,就又穿出黑暗重見光明了。
途中,只有一兩個比較長的隧道裡,台中仔才彷彿從沈思中赫然驚醒過來。他望著車外烏黑的一片,茫茫然,有點悵惘;只瞥見窗上玻璃片映著他的影子。他隨手理了一下掉在額頭上的髮簇,嘆了一口氣,接著便又遁入沈思了。
我猜,他是有理由掉頭過來繼續他的沈思。窗外黑漆漆的背景,在火車飛駛而過的浮光掠影中,能瞥見的只是幾處被薰得汙垢斑駁的隧道牆垣。再說,如果在車上老是盯著玻璃窗上自己的影像發呆,豈不要叫人家笑你是自我陶醉,像希臘神話當中的納西瑟斯?現在,他沒有這種閒情雅緻了,他一心只想快點到達他的目的地。
隧道給人的聯想實在太多了。早期的佛洛伊德學家們,大概又要把那一套性象徵的意義發揮在火車頭(男性的陽具)及隧道(女性的陰道)上吧!我倒覺得,隧道總是和時間歲月聯想在一起的。我們常銅光隧道,就是要以道這個具體的意象來代表抽象的時間概念。飛逝的車身,是俗世的時光歲月;車內日光燈將所照亮的部分,就像是我們在日常生活當中所能夠憑經驗感官去察覺的現實。我們斗膽而帶有幾分無知愚昧地相信那就是所謂的現實。可是車外那烏黑的背景,幾乎一伸手就可觸及;在黑暗中,一定有著我們所看不到的什麼東西冥冥中在那裡存活著。
人的境況就是這麼有限的啊!一八三○年代,人類對地質學的發現,把人們從往常那種故步自封的自足感撼搖得蕩然無存了。如果宇宙的形成是N億年的累積而來,那麼,每個人的平均壽命算它是七十好了,又算得上什麼呢?面對著宇宙的浩瀚,人的知識領域裡面,恐怕到處都是「黑洞」吧?儘管一伸手就能觸及那存在那裡的現實(姑且稱它是神秘的國度吧),但是在飛馳的時光列車上,有誰伸出那試探的手,或者說,什麼人有那麼多的餘力、閒工夫去敲擊那扇通向神秘之都的黑暗大門?
火車上了坡以後,速度頻頻地緩了下來。月台上矗立著那標明瞭海拔四○二.三二六公尺的指示標。勝興到了。
每一個小鎮和其他的小鎮其實沒有什麼兩樣。放眼初看過去,生疏當中還是帶有一息熟稔的感覺。如果說,每一個地方都有每一個地方的地靈和不同於其他地方的風味,那就會給人留下永生難忘的印象。才步出車站前小小的停車坪,台中仔已經打定主意稱這個小站的城鎮叫「山城」。
車站前,湧來一些拉客的計程車司機。他想,先打聽玉綢住處再說。走過好幾家商店,有麵包店、有西裝店、有小吃店。憑著直覺,他想,這些人問了也不會有答案。至於路邊賣雙冬檳榔、梅山檳榔的攤子,大概也不用問了。沿著大街走了大約五分鐘。每個鎮上都有大大小小的一條大街,以前的人叫它大通。檳榔攤對面有一家百貨店,招牌陳舊,大概是幾十年的老店。他走過大街,向店裡的人詢問。那先生不認得張玉綢。他的太太則在旁邊猛猜會不會是阿ㄘㄞ的女兒,或××的女兒。他想,如果真的無法問出來,他打算到戶政事務所去查。甚至於當天晚上就找一家旅館住個一宿。
查一個人,而沒有戶籍上的鄰里地址,簡直就像海底撈針喲!不過,有時候,說不定你運氣好,碰巧問對了一個管區派出所警員,哎,那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這個尋人的過程太累贅了,茲不詳述。台中仔還一度想到報上登一則尋人啟事呢。
這裡,我撇下尋人的過程,主要是想告訴讀者一個秘密。是這樣的:昨天下午台中仔在書桌上攤著玉綢的信。其實不是。我瞄個清楚,才知道是他手亂寫的幾個破碎的句子,包括「女人的擁吻改變了我」、「強烈的情愛還是慾望?」、「女人憂鬱而認命的臉孔融化了我的心」、「給我一個新娘」。最後一句用英文寫的Give me a bride!!!
親愛的讀者,不用說,我和你們一樣,都希望有情人終成眷屬。況且,拆散了天定的姻緣,據說會遭到不好的報應。因此,我很樂意見到台中仔娶了玉綢。台中仔年屆卅三而未娶實在也說不過去。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有錢沒錢,討個老婆好過年。趁年關快到娶個嬌妻,誠人間一大樂事也。
就像童話故事中所說的,經過幾番波折,台中仔終於在三個月之後找到了玉綢。最後,還是在報上登了尋人啟事才聯絡上的。可惜,到那時候,大年已過。不過,當他匆匆奔向忠孝東路的頂好市場和她見面時,他的內心將會是欣喜欲狂。他的心意已經篤定。
他將摟著她的肩膀,在絢燦的四月天空下,走出頂好對面的三角公園。
五
親愛的讀者,這篇小說到此已結束了。不管是不是合你的意,我實在是被挫折感所困折了。一篇小說的結局難定,其實你們也有責任啊。要不是看在你們的期待,我才不會搞了這麼個飛機哩!儘管我希望鴛鴦成雙,可是,光寫到台中仔去戶政事務所查詢玉綢的地址,我就沒輒了。我承認我是失敗了。
老實說,我也考慮過是不是要仿照黃春明那篇「看海的日子」寫那個叫白梅的女子懷了一個只有一面之緣的人的孩子,使她藉著母性的光輝與尊嚴來替代不愉快的過去。可是,玉綢犯不著這樣做。你瞧,我不是讓她在頂好市場找到工作嗎?她是時代的新女性。白梅是七○年代,或六○年代的女性;我的玉綢是一九八六年一月出現在這篇小說裡的,所以,我必須使她具有當今女性的獨立和自主。
事實上,當她在信上說「我走了」,她已經離開我的想像了。也許,她是我畢生渴望有的一個理想的妹妹,也許她是我認得而很激賞的一個女性的化身。再說,這個台中仔也不是擅於處理情感的男人。我想,明眼的你早已看出來了。他口誦鄭愁予的「錯誤」,心裡想的卻是另一首永遠背不熟的「情婦」。不過,他夢想要當個作家,這一點,我倒是沒騙你。不過,我敢說,目前他還需要磨練。譬如說,他讀了玉綢的信竟然還顯出短暫的驚措,真教人費解。他的同鄉老闆娘交給他,這封拉夫烈達時他早該猜到是什麼了!
然而,親愛的讀者,如果你以為我筆下的台中仔這個人是個忘八,或者是英文俚語中所說的那種Jerk,那你未免太苛待他了。另一方面,假使有人說,台中仔是個性無能的無聊男子,我保證不是的。記得嗎?他在桌上寫下了一些破碎的句子都可以證明他是有男性魅力和渴望的。
六
我最初訂下的結局是這樣的:台中仔與玉綢終究是要「你走你的陽關道,我過我的獨木橋」的。生命當中。萍水相逢的人不計其數,而平生只有一面之緣的人,最親近者也莫過於曾和我們有過肌膚之親的人了。我只是用這種情境來表示:再親近的人,在結局中「合」或是「不合」是要看緣分的。如果不能合,而又曾發生過從甚密的關係,一開始,就該歸類為錯緣,而這就是所謂的現實吧。我的一個朋友十幾年前出國的時候,隨身帶了新娘的禮服,結果,誰曉得,她的婚禮拖了五、六年才舉行,而且這一回對象不是上次的那一個男人。
最後,我要說明一點。如果你覺得這篇小說的寫法好像似曾相識,我的解釋是:文學作品總是要講究可讀性,而可讀性總是有些成規的。當作家們喋喋不休的為自己辯護時我是不會跟進的,我覺得要寫出一篇像樣的東西已經夠費神、夠折煞人的;我只感覺到過度的疲憊。既要按照大家的意思來安排結局,又要不違逆我初步的構想,這兩者本來就有衝突。因此,我原來訂的結局,也放棄了。也許,這篇小說早在寫到五千字的時候就該收拾了。
你們怎麼說都行。我承認這種手法不是什麼創新。我也記不得是在那裡看過而學到的。這就結了。事實上,我一邊寫,一邊在翻閱著Graham Reed, The Psychology of Anomalous Experience (Boston: Houg-hton, 11974),在查閱關於「拒知」(Agnosia)這種反常的經驗的特徵。有時候,人只認得出事物局部的細節,而對於事物全盤的瞭解與意義卻故作不知。其實,玉綢的那封信是真的,而她也真的「走了」,其餘的細節我就不知道了。
(「錯誤」全文與短評第二部份原載於七十五年元月聯合報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