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場面積過小,形成發展瓶頸
這段期間,經濟結構逐漸轉變。隨著工商業的發展,農業在整體經濟中所佔的比重降低,成長減緩。民國五十八年以後,工廠大量設立,大批青年勞力流入工廠,使得農村工資上漲,農產品的成本愈來愈高。由於人力缺乏,耕作型態也漸趨粗放。
農村人力外流,工資上漲的情形,是經濟發展中的正常現象,其他工業先進國家也都發生過。但當他們的農村人力減少、經營轉為粗放後,耕作面積就隨之增加,並採用機械化耕種,個人所得不但不會降低,反而會提高。但在我國,相同情況發生後,農戶卻難以擴大經營。
這是因為國人常將土地分給子女繼承,耕地因此愈分愈小。而對這些上一代留下來的「祖產」,許多人自己雖不再耕種,卻基於感情因素,不願出售,使得其他農家無法收購。另一個原因是,若農地轉移成工業或商業用地,地價馬上提高,有些人心存投機而惜售,想待地目變更,坐享暴利。
耕地面積無法擴充,小農地自不適合機械化耕作,生產效率因此無法提高,與其他行業相比,農民所得也就難免偏低了。
農復會的工作方向,也因應需要,從增加糧食生產,轉為提高農民所得。民國六十二年,該會協助政府擬定、推行「加速農村建設九項重要措施」,全面規畫農業資源、引進新技術、改善農產品運銷制度及農村環境等。次年,政府有意設置「糧食平準基金」,農復會乃與其他有關單位,共同推出具體可行辦法,以高於成本兩成的價格收購稻米,保障農民種稻利潤。農民所得因上述措施而有顯著的提高。據統計,民國六十二年,平均農家每人年所得為八千五百三十三元;民國六十九年,提高為三萬七千八百九十一元,增加了三倍半之多。而且,農家與非農家的差距也逐漸拉進。民國六十二年農家平均所得為非農家所得的百分之七十二,到民國六十九年,提高為百分之七十八點三,雖然仍舊偏低,但工商日益發達,偏低情形反而減輕,可見這些方案已產生實質效果。
重劃後的農地,阡陌縱橫,整齊有序,還有火車穿梭其間。(華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