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寫作之於我,大概就是一種永不厭倦的追求。不寫作時,我的生活作息紊亂、情緒變化較大,更甚的是,我通常活得像遊魂,而且不快樂。可是一開始寫作,整個人霎時間全有了歸屬,心中只有一個意念──創作。──《貓咪與情人•我為什麼要寫作》
從1968年青澀少女時期發表第一篇小說,今年56歲的李昂,文字創作已長達40年。這段歲月,正是台灣社會接受多元文化與價值洗禮的年代,然而,儘管社會已從絕對父權走向男女平權,政治氛圍也從思想禁錮走向民主自由,但是對於人性本能的「性」、生存所需的「金錢」、執行思想意志的「發球權」,女性始終背負著禮教壓力而屈居弱勢。
同此時期,李昂的文字像把利刃,將關注焦點鎖定「女人」與「性」兩大主題,大膽揭開「女人的情慾探索」這個傳統禁忌的神秘面紗,並成功顛覆了台灣社會保守、僵化的既定規範。
小說人物如此,執筆者亦然。多年來,李昂將這顆禁果刻繪殆盡,從《殺夫》到《北港香爐人人插》,從「殺豬」代言人到「主席」的情人,字句間一再挑釁社會的道德尺度;尤其當文字被解讀為牽涉太多藝術創作以外的動機,甚至是挾怨報復、中傷情敵時,遭受的批評與誹謗自不在話下。
那麼,是什麼環境型塑李昂在16歲之齡,就勇於藉文字來挑戰禁忌的大不諱呢?

1997年的《北港香爐人人插》引發所謂的「香爐事件」,釀成「兩個女人的戰爭」而鬧得滿城風雨。
偷食之樂
李昂,本名施淑端,1952年生於彰化鹿港,「大姐施淑常說,我之所以能夠寫作,那些最原創性的想像與創造力,應該來自父親。」在李昂眼中,經商致富奠下經濟基礎的父親,是個既固執又頗能縱情享受的人。
2007年出版的飲食小說《鴛鴦春膳》一書中,李昂敘述父親常愛帶著她吃野味,「印象最深刻的是,手中捧個空碗、拿雙筷子坐在小板凳上,然後虎視眈眈看火爐上那個隨季節飄著各種奇特香味的鍋子。」
鍋中的食物隨父親的喜愛嚐鮮而不斷換新,不變的卻是那等待美食的心情。因為吃的東西稀奇古怪,像是被人逗弄出頭而被「斬首」的鱉、淋油燒燙而抓扯掉滿身毛的貓……,常被母親斥為不入流,父女倆只好抱著紅泥小火盆,在大宅院角落裡揮汗烹調,卻也因此建立起需「避人耳目偷食」的革命情感。
就讀鹿港國小時,李昂被各式童話所吸引,成了班上的說故事高手;進彰化女中初中部,二姐施淑青(筆名施叔青)已開始發表作品,同是作家的大姐施淑(本名施淑女)也在家中留下大量世界文學名著;和台北的朱天心姊妹一樣,施家3姊妹也都屬於早慧型作家。
高二時,李昂在徵信新聞報副刊發表了第一篇小說〈花季〉。她以16歲女孩的生活經驗為基礎,又吸收了當時的佛洛依德精神分析熱潮,以及自身青春期剛萌芽對「性」的恐懼,描繪出一個蹺課女學生對「公主與王子幸福共渡聖誕節」懷著浪漫幻想,執意要買一棵屬於自己的聖誕樹,並和一名老花匠展開自我幻想式、若有似無曖昧交鋒的故事,也自此揭開她對「女人與性」長達一生的探索。

李昂2007年最新力作──飲食小說《鴛鴦春膳》,書中詳述與父親共嚐美食的經驗。
禁果的滋味
1970年,李昂離開小鎮鹿港,來台北就讀文化學院哲學系後,開始以女性參與社會關懷的角度寫小說。這時期的重要作品可分為「鹿城故事」、「人間世」兩系列。
〈人間世〉裡那個受填鴨式教育,對「性」懵懂無知,卻又放任自己偷嚐禁果的女大學生,終因「天真」的「請教」學校輔導中心,竟遭到退學的處罰。母親獲知消息後匆忙到校,看到她就狠命痛打,還罵她下賤,連男朋友都指責她不知羞恥,「到處去說」。女學生不禁自問:
我想我們都不曾做錯,學校、教官、老師有他們必得維持的原則,父母親也有他們的條理,誰都沒有錯,也不能歸罪。然而,我們都受到最嚴厲的處決,又怎能說毫無過錯?但這罪責又該由誰來負起?我不知道。
在當時保守的年代,李昂以大學女生之齡,卻能直指校園性問題及社會性壓抑的禁忌,引來文壇熱烈討論。〈人間世〉充分展現李昂是個「問題意識強烈」的作家,因為,面對禁果,誰可以故作天真?年輕學子對性的「無知」,父母與學校又豈能卸責?
傳統觀念中,女性的「婚前」、「婚外」性行為必須受到嚴厲譴責,而這種藉貞操名義來牽制女性自主的作法,即使在社會風氣開放的今天,也仍然陰魂不散。
從這種社會角度來審視〈人間世〉中在校園發生性行為而遭退學的女大學生、〈誤解〉裡在父母責怪與輿論壓力下最後選擇自殺的王碧雲,嚴厲的「罪惡感」懲罰,不僅對這些女性的人格造成巨大斲傷,甚至被迫以死明志。
李昂試圖透過這一連串小說情節,悲傷且憤怒地向社會大眾質問:她們到底做錯了什麼,為什麼要遭受這樣的懲罰?「性」真是如此齷齪的東西嗎?除了男性強加在女性身上的「道德」枷鎖,我們不能用更多元的角度來衡量這些事情嗎?

李昂北上讀大學時渾身散發浪漫氣質,但書寫題材卻相當辛辣且「問題意識強烈」。
上海女人殺夫
在拋出這些令人痛心但具意義的質疑後,李昂接著寫出震撼台灣文壇與社會的《殺夫》。
1977年,李昂完成美國奧立崗州立大學的戲劇學碩士學位後,轉往洛杉磯住了半年,經常受邀到白先勇位於加州聖塔芭芭拉的家中作客。在白先勇的書房中,她看到大陸文人陳定山所寫的《春申舊聞》,其中一則〈詹周氏殺夫〉引發創作靈感。
「這則當年轟動上海的殺夫慘案,最讓我感興趣的是,它是少見的、不為姦夫殺本夫的故事。殺夫的不是淫婦,只是傳統社會中被壓迫的不幸婦人。」當市井小民亟欲窺探姦夫淫婦的不堪私情時,李昂卻敏銳地掌握到新聞背後所隱藏的社會問題。
雖然想以〈婦人殺夫〉為題,卻因缺乏對上海風土人情的掌握,只好暫且擱下。回到台灣後,李昂積極參與社會工作,關懷封閉社會下被刻意忽視的智障、過動兒童。但,「3年後,我發現自己對社會最大的『功用』,也許還是在寫小說,」李昂說。
適巧,中國時報邀請她撰寫專欄「女性的意見」,對婦女問題有了進一步思索。這時從舊稿中翻出〈婦人殺夫〉,她心想,「何不乾脆讓『殺夫事件』發生在台灣?這樣才能融入我對台灣社會中兩性問題所做的探討。」
李昂決定讓故事發生在自己的故鄉鹿港,並對傳統小鎮保守且偽善的口舌桎梏多所發揮,加上鹿港民俗活動的詭譎色彩,更加深了家暴女性隱忍苟活的緊繃氣氛。小說推出後,果然在文壇激起高分貝的道德批判。
除了「殺夫」行為本身的悖德外,小說中到處流淌著血腥體味,以及性愛與食物之間的各種隱喻,大膽而赤裸的文字風格,令人為李昂的百無禁忌咋舌不已。
坦承「對食物的強大感受力已經滲進骨子裡」的李昂表示:「落筆時我並沒有刻意,直到出版外譯本時仔細重讀,才發現裡面真的寫了好多食物和性,這絕對跟我從小『愛吃』有關。」

作品鎖定「女人」與「性」兩大主題的小說家李昂,宛如利刃般的文字,大膽挑戰台灣社會保守、僵化的既定規範,堪稱台灣最富爭議性的作家。
人性飢渴,慾壑難填
《殺夫》中,已經喝醉的屠夫陳江水在新婚初夜霸王硬上弓,卻讓早已飢腸轆轆的新娘林市幾乎昏死過去,待被灌酒嗆醒後,仍兀自地直嚷餓。陳江水於是將一大塊帶皮帶油的豬肉,往林市嘴裡塞:
林市滿滿一嘴的嚼吃豬肉,嘰吱吱出聲,肥油還溢出嘴角,串串延滴到下顎、脖子處,油濕膩膩。這時,眼淚也才溢出眼眶,一滾到髮際,方是一陣寒涼。林市怎樣都料不到,往後她重複過的,就是這樣的生活。
文學評論家王德威在〈性,醜聞,與美學政治〉一文中寫道:「食色性也,原不足奇。但李昂看出在一個物質及性靈資源匱乏的社會,飲食與男女如何可成為傾軋身體的殘酷機制。陳江水飽暖思淫慾,對林市予取予求。而林市為了吃一口飽飯,百般忍受他的攻擊。」
林市的痛苦不只來自沒得吃,更來自有口難言。寄人籬下的淒苦童年,養成她沉默自封的個性;在丈夫隨時隨地、不分晝夜的需索下,無力逃避的她只能聲聲哀嚎,但在被好事者阿罔官惡意曲解為「叫春」而鬧成醜聞後,她只能被迫噤聲。
而當陳江水發現林市不似往常般喊叫呻吟、激不起他的殘虐獸性快感,於是百般逼迫,甚至強迫她到豬灶看殺豬過程,林市終於精神崩潰,最後在彷彿被催眠的恍神情境中鑄下殺機:
白慘慘的月光一點一吋緩緩在床板上移動。林市定定的凝視著那月光,像被引導般,當月光侵爬到觸及刀身時,閃掠過一道白亮亮閃光。林市伸手拿起那把豬刀。

李昂(右二)與攝影大師柯錫杰(中)攝於友人聚會。
父親的失落
儘管李昂相當自覺的想藉作品處理女性困境──在經濟無從獨立下,女人命運可以如此悲慘。然而,《殺夫》在當時卻引來相當多非理性的謾罵,讀者甚至寄衛生棉、內褲來羞辱她,涉及人身攻擊的文章也紛紛出現。「自立晚報」社論指說她「藉小說污染敗壞社會人心,好有利於中國共匪來佔據台灣。」據說,這是華文報紙首次動用社論來抨擊一篇小說。
除了人們異樣的眼光外,一向與她情感親密的父親也開始無法接受。「剛寫小說時父親很高興,因為又出了一個作家女兒。直到《殺夫》得了大獎卻爭議不斷,父親覺得顏面盡失,我們父女的關係一度降到冰點。」儘管感到遺憾,但直到父親過世,李昂還是堅持走自己的路。
回首當年,剛過而立之年即能承受如此壓力,得助於她對文學的信念。
「我閱讀過不少世界文學名作,當然清楚自己在做什麼。另外和我不服輸的個性也有必然關係。」父母在經濟上的資助,也讓她能無後顧之憂地,在台灣文壇取得「背水一戰」的位置。
值得一提的是,《殺夫》發表10年後,1993年,台灣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鄧如雯殺夫案」:身材瘦小的檳榔西施鄧如雯,16歲時即被迫嫁給強暴她、比她大22歲的丈夫,婚後她不僅百般受虐,連幼子和娘家人都一併遭殃。忍無可忍的鄧如雯趁丈夫熟睡時,以鐵鎚及水果刀殺害,在冷靜自首後還向律師表示「我自由了!」
這宗原本被當作治安事件「冷處理」的案件,經婦女團體聲援後,不僅獲得輕判,並促成台灣在1998年立法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成為亞洲第一個有家暴法及民法保護令的國家。
李昂表示,當時輿論舊事重提,指責《殺夫》帶壞社會風氣,但經她向當事者求證,證實鄧如雯從未看過這篇小說,批評者把小說家的洞見視為教唆,是逃避現實,倒果為因。
「男人對女人的暴力侵犯,不分古今中外始終存在,所以《殺夫》才會引起普世共鳴。」除了英、法、德、日、荷蘭、瑞典等多國譯文版外,《殺夫》也被中國多所的大學列為港台文學教材。

商戰肥皂劇
1985年,已被視為文壇「最受爭議作家」的李昂,又寫出了《暗夜》──一個「滿口仁義道德、一肚男盜女娼」的虛華世界,並將場景從陰森古老的鹿港轉至現代台北都會;為了寫自己不熟悉的商戰情節,李昂還花了不少心思瞭解商場、股票的運作。
《暗夜》中,李昂描繪了資本主義社會下扭曲的人性、價值觀與愛情觀,並探討現代婚姻的另一個禁忌──女性外遇問題。
在男女關係上,當掌握著商情資訊的報社記者葉原,自以為自己扮演了征服者角色,「佔有」了大學女生丁欣欣時,丁欣欣卻直言,男女關係是相互的,只要兩人都從中得到快樂,那麼,誰能說男性一定佔便宜,女性一定就是犧牲者?
李昂強調,一個能替自己行為負責的女性,就是不將自己浪漫浪蕩的過錯推到男人身上,裝出一副被男人欺凌、誘騙的可憐相,來謀求同情,替自己找藉口;這也是日後女性主義上街呼求「我要性高潮,不要性騷擾」的先聲。

文友合影:左起:蔣勳、李昂、陳雨航、捷克漢學家M.Galik教授。
「香爐事件」
1990年,李昂再度以家鄉鹿港為背景,完成第一部長篇小說《迷園》。當時解嚴未滿3年,白色恐怖陰影雖未消散,但嗅出政治開放風向的她,決定以過去十幾年自己曾獻身其中的反對運動為題材,大膽描寫政治圈中的權勢與情慾試煉。只是,披著政治外衣的性文學,雖然豐富了創作題材,卻也因此惹來更多的撻伐,其中尤以1997年的《戴貞操帶的魔鬼系列:北港香爐人人插》,更引發李昂和政壇才女陳文茜之間、兩位「主席情人」的戰爭。
情史豐富的「美麗島事件」領導者之一、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在政壇上素以風流著稱。而在坐牢多年出獄後,愛得最轟轟烈烈的,即屬眾所周知、為他撰寫《施明德前傳》的李昂;李昂敢愛敢恨毫不扭捏,因此當「主席」身邊出現別位女子時,對她的打擊可想而知。
回顧這場爭端,〈北港香爐人人插〉在報上連載時只刊出全文的三分之一,但陳文茜沒看完全文即「對號入座」、跳出來為自己叫屈,激動地質疑「女人何苦為難女人?」媒體也隨之起舞,一時間好不熱鬧。但李昂強調:「那真的是場誤會。1993年我已經跟施明德分手,那篇小說也完全無意隱射特定人物!」
但這起11年前鬧得滿城風雨的「香爐事件」,卻讓兩個女人都受傷:陳文茜被烙上污名,李昂則被評為敗德,而事件男主角其後雖3度結婚生子,卻依然風流自居。

《看得見的鬼》闡述女人不管是生前或死後,都不曾真正擁有自由意志。
舊時代崩解,新時代徬徨
「香爐事件」餘波蕩漾中,李昂開始著手完成耗費10年、以台籍女性革命家謝雪紅為主題的政治小說《自傳 小說》。只可惜,2000年《自傳 小說》出版後,雖然政治、權勢與情慾等李昂作品中的要素依舊鮮明,但在世紀末女性書寫及性解放風氣大開、連女性主義者都啞口無言的時代,這本書也再難掀起往日的波濤了。
始終以女性為主題,2005年李昂出版《花間迷情》,首度對焦女同志的愛慾情恨。「從18歲寫〈有曲線的娃娃〉,許久以來,女同志一直是我想寫的題材,因為補上這個區塊,女性議題才算完整。」
多年來,李昂作品中不乏女性的「黑暗」面,由於是以小說的方式呈現,展陳的其實是一盤五光十色的迷彩,在深淵與迷宮中穿梭。「只要不先存排斥與偏見,我相信,從中會看到一座女性心靈的歧路花園。而這可能正是女性深心裡的欲求,我只是給它一個機會顯現出來而已。」
對於現代女性如何掌握「發球權」,李昂認為,除了經濟獨立外,心靈獨立也相當重要。「惟有心靈獨立,才有勇氣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而不受外界左右。另外,藉由參與社會服務或尋求宗教信仰等寄託,讓生活有重心,生命才有目的與樂趣。」

完成於1990年的第一部長篇小說《迷園》。
激情後的孤寂
2004年,李昂成為台灣第一位榮獲法國文化部頒發藝術及文學勳章的作家,同時也是賴和文學獎的第一位女性得主。李昂認為成功的小說家要具備3個條件,第一是能組織架構出長篇故事,第二是故事要好看,最後就是要找一個「敵人」,也就是「為何而寫」的理由。
一輩子在情慾文字獄中打轉卻至今未婚的李昂,對於感情,就像她在〈貓咪與情人〉所寫:
回去後,究竟是貓咪不在了,還是情人不在?或是貓咪與情人都不在,還是貓咪與情人俱在?
愛情的無法操之在我,就像小說情節的撲朔迷離。這位擅長說故事的小說家,耗費40年青春寫下各式女人的各種慾望掙扎,至於其蘊含的寬度與高度究竟有多深?就端看讀者用什麼心態和眼光來解讀了。

家中收藏的眾多貓咪藝品,似乎透露出李昂個性中愛嬌卻又抗拒的一面。而貓咪性情無法操之在我,就像李昂對愛情的不確定感。

《殺夫》1983年獲聯合報小說首獎,也是華文文學中,爭議度和知名度都極高的作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