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九月新入學的國中生將有新編《認識台灣》教科書,本來應是一椿喜事,不料推出後,卻立即在台灣社會引發廣大的質疑和論戰。
八十七年度國一新生將採用的教科書《認識台灣》,分成「地理篇」、「歷史篇」、「社會篇」,其中「地理篇」未聞爭議,但台灣歷史和社會兩篇,卻成了各說各話,落入意識型態之辯。
首先有學者認為,許多連史學家都仍有爭議的內容,例如,十七世紀西班牙佔領台灣,所派的傳教士中是否有日籍神父;以及台籍抗日人士被日本殺害的人數到底有多少,在史學界尚未有定論下,似不應貿然編入教科書。
由於編委會採取「以台灣為中心,逐層擴大同心圓」的原則編書,讓學生學習認識台灣生活周遭、再逐層擴大到對大陸、世界的認知,立意甚佳,但多位學者認為,《認識台灣》的「歷史篇」由十六世紀葡萄牙海船發現台灣開始談台灣史,顯然有忽視西元二○三年,三國時代的東吳孫權就已派人到過台灣,以及之後《隋書》〈琉球傳〉、〈陳稜傳〉中的記載,而後歷經元、明,中國數度經略台灣的史實。
至於說到原本不該有爭議的政治事實,卻也成為話題,例如「社會篇」教師手冊上記載「於是李登輝總統於七十六年宣布解除戒嚴」,然而宣布解嚴的其實是故總統蔣經國;因此被認為有吹捧現任總統、貶低過去的意識。
又如「社會篇」教科書寫道「李登輝及連戰膺選為首任中華民國民選正、副總統,從此我們台灣人總算可以自己當家作主。」輔大史學系教授尹章義指責,教材充滿了「福佬沙文主義」,似乎在教導孩子「不說閩南語,就不是台灣人」。
類似的例子一再被舉出,有學者因此認為《認識台灣》其實是「假認識台灣之名,行為台獨舖路之實」,甚至有「推崇日本人,吹捧李登輝,歧視客家、外省人」的嫌疑。立委李慶華則提出,新教科書採取西元紀年、排除中國人用語、強調日本人經營台灣的政績,主張減少漢民族在台灣的歷史發展,因此不應通過審查。
有別於說《認識台灣》新版教科書有鼓吹台獨意圖,真正的「獨派人士」卻也不滿意新編教科書。如新國家陣線和建國黨雖肯定《認識台灣》能夠突破五十年來的窠臼,但也提出應更以台灣為本位。建國黨就建議,應重新撰寫歷史篇,從五萬年前的長濱文化開始落筆。
面對兩派聲浪,國立編譯館館長趙麗雲解釋,看問題不能斷章取義,《認識台灣》要合併探討才能一窺全貌,整體架構並未偏頗,社會各界應回歸教育和學術的角度來看《認識台灣》,否則捲入意識形態爭議,將永遠無解。
「歷史篇」編審主任委員黃秀政也針對爭議一一作答,其中世界新聞傳播學院教授王曉波指教科書中歌頌「日治時期」的日本政績,例如:「人口的激增」、「放足斷髮的普遍」、「守時觀念的養成」等,黃秀政認為,教科書中引用了「霧社事件」、「警察政治」等殖民地人民悲哀的史實,怎麼能算是「親日」呢?在統獨爭議方面,黃秀政說,教科書中將台灣史學者通稱的「明鄭時期」改用鄭氏治台時期」也是為了要以客觀中性的用詞來解讀台灣歷史,所以外界實在不必作泛政治化的解讀。
中央研究院院士、「社會篇」的編審主任委員杜正勝也說,編委儘量避免意識形態,如果任何人能提出實據證明教科書的錯誤,他絕對可以接受,但是無法就政治立場出發的爭議進行辯論。
開學在即,學子們將看到一本什麼樣的《認識台灣》教科書?在立委、學界各種聲音中,終於在二十四日最後一次編審委員會定案。修正後的版本中,「日治」時期改為「日本殖民統治」時期、「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改為「中華民國在台灣」,以避免統獨爭議。另外黃秀政強調,日本侵台的事實也做了部分修正,例如原文提到「日本殖民統治初期,總督府就積極展開各項經濟改革和建設工作」,修正為「日本殖民統治初期,總督府為配合日本經濟發展,就積極展開各項經濟改革和建設工作」。至於引發外界爭議的抗戰勝利前以西元紀年,台灣軍民戰死或被殺害人數,「台灣人」的稱呼等方面,編審會則決議維持原狀,不作任何更動。
趙麗雲表示,認識台灣歷史篇最後一次編審會議已完成,七月一日正式付印。她也強調,這次新編教材費時八年始編成,九月開始試用,未來仍有修正和檢討的空間,希望各界理性看待該課程與教材。
p.61 Table
國中《認識台灣》歷史篇教科書重大爭議修正後比較表
重大爭議部分
原來內容
修正後內容
對日本與外國統治時期太歌功頌德,有親日傾向
脫離台灣和大陸的關係,有反華、台獨傾向
對原住民生活描述不夠多
日本統治、日治
荷蘭人與西班牙人的「活動」
十六紀末葉日本政府也曾派兵到台灣活動
十七世紀西班牙佔領台灣時期日籍神父來台
原文無
台灣軍民戰死或遭殺害者多達一萬四千人
原文無
原文無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戰後
以第二次世界大戰終止、民國三十四年為分界點,之前採西元紀年,之後採民國紀年
台灣人、台人
原文無
改為日本殖民統治
一律改為「統治」
增列「由此可見,日本在十六世紀末葉就有侵略台灣的野心」等字
取消此一敘述
增列「日本建設台灣是為了配合日本經濟發展、日本對台人教育採差別待遇、隔離政策,不鼓勵台人學人文學科」等字
維持不變。(因根據史實,黃秀政並以其博士論文為證)
增列「日本政府發布六三法,以台灣為殖民地,採不平等待遇歧視台人」等字樣
增列「唐末就有漢人在澎湖活動、元代曾在澎湖設巡檢司」等字
一律改為「中華民國在台灣」
維持不變。(完全根據教育部所頒定的課程標準辦理)
維持不變。(因台灣人就是中國人)
增列「原住民在荷蘭佔據、鄭成功統治時期的生活」等字句
資料來源•國立編譯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