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人王子珍,從小受父母寵愛;一天,父親命他到定州去學習謀生的技能。王子珍聽了父親的話,立刻動身,途中在定州州界路旁樹蔭下休憩;這時,一個人模人樣的鬼魂,來到王子珍身邊。王子珍不疑有他,親切待之。
鬼魂說:「我是渤海郡人,姓李名元石,父母早死,兄弟都分離了,因為年輕,也想到定州邊先生處求學。」
子珍說:「您年齡比我大,就讓我以兄長待你。」
元石答:「一言為定。」
兩人於是同行。到達定州,買酒食肉,相互立誓訂盟:「無論生死貴賤,友情永遠不變。」立誓完畢,才一同至邊先生處就學。
後來有王仲祥經過此地,他自幼通靈,也是太原人,亦來謁見邊先生。
他當晚住在邊先生家,無意間發現李元石居然是鬼。第二天早晨,他和王子珍告別時,警告他說:「我和你是同鄉,有事不可不說,你的朋友李元石是鬼,不是陽間的人呀!」
次日,王子珍追問李元石。
元石說:「一點也沒錯,我來自陰界。你既然已經知道我是鬼了,我也應該對你實說。昨天陰間有公文來,要我到泰山任職二年,但我和你情同手足,不忍分離;如今你已知曉實情,就很難再相處,應當分別。」
他接著說:「可是有一件事想告訴你,前幾天我背痛,實在是因為有冤家向閻羅王陳訴你父親的罪狀,閻羅王怒我沒有審理令尊,所以打我一百板。他並命令我追回令尊,親自訊問,判入死籍。所以你今天必須趕緊回家探望,假若令尊一息尚存,就還可救;你必須趕緊用清酒和鹿脯到郊外祭我,呼叫我的名字三聲,我一定到;如果已經氣絕,就沒辦法了。如今你的學業已成,只要努力謀求立身之道,我一定幫助你多活幾年,保佑你官運亨通,永無疾病。」說完即與王子珍告別。
王子珍立刻向邊先生告辭回家,進門見父親躺在床上,氣息尚存,於是火急準備酒肉紙錢到郊外上祭,三次呼叫李元石的名字之後,即見他騎白馬、穿戴紅衣紅帽,被僕從數十人簇擁而來,兩人相見,如同往昔。
李元石告訴王子珍說:「你把眼睛閉起來,需要你見一見令尊。」
王子珍閉上眼睛,一下子就來到閻羅王處。李元石告訴王子珍:「令尊現在牢獄中,面容可怕得不能看。他的冤家過會兒就會來,穿白衣、頭戴紫色頭巾、手中拿一卷文書,今天他會當庭作證,我為你準備了一把弓箭。你在這裏等他,一見到立刻將他射死,他死了,令尊就會活,否則難救。」
一語未了,冤家果然出現。李元石說:「就是他,你小心一點,我必須進去審判,如果在此,會令人生疑。」
冤家果然在案前直訴,王子珍利用機會一箭射中他的左眼,冤家丟下文書,哀嚎而去。王子珍拿起文書一看,全是議論父親的話;他哭著對元石說:「我只射中他的左眼。」李元石說:「射中左眼,那不會死,他日一定再來提出控訴。你趕緊回去,找出令尊的冤家,將他殺死,這樣令尊的病才會好。」王子珍問:「殺哪個人呢?」李元石答:「像剛才來的那個人便是了。」說完匆匆告別。
王子珍回家後,想到沒有問冤家姓名,又再見不到李元石,心中很憂鬱,七天沒有進食。
後來家丁來報,遺失一隻白公雞,已經七天不知去向;於是大家一起找,原來白公雞坐在木架上,左眼瞎了。王子珍一看,心想:這傢伙一定是我父親的冤家,白衣是白羽毛,紫頭巾是雞冠,瞎了左眼是被我射中的,否則要上那兒去找呢?於是將白公雞殺了做羹吃,父親的病也因此好了起來。
這個故事出自晉干寶「搜神記」,結局十分奇特。所謂遠在天邊,近在眼前,冤家竟是自家的白公雞。
雖然為了救父親,王子珍殺了白公雞;但是也由於王父吃了許多隻白公雞的父母兄弟,才會到陰司坐牢,幾乎致死。故事在此彷彿也對畜生之淪為人類口腹中物的下場,表示了一點慈悲愛物的憐憫和抗議。人畜相處,即是一種因緣,所以古代中國人有不食自家豢養牲畜的觀念。
至於人鬼相知相交的情誼,也表現了中國人天、地、人三才平等共存的道理,人間與天界、地界實相彷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