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趟探索食物身世與挑戰自己飲食習慣的旅程。
多年前,我去一所佛寺參加浴佛節祭典。中午用餐時,數百名師兄姐備好了素食,食畢,收拾碗盤前,我的碗裡還剩下一點點我不太喜歡吃的豆製品,同桌師姐嚴肅提醒,碗裡的食物都要吃完,以示對食物的敬意;她還當場示範,倒了些許茶水,將落在空碗邊的幾粒飯粒順口喝下。這是我的第一堂食物之愛課程。
原以為先進國家街友在餐廳後門的垃圾堆裡撿到成桶的提拉米蘇,或者動也沒動的明蝦,只是少數餐廳的行為,直到這次我們製作食物銀行的專題,研讀國內外資料,才知道事態嚴重。
在《浪費:全球糧食危機解密》一書中,英國劍橋大學畢業的食品工業評論家史都華赤裸裸地揭露全球被丟棄的食物可養活數億饑民的真相;超市和餐廳業者因鬆散的管理方式(如進貨過量),與無視於對地球環境應有責任而造成大量的浪費。
令人驚訝的是,他筆下的「食物垃圾山」,其實都是新鮮可食的食物。有一次他在小市集搬回25箱農友覺得熟透了而想丟掉的芒果,搬回家後他把芒果去皮、挖出果肉,放進冷凍庫,再拿出來加入牛奶、優格攪和,倒入杯中放入一小葉薄荷,就成為朋友婚禮上大受歡迎的冰飲。
為了讓過剩的食物有效運轉,美國在40年前就成立了全球第一個食物銀行;台灣也在去年成為全球食物銀行網絡的一環。光華記者深入探訪台北、彰化、台中等地的非營利組織,了解志工們如何將愛心麵包、每日三餐的熱食和生活物資送到有需要的人手上,帶回一個個溫馨又動人的故事。
然而,將剩食濟助弱勢,只是業者的舉手之勞;如何做到不丟棄食物,才是根本。但不可諱言,這個觀念挑戰了食品業者大量生產和刺激消費的商業模式,也挑戰了一般人對於即期品和新鮮的認知,或者說是迷思。
史都華指出,歐盟規定包裝食品必須加上使用期限(use-by)或是最佳賞味期限(best-before),但當日販售的新鮮水果、蔬菜和麵包,其實不需要標示日期;任何人都有能力辨別水果的新鮮程度,「有效日期即可能就是讓上千萬噸食物遭銷毀的殺手。」賞味日期,只是在提醒消費者,食物在這期間內享用最美味,但並不代表過了這個日期才吃,就會有致命危險;因為食品安全和溫度、貯存和烹煮方式的關係,遠遠超過天數。
國內醫師作家李偉文讀了該書後,開始改變採買行為。以前他到超市,都會挑選有效日期距離最遠的食品,知道賣場可能會大量丟棄快到期的食品後,他開始改買保存期限快到的食品。
從認知到改變,不過量生產、不過量採買,因為食物是用來享用的,而不是被丟棄浪費的。這是我從此次專題所得到的第二個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