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性別平等」是衡量文明的指標,對性平的追求,則是一場長期且全面的社會再造。2000年推動性別主流化,2007年簽署《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2012年《CEDAW施行法》正式生效,台灣一路走來,在法規制度、社會習俗等方面,落實了哪些社會工程?性別圖像,有了什麼改變?
近期幾則和女性有關的消息,成為媒體報導的焦點。
9月,日本內閣改組,18位閣員中,女性占5位,追平女閣員人數最多的紀錄。8月,被譽為數學界諾貝爾獎的「費爾茲獎」,首度頒給女性數學家。
焦點轉回台灣。7月,中央研究院選出18位新科院士,其中有5位是女性,創單屆最多女性院士的紀錄。
以上這些新聞圍繞女性人數打轉,試圖傳達的訊息是:一、女性確實被肯定了;二、從數字上看,雖然被肯定的男性人數仍占多數,但兩性之間正朝著平等的方向邁進,女性未來也有機會撐起半邊天。
消化這些新聞的同時,不禁讓人想問,性別平等所欲追求的,難道只是形式上的男女席次平等?

性別解嚴,幼稚園老師換男生做做看,吳奕樟創辦桃園縣私立小奶爸托兒所,並擔任園長。
放對位子,勝過給她位子
聚焦台灣,目前行政院44位閣員中,女性有5位,分別是文化部長龍應台、國立故宮博物院長馮明珠、行政院主計總長石素梅、政務委員馮燕,以及政務委員兼蒙藏委員會主委蔡玉玲,占比約僅一成二,低於日本新內閣的二成七。
對比於世界先進國家女閣員占比皆低於三成的情況來看,在閣員席次上追求性別平等,實質意義為何,值得進一步商榷。
《經濟學人》雜誌便試圖戳破閣員性別比例的迷思。今年8月一篇針對各國女性閣員比率所做的報導,副標題為〈女閣員比男閣員少,但施政績效相等〉,文章指出,女性是否有機會在官場擔任重要、資深的職位,才是值得關注的重點,「平等」的要意,並非計較男女人數多寡。
相較於被拔擢為官,參選民意代表是公民的權利,沒有性別之分,對有志參與公共事務、用女性思維改變大環境結構的女性來說,反而具有較大的發揮空間。目前台灣女性國會議員的比率為三成四,雖不及多數北歐國家,但在亞洲排名第一,她們正藉由立法和修法,落實性別平等的理念。

宗教界也已開始追求性別平等,例如佛教界具男尊女卑意識的《八敬法》便被提出檢討。
保障平等,禁止歧視
就性別相關的立法來看,今年是《性別平等工作法》實施滿12年,也是《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滿10年。
台灣是在1987年解嚴之後,政府結合民間團體的訴求,才開始推動性別平等法制化。反觀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早在1946年已就成立。台灣相較其他國家推動性別平等,起步雖較晚,但相關立法和修法工作卻能快速跟上,扣緊國際主流價值。
例如,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1981年生效,台灣不是聯合國成員,但為落實性別平等,2007年即加入該公約,並於2011年完成《CEDAW施行法》立法。
至於第二次的CEDAW國家報告,今年6月由國際專家來台完成審議,並提出廢止歧視性法律條文、建立國家人權機構、建立婦女及性別主流化國家機制等35項建議。
《CEDAW施行法》生效的2012年,雖被稱為台灣的性平元年,但性平工作的進行,更早之前就已在社會各領域推動並加以落實。

性別是穿在身上的符號,何必人云亦云?
修法快,移風易俗慢
法律、宗教、倫理道德及風俗習慣等,都是屬於社會規範的一環。傳統習俗之中,有許多歧視女性的例子,例如,認為嫁出的女兒是潑出去的水,無權持分娘家的財產,以及貶抑進入婚姻的女性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等。然而,藉由法規制度的調整,性別平等的進步觀念仍可慢慢成為習俗的一部分,並為多數人所接受。每年9月28日舉辦的秋季祭孔大典,即為一例。
古代祭孔大典嚴禁女性參與,從現代的角度觀之,這是嚴重的性別歧視。然而,現今不但可見女性在典禮上職司佾生、陪祭官、分獻官等角色,就連由在地縣市首長執司的正獻官,女性也有機會擔綱。
至於祭孔奉祀官是台灣唯一的榮譽世襲官位,早年明定由孔子嫡系裔孫承襲,婦女團體對此疾呼歧視與不合時宜。內政部檢視相關辦法後,於2009年修改《大成至聖先師孔子奉祀及紀念要點》,規定奉祀官由孔子後裔繼承,只須為孔姓,但不排除女性承襲。
至於宗教方面,因事涉憲法保障宗教自由,較難以法律強制要求教義納入性平措施,但個別宗教內部仍不乏推動改革的聲音。例如,基督教長老教會成立性別公義委員會,在教會生活裡落實性別平等。

時代在變,性別平等觀念也與時俱進,古代祭孔大典不允許女性參加,現今以可看到女性在典禮中擔綱各種角色。
佛門女俠釋昭慧,力主廢除《八敬法》
被譽為「佛門女俠」的玄奘大學宗教系主任釋昭慧法師,則在2001年公開要求廢除具有男尊女卑意識的《八敬法》,在佛教界掀起極大的波瀾,支持與反對者皆有之。
「我不認為這(性別不平等)只是佛教的問題,事實上全世界的宗教都成立於父權時代,也都有相似的問題,」釋昭慧事後在公開演講中,持續闡述推動僧尼平等的用意。「我希望把它攤開來,讓社會人士用現代的社會標準,一同檢視它的公平性。」
迄今十多年過去,這場堪稱台灣佛教界最激烈的佛門女性追求平等的運動,影響力仍在發酵。佛光山星雲大師日前便在報端撰文表示,《八敬法》的提出有其時空背景,當代社會不宜再以此約束比丘尼。「眾生與佛尚且平等,為什麼男女不能平等呢?」
社會變遷鬆動性別刻板高齡海嘯+失業潮,男性照顧者增多
對性別平等的追求,也包括打破刻板的性別分工。女性應扮演賢妻良母角色的傳統印象,在女性接受教育機會增加、社會及經濟地位提升之後,已不再被視為理所當然。
近年來,照顧者家庭發生的悲劇頻頻登上新聞版面。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家總)指出,這些悲劇凸顯台灣家庭長期照顧的三大趨勢:高齡化(老人照顧老人)、激烈化(照顧者弒親後自殺),以及男性化,亦即越來越多的照顧工作由男性家人擔任。
家總指出,全台失能、失智需要長期照顧者有72萬人,照顧者人數則高達90萬人,雖然各界尚無針對照顧者性別做過統計,但從向家總求助的個案來看,男性照顧者比率雖僅占15%,但案件數顯著增加。
家總理事長、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副教授陳正芬表示,台灣和日本皆出現照顧者男性化現象,究其原因,和從事照顧者無法穩定工作有關。
例如,男性迫於經濟不景氣、求職困難或長期失業,在別無其他選擇之下,只好回到家裡從事家庭照顧;即便原本仍在職,但限於需經常請假照顧家人,兩方面無法兼顧之下,毅然選擇提前離開職場,回家擔任全時段的照顧者。
性別特質仍在女易自責內疚,男不輕易流露情感
「他們是『先行者』!」東吳大學社會工作系副教授王行如此形容逐漸被社會看見的男性照顧者。王行認為,台灣勢必走向長期照顧的社會,但對於男性如何擔任家庭內主要照顧者,外界目前所知甚少。
例如,光是在心態上,男性就需要重新調適,才能接納照顧的工作。
王行表示,資本主義制度下,只有家庭外的工作被視為具有勞動報酬,價值較高,家內勞動則為無償,價值較低,因此,從事家務工作者往往被看成是無業的依賴人口,不事生產。
「事實不是如此。家庭照顧是極大的勞動付出,需有夠強的生產力才能擔負。男性回到家裡擔起照顧者的責任,他們面對的處境是什麼?如何處理?」
透過家總的協助,王行日前完成12位男性主要照顧者生命經驗口述計畫。這些「先行者們」最年長的八十多歲,最年輕的四十多歲,在一、二十年照顧家人的過程中,有人犧牲了婚姻,有人犧牲健康、娛樂、親子關係,犧牲工作,甚至弄到眾叛親離,被懷疑別有所圖。
在他們自我闡述的生命經驗裡,王行感受到「卡」在性別刻板框架中,不輕易流露情感的男性特質。
「以性別差異的概念來看,他們通常不從遭遇到的困難或心裡的掙扎開始訴說,而就只是講道理。慢慢抽絲剝繭,才可看到那些未表露,但又有一些表露的情感。」
對此,陳正芬表示,家總提供0800-580-097(我幫您,您休息)專線服務時,也發現男性照顧者比較「工具性」,詢問「如何解決問題」為主;女性照顧者則較具「情感性」,透過電話找人訴苦、聊聊心情。
至於對照顧的心態,兩性也有差別。陳正芬說,大致而言,男性照顧者比較「解決問題」取向,優先尋求外部資源的協助;女性則訴諸情感(與被照顧者母女連心),道德壓力較大(若照顧工作無法事必躬親,心裡就會產生罪惡感)。
法國存在主義哲學家西蒙‧波娃的名言:「女性並非生而為女人,而是成而為女人。」同理也可說,男性除了生理特徵之外,他那獨立、果決、理性、競爭的男性特質,也都是由父權文化的框架所形塑。性別平等的理念可幫助女性掙脫父權的歧視,也能幫助男性自父權的桎梏中解脫。這些桎梏存在於法律、社會制度及文化習俗中,應被重新檢視、反省。
追求性別平等的道路並不好走,兩性都得付出更大的決心,將其予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