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們總是希望,家庭型態是政府可以藉「道德勸說」或「獎勵政策」來改變或導正的,不過,擺在眼前的真實情況卻不樂觀。當「男有分、女有歸」不再是大同理想,「百年好合」已成泡影,「老有所終、幼有所養」的重擔更已是多數家庭不可承受之重時,家庭的變化不但難以扭轉,甚至難以預料。
眼見家庭功能日益萎縮,我們真的只能束手無策嗎?當家庭「不能」時,又能用什麼來替代?
究竟是社會變遷造成家庭解體?還是家庭崩解導致社會問題?這是個辯論已久的議題。
美國社會行為科學界認為,青少年犯罪、暴力行為、毒品濫用、虐待婦女兒童、性濫交等等,都源於家庭出了問題。

據估計,二十多年後,台灣老年人口比例將超過二成,建立老人的經濟安全與醫療照護體系,已刻不容緩。
家庭保衛戰
保守主義或新右派人士認為,離婚、婚外性關係的增加,導致「雙親家庭」的崩解,也因此使得兒童陷入學業失敗、偏差行為的風險中。
自由主義觀點則認為,家庭功能之所以不堪負荷而日趨退縮,起因於社會未能照顧經濟結構變遷後所產生的新需求。例如女性大量進入勞動市場後,所產生的兒童與老人照顧需求。
無論是雞生蛋還是蛋生雞,不可諱言,家庭做為社會最基層的經濟、教育與安養單位,它的功能的提升與強化,將有助於維持社會安定,並減輕社會負擔。問題是,家庭功能要如何提升?
西方保守派認為,重拾家庭承諾、宗教信念,刪除對非婚母親及女性單親家庭的優渥福利,「逼使」她們重新回歸傳統家庭的框架,才是解決之道。而美國自從西元二○○○年共和黨政府上台後,極力以「聖約」為名,希望能保護婚約關係。布希總統更努力推動「婚姻運動」、「負責任的父親」,鼓勵大家結婚、重視婚姻的承諾,甚至提出結婚至少兩年之後才能離婚等等論調。
事實上,「家庭保衛戰」並非近日才開打,在英國,早在二十年前柴契爾夫人時代的保守黨,就因致力於保護傳統核心家庭,而被稱為「家庭黨」。
然而,「道德勸說」式的保衛戰成果有限。直到今日,美國仍有超過一半的人第一次婚姻會離婚,英國也有三分之一的婚姻以離婚收場。
反觀我國,一九八○年代,政府也曾大力鼓吹「三代同堂」,期盼家庭能夠善盡「養老」的功能;近年「少子化」問題日益嚴重,「增產報國」的呼聲又起。只是,大家庭依舊逐漸式微,生育率也還是持續下降。

家庭的樣貌雖在轉變,型態也日趨多元,但增強各種家庭的能量,卻是政府不變的努力方向。
期待社會復原力
道德勸說既然不見成效,有些國家乾脆以制訂家庭政策來應付家庭的崩解。然而,家庭政策如何定義?該不該有家庭政策?家庭政策究竟是要支持家庭還是牽制家庭?政府應該如何制訂家庭政策,才不至於壓迫到個人自由?一廂情願地欲將家庭扭轉成某種樣貌,又是否可行?
種種疑問,也許都沒有答案。
許多人對政策的效用持悲觀看法,例如西方學者提出的「選擇偏好理論」認為,要不要結婚、生子,是個人的偏好和選擇,不是任何公共機制可以改變的。
對於家庭政策,中研院社會所研究員伊慶春也持比較保留的態度,「政府介入人民的私領域應有多深?」她認為光是這點就頗有爭議。
「其實政府無須過慮,社會本身自然會做調整,」中研院社會所副研究員吳齊殷指出,就如同自由經濟學者的市場機能理論,社會自有其自我調適和復原的力量。
他以美國為例指出,美國離婚率雖然高,但是相對地再婚率也高,「你的孩子和我的孩子在照顧我們的孩子」式的繼親家庭普遍,因此,孩子一生中處於「單親家庭」的時間反而非常短。
吳齊殷認為,時代潮流既已難以扭轉,國人的觀念也應該隨之改變,與其譴責離婚,還不如幫助失婚者尋找第二春;與其用政策試圖阻止家庭改變,不如鼓吹功能正常的家庭幫忙照應「解組」家庭的孩子。
根據他對青少年問題的研究結果,即便家庭解組,孩子只要能結交到「良友」,便能大幅降低其誤入歧途的機會。「功能健全的家庭不妨伸出雙手,歡迎其他孩子走進自己的家庭,吃飯時多加一副碗筷,這比任何政策都有效。」只是,在「各人自掃門前雪」的現代社會,這種以社會為共同體、互相關照的意識仍待建立。

養兒育女已成為現代家庭「難以承受之重」,解決「少子化」的危機,還有待政府伸出援手。
法入家門?
依國情不同,並非所有先進國家都會以制訂政策的方式來挽救家庭變遷。例如,強調個人價值甚於家庭系統及集體價值,並且崇尚多元主義的美國,對於全國性的家庭政策就一直無法達成共識。歐洲部分國家則將家庭視為一種「私領域」,不主張國家介入。
然而,台大社工系教授林萬億認為,雖然政府擬定的政策不見得有百分之百的效果,但若完全沒有政策,將更無法抵擋家庭變遷所帶來的衝擊,而這些衝擊造成的後果是全體社會必須共同承擔的,因此國家難辭其責。
更何況,有些政策確實發揮了效果,「兒童家庭津貼」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兒童家庭津貼」在歐洲行之有年,早在一九一八年,法國巴黎郊區的資本家為了確保冶金工人的勞動力充裕,因而補助當地婦女生養小孩,發給「家庭津貼」。
一九三二年,法國立法規定所有工商業都要比照辦理。隨後歐洲各國紛紛起而效尤,義大利、西班牙、荷蘭、英國、芬蘭、丹麥、德國......等國家,也都有「家庭津貼」政策,有些著眼於支持家庭,有些則以照顧兒童福祉為目標。目標不同,作法也就有所差異。
如今,北歐、法國的女性在大量參與工作的同時還能維持高生育率,究其原因,便在於兒童照顧的高度公共化。林萬億指出,無論是教育、托育的經費或設施,當地政府都盡其所能地給予照顧。除了提供兒童津貼、家庭補助和教育助學金,甚至連稅制也有利於「單薪」家庭,藉以鼓勵婦女留在家中帶孩子。
以法國為例,除了給予「單親津貼」,還提供給生育第二、三個小孩的雙親「家庭津貼」,生育第三個孩子,每個月的津貼更高達台幣二萬元左右,直到小孩滿三歲,並還給予生養孩子的家庭「給薪」的親職假,讓他們覺得生孩子也是貢獻社會的一種方法。
「歐洲國家在全面實施兒童津貼之後,某種程度的扭轉了歐洲國家不婚、不育的觀念,」林萬億指出,此一政策確實有效地延緩了歐洲國家生育率的下降,畢竟多數人仍渴望生養孩子,政府要做的,只是提供足夠的誘因與鼓勵。

工作、家庭是現代人的兩難,隨著婦女就業後,家庭的托兒需求日增,增加公立幼托機構,是現代父母對政府的最大期盼。
生不生有關係
家庭政策的面向十分廣泛,凡與家庭成員有關、影響到家庭生活的公共政策,都在家庭政策之列,其中包含婦女就業問題、兒童照顧、老人照顧、殘障福利......。近年來,政府對家庭中的各類成員,陸續制訂了個別的福利政策,例如:兒童福利法、少年福利法、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老人津貼、家暴法......等等,然而,卻始終沒有以支持家庭存續為考量、整體性的家庭政策。
在民國九十一年的「全國社會福利會議中」,林萬億提出了制訂家庭政策的呼籲,如今內政部社會司正在草擬家庭政策草案,確切內容仍在研議中,其中針對迫在眉睫、日益嚴重的家庭「少子化」問題已有初步構想。
一九六○年代,台灣也曾實施「家庭計畫」,鼓勵「計畫生育」,提出「兩個孩子恰恰好,一個孩子不算少」的口號。不過,長庚大學醫務管理系教授陳寬政認為,當年生育率成功地下降,倒未必是政策奏效,而是醫藥發達後,人們無須多產以防備子女早夭,加上經濟熱絡,民眾寧可把心力放在追逐財富、提高自己的生活品質上,生育率自然而然便下降。
姑且不論當年生育率下降是否為政策之功,如今反過來鼓勵生育,卻始終不見效,目前台灣婦女平均只生育一•二個孩子,比已開發國家平均值一•六個還低。
生育率節節下降,隨之而來的勞動生產力不足,青壯年撫養老年人口比例上升,行政院經建會預估二十多年後(民國一百一十六年),老年人口比例將超過20%,換句話說,五個人中就有一位是老年長者,屆時社會的整體負擔將十分沈重。「幸福家庭促進協會」秘書長彭懷真認為,政府應該採取措施,以減緩「少子化」趨勢,讓家庭能「撐住」。

台灣的生育率已低於已開發國家的平均值,即使「增產報國」呼聲不斷,但仍未見好轉。(本刊資料)
搶救人口危機
去年底,內政部「人口政策委員會」針對我國人口問題商討對策,除了支持家庭功能,建立婚姻及家庭價值觀;加強男女性別平等意識,落實家務、工作平等觀念外,並首度將家庭照顧幼兒的責任,提升為「社會集體責任」。今年初,內政部更進一步提出「獎勵生育八項具體措拖」,包括建構完善育幼托兒環境,減輕家庭育幼負擔,將兒童醫療補助由三歲以下擴大到六歲以下,健保補助久婚不孕的夫婦人工生殖費用,增加生育扣除額、教育扣除額、提高十歲以下子女免稅額等等。由於牽涉單位甚廣,仍在研議中。
林萬億主張,對願意多生孩子的人,政府應給予「補償」,但不是用錢來買母親的子宮式的「生育獎勵金」,而是在孩子生命成長中的每個階段提供養育輔助,給予家庭、母親實質的協助,例如產假、陪產假、親職假等支持。
曾因主張徵收「單身稅」而引起輿論譁然的陳寬政,則看法不同,他不贊成鼓勵生育,而建議政府應立法建立「養子女制度」,讓許多懷孕卻因各種因素不能生育者,不必再視墮胎為唯一選擇,而能把孩子「合法」生下來;讓希望養育子女卻又不孕者,能藉由收養達成心願。
「少子化」掏空未來的家庭基礎,而人口老化則使情況雪上加霜。台灣人口老化速度驚人,老年人口比例已在一九九三年時超過7%,正式躋身「老人國」之林,老人安養與醫療照護的沈重負擔,將成為家庭崩解的另一條導火線。
為了未雨綢繆,除了現有的「老人津貼」外,林萬億主張政府應儘速落實保障老人經濟安全的「國民年金」制度,對於因為要照顧家中的老人與殘障者而無法就業的婦女,則應發給「照顧者津貼」,以維護家庭的經濟安全。此外,單身家庭、頂客家庭的大量增加,將使得未來沒有家人可供依託的「孤單老人」人口暴增,因此老人長期照護體系的建立,已是刻不容緩。
打破家庭的迷思
以整體觀察,家庭問題錯綜複雜,環環相扣,不僅老、中、幼各年齡層各有所需,不同類型的家庭,更需要不同的政策協助。
不過必須釐清的是,任何政策若逆勢而為,只會事倍功半,因此研擬中的家庭政策並不企圖去改變正在變遷中的家庭結構。相反地,多數學者認為,新世紀的家庭政策,首要工作是重新定義家庭,去除一般人對所謂「正常家庭」的迷思。
林萬億指出,強調家庭價值重要性的同時,對各種非主流、甚至是「另類」的家庭形式,如單親家庭、單身家庭、同居家庭、繼親家庭,甚至同性戀家庭等等,也應給予尊重與公平的對待。有了尊重多元家庭的共識之後,才能進一步給予支持和幫助。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去年結婚的夫妻中,每四對即有一對是跨國婚姻,其中絕大部分是國人娶進東南亞外籍新娘及大陸新娘。
針對越來越多的「多種族家庭」,林萬億呼籲,政府應及早擬定「跨國婚姻政策」。他指出,在目前政策不明、服務不連續的狀況下,跨國婚姻造成的外籍新娘適應不良、家庭暴力、子女學習障礙,以及假結婚真賣淫等問題嚴重,增加不少社會問題和成本,亟需政府的正視與協助。
然而,家庭政策牽涉甚廣,非單一部門可以掌握,例如:外籍新娘與大陸新娘的居留分屬外交部與陸委會管轄,國內婦女就業的保障與福利屬於勞委會管轄,學童教育及輔導問題屬於教育部,老人照護屬於社政單位,稅制的擬定則屬於財政部,其中又有矛盾和衝突,因此必須建立整合的群組機制,研擬以「滿足各種家庭的需求」為導向的家庭政策。
台灣究竟需不需要制訂一部家庭政策?內政部草擬中的家庭政策何時得以定案?爭議仍在持續中。無論如何,家庭的重要性不容否認,以家庭為思考中心,提升家庭的各種能量,幫助每一類型的家庭都能過得更好,是整個社會應該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