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道為家,寶甲自衛
我既然叫做「穿山甲」,名副其實,不僅會穿山鑿土,還身著一襲「盔甲」。
四肢雖短,腳上的五趾長而銳利,是我「造」屋的利器。找到好地方,五爪往下挖,不一會兒成了長長的地道,就是我的「家」,前後門還相通呢。
我的個性孤僻、羞怯,過著獨居生活。春天一來,我會出外追求伴侶,結婚後,一胎生一個小寶寶,寶寶長到一歲左右,就得離家自己找地方生存。在台灣,幾百公尺的小丘陵到一千公尺的山上,都有我們的足跡。
我身上長滿角質化的鱗片,一片片如魚鱗般相互交疊,刀劍不入,可媲美中古武士的鎧甲。
我的亞洲種祖先只有一百萬年歷史,非洲種雖已上千萬年,但在動物界,仍不算太進化。處於弱肉強食的自然界,不會攻擊他種動物的我,就靠這一身寶甲自衛。
為了保護沒有鱗甲的腹部及四肢內側,我還有一個本領:將自己捲成一個大圓球,像樹上掉落的大松果。這樣,敵人就莫奈我何了,只要再沈住氣,他們碰我的時候,動也不動,通常對方就會無趣地走開。
滋補?才怪!
人類自己也承認,當我捲成圓球時,除非我自願,沒有辦法強迫我伸展開來。但人類很厲害,他們會把我整個抱走,慢慢跟我耗,我總不能一輩子捲著!
有些人更由我們鑿洞的痕跡,來個直搗黃龍,將水灌進洞中,我會土遁,可不會潛水,只好豎白旗投降。
人類抓我,據說是我的鱗甲有辟邪作用;把我的肉加上當歸、枸杞燉煮食用,能滋補身體。其實,想也知道,吃螞蟻的動物,有什麼「補」的?
這個世界上,和我同屬穿山甲的兄弟,亞洲有三種,非洲有四種,少的可憐。常有好心人在郊外見到我,怕我成了「壞人」的桌上佳餚,就把我送進動物園。
進了動物園,我的「名士」脾氣,頗令人類另眼相看。在紀錄上,還沒有動物園養活過我們。
並非我不好伺候,實在是人類不容易、也不知道如何尋覓白蟻巢;雖然人類用他們自以為不錯的代用食物餵我,我可是堅持原則,不假顏色地來個「拒吃」。
加上我喜歡住在陰森的地洞,動物園可沒有這種「設備」,許多同伴因此抑鬱而終。
比人類有個性?
我的拉丁文名字是Manis,意思就是陰森的洞穴或夜行習慣,想想,即使偏愛晝伏夜出的我,心甘情願在動物園中待下來,又有誰會晚上到園裏來「觀賞」我?
「寧為玉碎,不為瓦全」大概就是我的性情。怎樣,比你們有個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