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燈塔的目的,在於引導海上航行的船隻,故不少燈塔設於無人居住的荒島,除少數漁民於捕魚季節前往外,平日人煙絕跡,燈塔守的糧食、水和日用品,全部依賴補給船定期運補,所以每位燈塔守都練就十八般武藝,舉凡房舍的維修、電工、鐵工、木工到油漆工,都需要親自動手。駐守孤懸在外的荒島,最重要是保重身體,所幸大部分的小病都可以自然痊癒。最初駐守孤島的燈塔人員僅主任可以攜帶家眷及一名傭人,其餘人員不能攜眷前往,但每年給四個星期休假。一九五○年代以後,逐步放寬攜眷的規定。
一般人以為燈塔只是一座上面有燈的塔,其實,因著地形或船舶航行的特殊需要,部分燈塔需兼管好幾座燈,即燈塔看守人需要負責讓好幾座燈塔按時發光,如蘇澳燈塔即轄有四座燈塔。兼管最多座燈塔的是基隆燈塔,該塔除主燈外,需要按時發光的附屬燈總計有十三座。燈塔管理人需隨時注意這些燈是否按時發光,不能出現任何差錯,工作要求是絕對的一百分。因為任何毫厘的差錯或疏忽,都可能對航行在附近的船舶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
再說到燈塔的形狀,也因地形需要而有不同的設計,有圓形、四方形、五角形、六角形等,甚至夜裡燈光迴旋的時間也不一樣。花蓮港的燈塔更需自塔外爬上二十幾公尺高的塔頂維修燈具、清理避雷針、油漆鐵架。倘若遇到東北季風侵襲,若非藝高人膽大,常人是無法承受塔頂劇烈搖晃的。同樣需要在燈桿外攀爬,且具搖晃動力的燈塔為野柳燈塔。
燈塔看守人的生活,看似悠閒,其實現實生活既刻板又忙碌,每天做同樣的事,見同樣的人,晚上輪班看守燈塔時,徹夜不能睡,需要按時將鋼錘拉起,做為燈塔旋轉的動力,還要隨時注意燈光發光是否正常。熬夜的痛苦,外人很難體會,燈塔守值班時只好以各種方式來防止打瞌睡,最常見的是做伏地挺身。
至於白天,大家一起檢查、維修燈具,其他時間就是維護塔身設備和周圍環境。每年定期清洗、油漆、粉刷,全部工作都由燈塔守親自動手,不假手外人。故燈塔雖設於鹽份高、濕氣重、狂風驟雨不斷的海岸,仍能維持百年以上而屹立不搖,甚至有如城堡,或皇宮別墅般整潔美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