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關係的解構
現代多元家庭型態的興起,更讓過年「必須和家人一起過」的往例,產生意義與型式上的質變。實踐大學社工系主任謝文宜分析,目前台灣社會雖然仍以由父母加上小孩組成的核心家庭為主,但單親家庭、同居不婚家庭、同志家庭,或者兩個單親家庭結合而成的「繼親」家庭也日益普及;以單身不婚人口為主軸的「一個人的家」、「一個人加一隻貓或一隻狗的家」,更成為近幾年新興的家庭型態。
在這種趨勢演變下,除了父母和兄弟姐妹外,哪些人才是我的家人?在這個大日子,我到底最想和誰團聚?又希望怎麼個「聚」法?這些都是現代人面對過節時不得不一再自問的課題。
舉例來說,同志家庭或男女朋友同居不婚的家庭,除夕夜到底該回誰家去過?是兩家都跑,一起去面對逼婚壓力或異樣眼光,還是各回各的原生家庭?
像同志圈中就流行著這樣一句話:「躲得過十五,躲不過初一」。正在推動《伴侶法》與《同志婚姻法》的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簡至潔指出,不管是未出櫃或已出櫃的同志,過年不得不然的「團聚」,都會帶來極大壓力,前者可能擔心身份曝光,後者則是煩惱自己的「不一樣」會不會惹來親友們的耳語。
「過年更是一個被迫必須與伴侶分開的時刻,因此同志不但感受不到團聚的友好互動,還得忍受失依、失落的苦澀。」
簡至潔說,同志害怕和至親家人團聚的現象,並非台灣獨有,國外研究發現,聖誕節前後常會有同志爆發「團聚憂鬱症」,嚴重者甚至還會引發輕生念頭。久而久之,很多同志不是選擇與家人劃清界限,就是乾脆消失在像「煮大鍋飯」的家族聚會中。
同樣的,由兩個單親家庭結合而成的「繼親家庭」,也會面臨「到底該帶孩子跟哪一邊阿公阿嬤過?」的尷尬處境,不管怎麼做,都很難找到讓所有人都滿意的答案。
喪偶多年的朱先生就因為有這樣的考量,遲遲不敢與相交十餘年、同樣來自單親家庭的女友再度步入婚姻。他指出,沒有婚姻的羈絆,過年時他和孩子可以自由返回前妻娘家探視孩子們的外公外婆;女友的小孩也能較無壓力地與親生父親聚會。
「一旦結婚,過年就會變成4個家庭的事,我的女友可能也必須帶著她的孩子一起跟我回老家,情況將會複雜許多。人生在世不過短短幾十年,何必搞得自己這麼累!」朱先生說。
種種因家庭關係解構而衍生的人際關系糾葛,常會讓人興起:「何必非得在這個敏感時間湊熱鬧呢?」的問號,「回家過年」可能也就會轉換成「旅遊避年」,甚至「出國避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