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叫停的賠本生意
而用炸、鑽、挖的方式採礦,取出的產品裂紋多、色澤不統一、品質低,價格也差;且礦石大部分被破壞流失,真正的收穫只有一、二成。業者又多沒有自己的製造加工廠,礦石賣到花蓮的加工廠,往往被大幅殺價,利潤很低。如今採礦已快成為「夕陽工業」。
近來礦務局也大力推廣以「金鋼索鋸」切割礦脈的開礦方式,對水土保持影響小,礦石收穫量也可提高到五、六成。但清水農場上的業者在入不敷出的窘況下,無力再投資新設備,工程品質因此一直無法改善。「利潤都沒有了,怎麼改善?」黃大邦同情這些業者,但也承認「清水農場確實是東部採礦情況最糟的地區。」
「我們也曾鼓勵業者聯合投資,改變開採方式」,黃大邦說,但業者不但不願意,甚至又各自發包給規模更小的包商,變成一、二十個工作小組,分屬不同老闆。如此一來,連道路都沒有人願意維護,更何況做水土保持。
治本之道是停止清水農場礦商的開礦。但由於法律規定採礦期一次最多可給廿年,且視開採收益可以再申請延長廿年,因此「只有等採礦期一到,若情況不改善,就不再給予延期」,黃大邦說。
外部成本沒有內部化
未來樂樂溪流域若開礦,會不會重蹈清水溪覆轍?「我們一定會要求業者用最新的採礦技術」,他說。
事實上,在樂樂溪上游的瓦拉米地區,其中劃入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的三個礦權,礦務局已主動將之取消。但在一般管制區,由於國家公園法規定:區內可以維持未成為管制區之前的利用方式,而國家公園為保存完整的生態景觀,提議以「金錢補償」的方式取消業者礦權,且大部分業者已同意,但限於法令無此規定,目前仍懸而未決。另有兩位業主則堅持維持礦權,並積極爭取開礦。
樂樂溪上游的大理石礦到底值不值得開採?目前只有兩份礦脈調查報告,且均是由站在開礦立場的礦務局所做,因此引起討論。
由於樂樂溪上游地偏路遠,過去學術單位幾乎未對此地的自然資源做過基本調查與評估報告,往往是業者先自行探礦,再由礦務局請人評估。但他們並未把採礦的外部成本,譬如對下游居民的影響、生態景觀的破壞……考量進去,因此失去客觀性,植物學者陳玉峰認為,「報告有幾份無所謂,有無全盤考量才重要。」
不是生態與開發的角力!
已在礦務局服務四十多年的黃大邦也表示,目前由義大利進口的大理石礦,色澤好、質地堅實、裂隙少、加工容易,已是最上等的石材,價格又不高昂;台灣開採成本高,就算採到再好的礦,仍無法與之競爭。但站在礦務局的立場,對有心經營礦業的業者,也只能鼓勵輔導,無法掣肘。
即使樂樂溪的瓦拉米礦脈能開出媲美義大利的石礦,也有學者質疑,「是否要以國家最寶貴的不可再生資源,去製作毫無附加價值,又有代替品的桌子、煙灰缸?」
進過礦區兩次的台大地理系教授張石角也認為,由於當地礦脈並未露出地表,若要開採,一定得把山剝開;「除非堶惇O黃金,否則是否值得剝土開礦,令人懷疑!」張石角以經濟角度來分析,避免被標上「生態保衛者」的標籤。
「以後卅幾公里道路的維護,業者又是否願意負擔?或者只想依賴開路單位公路局為他們維修?」張石角質疑:「若把『外部成本內部化』,業者是否還願開採?」而開採後若只能做工業或水泥用途,過去在蘇花公路邊的和平石礦運到宜蘭冬山工業區,運費已等於礦石利潤,更何況瓦拉米石礦離工業區路途更遙遠。
開或不開?不是生態保育與經濟開發的角力,而是全國人民的共有資源和少數人的利益一起擺在天平上。孰重、孰輕是顯而易見的了。
〔圖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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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溪流域的蛇紋石開採量居全台之冠。(邱瑞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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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務局東部辦事處主任黃大邦說,花蓮的礦脈,愈往南部離交通要道愈遠,運費成本驚人。(邱瑞金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