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蜜本名楊晴蜜,台北縣人,出道甚早,14歲就放下書包和姐姐一起出外謀生。父親長年在外,母親替人做零工,兄妹6人,一日三餐,經常難以為繼。某年春節,家裡真是一無所有了,天氣又冷得要命,秦蜜還打著赤腳,哥哥從垃圾堆裡找到一雙破鞋,微笑著對她說:「補一補還是不錯的。」她捧著這件難得的新年禮物,高興地哭了。而哥哥,竟在她17歲那年意外過世。種種辛酸刺痛了秦蜜,她下定決心:不管環境多麼坎坷崎嶇,一定要走出一條屬於自己的路,徹底改善拮据的環境。
十幾歲的小女孩,能為貧困的家庭做什麼?經人介紹,秦蜜在一家舞廳覓得一份「小妹」的工作。一位常到舞廳聽歌的常客(當時舞廳有舞池可跳舞,還有歌手現場駐唱)很同情她的生活困境,知道秦蜜愛唱歌,想朝歌唱界發展,於是把她介紹給開設歌唱班的關華石、慎芝夫婦,並為她繳了3個月的學費。秦蜜一個咬字,一句歌詞,一個節拍,她都一遍遍不厭其煩地反覆練習,直到老師說好為止。午夜夢迴,她躺在舞廳的辦公桌上(學歌時,秦蜜仍在舞廳工作,並在此借住),想起家裡的貧困、無助,她怎能不努力學習,這是她唯一能改善環境的機會。
登上電視《群星會》節目,秦蜜才辭去舞廳小妹的工作。歌壇是個多事之地,為了防微杜漸,秦蜜儘量不參與應酬,處處潔身自愛,一心只想賺錢養家。漸漸地,她的歌約多起來了,除了在電視表演,還在好幾家歌廳演唱,忙得不亦樂乎,家裡的窘況也得以改善。
一個偶然的際遇,秦蜜被第一影片公司看中,拍了《百萬新娘》、《像霧又像花》、《偷心的人》等多部電影,公司一度希望將她塑造成「性感尤物」,但她相當排斥這種角色,對「艷星」兩字十分反感,拍了3年戲,又重返歌壇執起麥克風。此時她對前途充滿了惶恐,興起了結婚的念頭。
秦蜜與關勇是在中視拍《家有嬌妻》相戀的;秦蜜應邀客串一名日本藝妓,關勇飾演男主角與她一見鍾情。戲裡關勇有這樣一段對白:「如果我還沒結婚,我一定要娶妳為妻。」沒有想到這句戲言,居然假戲真做,變成事實。可惜這段姻緣只維持3年。關勇一向粗枝大葉,凡事不在乎也不經心。秦蜜的個性與他完全相反,她對任何事情都認真而在乎,且擇善固執。婚前不少朋友都勸她要三思,但是秦蜜樂觀地相信,「愛」可以改變關勇。
沒有想到「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最後二人在沒有爭吵,沒有外遇,沒有第三者介入的情況下,平和分手,孩子歸秦蜜。婚後退出歌壇的秦蜜,此時重披歌衫,但是歌壇已非昔日,一代新人換舊人。沒有多久,她就正式退出歌壇,帶著女兒一次又一次搬家,一次次的更改電話,直到沒有人找得到她為止。
也許秦蜜的歌唱緣份未了,民國85年,老友青山在華視主持《勁歌金曲50年》,硬是把失蹤20年的秦蜜拉回螢光幕前,為大家演唱懷念歌曲。最讓歌迷為她高興的是,秦蜜再次找到生命中的「第二春」,婚姻幸福,一切都苦盡甘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