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是什麼?誰應該享有人權?
身心尚未成熟的兒童,是否也有人權?而他們所享有的人權與成人有什麼不同?
或許,人權這種東西,有點兒像是空氣和陽光,在你享有的時候,往往不特別注意,只有在失去的時候,才覺得呼吸困難、週身發冷。
走過「二二八」、「白色恐怖」的台灣人,應該特別懂得沒有人權或是未能充分享有做人應有的尊嚴與權利的悲哀,也應該在這個自由民主的年代,好好檢視、深深反省,瘀傷處處的過去,對我們人格的完整造成什麼樣的缺陷?對我們社會的發展造成了什麼樣的扭曲?我們的價值觀是否因而不自覺地受到某些影響,以致於在這看似百無禁忌的今天,我們只懂得自己的伸張而不顧別人的感受;我們只會大喊自己的尊嚴而不理對他人的尊重。
環顧四遭,媒體每天所見的政治紛爭、社會事件,以致於自己生活上的種種,似乎都常覺充滿了一股戾氣與無奈,甚至許多人會懷念以前那個單純的年代,物質的缺乏、話題的禁忌,行走在框架裡的思維方式,竟成了一種幸福。
解開束縛手腳的繩索、打破頭上的緊箍咒,我們到底該如何行走才不致相互衝撞,該如何相處而不致干戈以對?有沒有絕對的是與非?不同意見的人能不能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
或許,這些問題的解答就在人權二字,尤其是兒童的人權。從小做起,給孩子一個健康成長的環境,尊重他生而為人的權利,也從與孩子的相處中學習尊重、瞭解、體諒、疼惜,這些人與人相處的基本之道。孩子是最敏感、善學又勇於愛人的,我們給他一個柔軟甜美的空間,他會還報給我們一個祥和快樂的世界。
但是,具體而言,在今天的台灣,甚或是傳統華人家庭、社會,兒童人權的現況如何?父母養育孩子、師長教導兒童、社會國家營造的外在環境究竟應該注意哪些問題?簡而言之,兒童人權包括些什麼?我們該如何去維護兒童人權?
根據中國人權協會一九九七年以來連續四年所做的「台灣地區兒童人權指標調查研究」,兒童人權可分為基本人權、社會權、教育權、健康權四大類屬,而台灣兒童所最為缺乏的是「社會權」,測量指標包括:福利與保護、社會參與、社會平等與司法正義;這其中,除了現有社會支援系統不足之外,最大的癥結其實還在於觀念與心態。
舉個例子來說,有多少父母會讓兒童自己選擇決定學習的事項及未來的人生規劃?有多少師長仍然會去翻查孩子們的書包、抽屜?詰問孩子所交的朋友?有多少所謂的「青少年次文化問題」包括嗑藥、飆車、搖頭丸、性氾濫等等,社會機制會提供給青少年一個嚴肅的論壇,讓他們也能發表意見?
甚至,捫心自問,我們有多少耐心聽孩子說話、提問?是不是常常沒聽完孩子的話就被更「重要」的事岔過去了?常在捷運車上看到,孩子問一個問題可以重複十次以上,而媽媽毫無回應!看一個小小的孩子不斷地問父母或許認為無謂的問題,最後只好自言自語,真是令人沮喪。也不禁想到,這樣的孩子長大後還會願意聽別人說話嗎?我們的溝通文化是不是就是這樣養成的?
作家柏楊在一篇談英國社會的文章中提到,一位台灣女士讚美一位英國的小小班孩子衣服穿得真漂亮,孩子高興,老師也在旁微笑。但下一回當她同樣讚美另一位稍大的孩子時,老師就出面要求她以後不要再做這樣的讚詞,原因是孩子大一點有分辨社會事物能力時,對衣物的讚美可能會影響他們的價值觀,讓孩子過於重視外在的美麗,追求金錢物慾,錯失了生命的真正意義。
孩子要的不多,基本的溫飽求知之外,多一份思考、多一份體貼,他們在人生的起跑點便會充滿力量,跑道將無限寬廣;我們成人其實所要的也不過就是這些,多一些尊重、多一點體諒,就能熬過寒冬,迎向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