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錢的學問
拍片需要資金,錢從哪裡來是目前台灣電影業最大的問題。
即使國片最大「金主」──新聞局電影輔導金──的預算已從每年1.8億元(2002年)提高到4.4億元(2008年),但是多則補助1,500萬元、少則400萬元,對於完成一部有卡司、有特效的劇情片實屬杯水車薪。
政府也知道電影工作者籌資不易,在2006年啟動了「電影融資機制」,希望多管道協助創作者取得資金。
例如,新聞局曾想過商請金融界成立「電影融資種子銀行」,但由於銀行體系不熟悉電影製作的商業模式,沒有一家銀行願意加入;爾後才又由新聞局出面背書作保,經由審核委員會推薦的電影企劃案,可以轉向一般銀行申請貸款,新聞局則補貼前3年3%的利息。《海角七號》經過7個月的申請程序,終於成功向兩家銀行申貸了1,500萬元,是目前唯一的成功案例。
但在商言商,金融機構願意提供多少金額,得視電影公司的財務狀況而定,而電影業多為資本額不大的小型製作公司,以致獲得申貸的金額也不高。以《海角》5,000萬成本來說,即使加上阿榮片廠、台北影業公司投資的1,550萬元,導演魏德聖最後仍然必須拿自己的房子去抵押了1,400萬元,才能拍完電影。
除了輔導金的「單向」輔助及向銀行貸款外,2006年行政院也曾決議由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提撥200億元,仿效投資高科技產業的創投模式,投資國內的文化創意、數位內容、軟體等影視產業,至今運作的如何?
「經過3年摸索,總計只在文創產業投資了7億元,還在累積經驗中,」國發基金副執行秘書何俊輝說。
國發基金曾經和3C大廠明基公司一起投資「得藝國際媒體公司」,資本額約5億元,政府出資1.5億元,計畫在5年內拍攝10部電影。得藝的企圖心很高,從劇本研發、導演、選角、拍攝製作等,都以好萊塢為製作班底,原來籌畫的第一部劇情片《咒怨之書》迄今仍在劇本修改階段;其他投資的西片(英語發音),則有包括好萊塢甜心梅格萊恩主演的《女人至上》等3部,而改編自日本電玩動畫、耗資1,200萬美金的特效電影《格鬥天王》即將殺青。
得藝以「台灣資金、拍攝西片」的運作模式,似乎並不符合當時居中牽線的新聞局「扶植國片」的期望,在新聞局善意建議下,才將觸角轉回國內,第一部投資的國片《練•戀•舞》,將於3月上映。
相較於政府投資石化、生技產業等動輒數十億元的規模看來,政府對於投資電影的態度好像並不積極,原因在於,國發基金為避免投資後產生公司治理的問題,抱持兩大原則:不擔任主導性投資人,而且要與有一定信譽的大型企業或法人合作投資。而國內電影業多為小型製片公司,新導演更不可能認識大企業金主,要引進政府基金,門檻很高。
「投資的遊戲規則就是將本求利,政府可以承受風險,但不能接受不公平對待,若是電影人只想自己出一成資金,期望國發基金出9成,就是風險不對稱,」何俊輝解釋。
由行政院國發基金投資「得藝國際媒體公司」拍攝的國片《練•戀•舞》,敘述一名養老院看護,激勵老人們挑戰「搔首弄姿」國標舞的喜劇電影,將於3月上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