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局流行音樂補助機制
流行音樂無論興衰或轉變,政府都在其中扮演「掌舵」或「推波助瀾」的角色。
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簡妙如在〈音樂是公民文化權的實踐:流行音樂政策的回顧與批判〉文中指出,從初期威權的查禁歌曲、提倡「淨化歌曲」,中期維護著作權法、打擊盜版;設立「金曲獎」(1990年),建構國家認同,到2000年之後,則側重於對流行音樂產業經濟價值的提升及扶助。
2009年行政院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推出「電視內容、電影及流行音樂三產業發展旗艦計畫」,以5年為期(99∼103年),編列預算135億元。其中由新聞局主導的「流行音樂產業發展行動計畫」,5年預計投入21.35億元,大舉發展流行音樂產業。
其實從2007年,新聞局就開始補助樂團錄製有聲出版品,並在近兩年提高補助金額,每年約投入1,000萬、補助至少20個樂團,幫助過去鮮少受到重視的獨立樂團一圓發片夢。
創團6年的「猴子飛行員」,第一張《My Guitar》與今年3月剛面世的《Big Child》,兩張專輯都得到新聞局的補助。負責寫申請企畫書的鼓手王昱人表示,準備一張專輯要半年以上的時間,而通過補助到結案只有5個月,因此得在準備得差不多時才會提出申請。
獨立音樂界的元老Tizzy Bac也先後獲得出版、海外表演、旗艦型製作與整合行銷等補助,「補助對我們來說很重要,拍影像很花錢,沒有補助我們不可能拍MV,」主唱惠婷說。
除了補助樂團發行唱片,在「將台灣流行音樂推向國際市場」的目標下,新聞局自2010年起也補助音樂人或團體到國外參與流行音樂活動或研習。如法國「MiDEM」坎城唱片展、美國SXSW、CMJ音樂節、英國利物浦音樂節、大陸草莓音樂節等。
即將在5月中旬,由新聞局贊助去利物浦「south city festival」演出3天的猴子飛行員難掩興奮,「我們準備了8、9首歌,要唱足45分鐘,」王昱人說。
新聞局為鼓勵音樂創作,在2010年設置「金音創作獎」,第一屆就吸引了1,800件來自樂團及歌手報名參賽,「猴子飛行員」的首張專輯《My Guitar》即奪得最佳樂團獎。獨立創作歌手張懸也一舉拿下最佳創作歌手和最佳搖滾單曲獎。第二屆金音創作獎的最大贏家則是林生祥,囊括最佳專輯、最佳創作歌手、最佳民謠專輯等獎項。
諸多補助與獎勵,目的都在讓有才華的創作人被看見;有特色的獨立音樂被更多人聽到。(張瓊方)
音樂是年輕人表達自我、安身立命的手段,「猴子飛行員」在live house「河岸留言」與樂迷無距離溝通。
流行音樂豐富多元,「無限融合黨」樂團以爵士樂獲得2011年流行音樂金曲獎演奏類最佳專輯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