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境規定
一、衛生署核准,凡因應聘、依親、進修等事由出國滿六個月,而護照還有半年以上期效者,若計畫回國作三個月內的短期居留,可以在入境時即在機場辦妥再出境手續。也可在回台三個月內,到台灣地區旅客出入境聯合服務中心辦理。
二、進入中華民國台灣省,攜帶雪茄不超過廿五支,卷煙不超過二○○支,菸絲不超過一磅,酒一瓶(限一公斤以下),小樣品酒十瓶(限○.一公斤以下)免稅,但限滿廿歲的成年人適用。
個人所有物和現金(不含旅行支票、銀行支票),在台灣入境都需要申報。旅客攜帶黃金、白銀及外幣進口沒有限制,但不論數量多寡,都必須向海關申報。
入境旅客攜帶新台幣入境以八千元為限,超過八千元以上,應在入境前申請核發許可證,持憑申報查驗放行,即可免被沒收。
中華民國不准攜帶入境的物品為武器、爆炸物、麻醉劑,賭具和色情書刊等。
不准攜帶出境的物品為:條塊狀之金銀、未沖洗的底片、武器、爆炸物;以及未經版權所有人同意而在台灣地區出版的書籍和唱片。
公教人員公費出國限期六個月
因過去常有公教人員在公費出國研習期滿後,為修得個人學位或其他原因而延期不歸的情形,省政府決定自七十五年度開始,將公費出國研習一律改為六個月期;研習人員在出國前,還要先立具保證期滿立即返國,絕不以任何理由延期,否則要賠償所領的公費與薪水。
海外僑生回國升學
由僑務委員會安排的七十五年度「華僑青年回國升學辦法」,已經開始接受申請。
凡在海外出生連續居留至今,或最近連續居留當地凡五年以上,具有居留證明(申請時仍在居留地)的中學畢業生,都可以到僑居地附近的使領館或駐外機構、華僑會館等單位,領取申請表格,在七十五年三月十日以前填妥寄出。
植物輸入檢疫規定
一、任何地區的泥土、砂礫,或附有泥土的植物都禁止輸入。
二、來自香港、新加坡、澳洲、夏威夷、非洲、歐洲、南美洲等有地中海果實蠅分佈地區的水果,禁止輸入;其他國家水果輸入,則須檢附輸出國植物檢疫證書,證明未感染法定蟲害(蘋果蠹蛾、蘋果果實蠅、李象鼻蟲、墨西哥果實蠅、桃蚜蛾)才能輸入。
三、來自穿孔線蟲分佈地區(北美、夏威夷、非洲、印尼、印度、泰國、非律賓、馬來西亞、香港、新加坡)的植物,生長在泥土以下部分禁止進入。
四、攜入花卉球根、果樹苗,必須在隔離苗圃內實施隔離栽植檢驗。
五、來源地或是產地不明的植物,禁止進入。
六、植物輸送途中,若經過禁止輸入地區,則視同禁止輸入地區辦理。
七、欲大量輸入植物,必須事先向檢疫局申請。
八、如果另有疑問,可洽詢經濟部商品檢驗局「動、植物檢疫科」,或索取「中華民國植物檢疫限制輸入規定」參閱。