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先生:
由於我個人特別注意近二十年來的香港新電影,因此也接觸了許多中文的電影音樂,特別是粵語流行歌。但是當我為了製作我們的「限量版本」原聲帶雜誌(The Limited Edition)而試圖著手研究這種「民族音樂」時,我有著一喜一憂兩種心得。喜的是,粵語流行歌的確是個別具特色的音樂類型,它成功地融合了東方音樂的基礎和西方音樂的節奏,理當在東西兩地都受到青睞;憂的是,當我針對這個問題向香港的十家唱片發行公司提出疑問並請求答覆時,竟然只有一家有回音!看來香港的流行音樂業者對於向國外推銷歌曲並不怳懋P興趣。
香港的一些大明星,諸如劉德華、葉蒨文或張學友等,他們的音樂實力絕對能夠吸引西方聽眾的注意,我們並不需要了解他們歌唱的內容,梅艷芳和其他的一些香港歌手就是靠旋律、節奏與歌聲贏得了我的欣賞。麥可傑克森和瑪丹娜既然能風靡亞洲,張國榮和梅艷芳如何不能在歐洲一展長才?這不只是語言不同的問題,愛聽英文歌曲的歌迷中,有多少不懂英文?我敢說一定相當多。這也與行銷問題有關。這一點請你們千萬記住。
如果沒有人給粵語歌一個進軍西方的機會,粵語歌曲就永遠無緣在西方風行。這不能全然歸咎於英語的語言障礙,也必須歸咎於香港發行商對開闢海外市場、向國際社會傳播文化的興趣缺缺。
我對於香港的娛樂事業了解並不深,但可以看見的是業者採取閉關自守的「島國政策」,將自己的心血結晶藏諸名山。嘉禾影業(Golden Harvest)和城市電影(Cinema City)何以要將他們所出品的電影之國際經銷權權利金訂得如此高,使新成立的小公司無力支付?還不是與音樂界相同:這些人完全看不出國際市場的潛力。
香港的商業主管們尤其應該打開心胸,因為電影與音樂是(九七之後)吸引國際社會注意的最佳利器。如果我們這些西方的閱聽大眾關心這些電影和歌曲、演員和歌手,我們也會愛屋及烏地關心起香港的一般大眾。這樣起碼我們會對香港產生一點兒興趣,否則就一點關連也沒有了。無論西方或東方,電影與音樂都是現代文化中最無遠弗屆的層面,我們該善加利用這個工具。
我所提出的並不是一個空前的構想。就音樂以及其他的方面(可能是更重要的方面)來說,這對雙方都是一種挑戰:我們應該以更開闊的心胸接納他人的文化,而對方也應對我們的投石問路表示歡喜,反之亦然。
本來並未打算寫這麼多的,不過或許這至少能證明,有些西方人對此確實是有興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