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為重要的能源,電源的開發與我國今後的經濟發展具有密切的關係。台灣電力公司為了配合政府經建計畫,適應當前經濟成長的需要,現正積極從事電源開發,興建核能發電廠,希望到民國七十四年的未來十年間,總發電量增加到一千六百五十萬瓩。根據台灣核能發電方案,核能發電廠共造三座,分別設在台灣省北部及南部。北部核能一廠裝置六十三萬六千瓩汽輪發電機兩部,核能二廠裝置九十八萬五千瓩發電機兩部;南部核能三廠裝置九十五萬一千瓩發電機兩部,全部完成後,發電總裝置容量將達五百一十四萬四千瓩。
北部核能一廠是在民國五十九年十一月開工,第一部機預定在六十六年六月運轉,第二部機在六十七年六月運轉。北部核能二廠是在六十三年九月開工,第一部機將在六十九年四月運轉,第二部機將在七十年四月運轉。至於南部核能三廠目前尚未開工。關於建廠工程,相當順利,建廠完成之後鈾燃料的採購、運輸及存儲亦均有妥善的安排。當然,核能發電的建廠成本較高,但是經常支出的燃料費要較燃油火力低廉百分之六十以上,所以就長遠來看,核能發電的成本是比較經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